Sumeri Dream of a Cat

隻想更徹底的享受活著的幸福
正文

MicroCosmos

(2007-02-03 13:28:44) 下一個

才學到的詞。其實應該很早以前就已經見識過這個詞語的力量。聖鬥士在使用這個能量的時候總能將不可能的變成可能的,比如打敗黃金聖鬥士(雖然這個動畫片在很大程度上誤導了世人,讓廣大無辜的小孩子堅信,即使撞的頭破血流,但隻要意念存在,堅定信念,終將勝利)。再次複習這個詞,是在前兩天的一本100%純言情小說上,那MM說她有她的小宇宙。基本上,對於這本小說我有我自己的認同,是本很棒的小說,雖然很言情。不過我還是有點心虛,畢竟在這個世界設立的標準中言情是很無聊的(我不大明白的是,為什麽大家不會把羅密歐和Juliet當成言情小說,而當成經典來對待呢?那100%是本言情小說嘛)。

 

我也有小宇宙。隻是不喜歡被人發現罷了。每個人都有小宇宙,隻是小宇宙的能量不同罷了。一旦大宇宙過大,小宇宙自然就小了。也就是說,一旦你在這個社會擔任的角色,分工,或者責任變大了,你自己的世界自然就小了。這是很正常的。除非你想累死。不過那些在大宇宙得到了滿足的人們應該是不大在乎那小宇宙的。小宇宙存在的根本目的和大宇宙一樣----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不過我覺得,我更喜歡有小宇宙的人。那些大宇宙過大的人總會讓人討厭,至於這是為什麽,我確實不知道。大概大宇宙聞起來比較臭吧?或許。不過也有人喜歡那些大宇宙過大的人。如人飲水。各取所需。

 

小宇宙和大宇宙最根本的區別大概就是materialization。一個是無形的,一個是具體的;一個是用感覺的,一個是用觸覺的;一個是非物質的,一個是物質的。不過,說到物質,小宇宙存在很大一部分是依賴於物質的,也就是超過於大宇宙的。再說詳細點,那就是大宇宙是廣袤遼闊的土地,小宇宙是那大地上鬱鬱蔥蔥的樹林。沒有大宇宙,小宇宙無法存在。所以,根本說不清楚大宇宙和小宇宙誰更高級點。那麽,也就無法產生任何偏見。所以,隻要好好創造自己喜歡的東西,在自己喜歡的宇宙裏,那就完全OK了。人的貪心,其實也是因為,又想在大宇宙輝煌,又想在小宇宙清心,嗯….基本上,這個,很難。

 

 

去年還學會了個新詞。雖然這個說法很怪,但我要表達的主要意思就是,這個詞語是我在去年學到的。

 

暈字。

 

是某位高人點化的。基本上,這個詞語出現在我世界的前因後果是這樣的:

 

“你看過安妮寶貝的書沒有?”他

 

“沒有。我一翻她的書就會暈。”我

 

“哦,我還是,要暈字。”他

 

然後,我們達成了共識。然後,我發現,我暈很多很多很多字。

 

80後推崇的安妮寶貝,我無法讀。記得暑假回家,看到了《蓮花》(我完全沒長記性,完全忘記了以前看她的文字所產生的接近嘔吐的眩暈感),拿起來翻了兩頁,我立刻放下了:比坐飛機還讓人覺得顛簸(現在回想起來都心有餘悸)。這或許是種心理上對生理上的折射,但那種讓人不舒服的感覺卻完全是生理上的。我知道這聽起來很虛幻,但是這就是事實。我就是莫名其妙想吐。感覺很像村上寫的nausea

 

郭敬明的小說也讓我無法苟同。雖然我們都是80後,但不代表我就非得喜歡他不可。記得當時朋友對我闡述《夢裏花落知多少》的最後結局時(我是個很典型的功利主義者,對於不想看的,但流行的,隻想知道個結果,便於以後和人神侃),我很神經質的說了句:我覺得這個小說不是他這個年齡能想的出來的。結果,沒想到的是,果然有個70年代的作家站出來說書是她寫的。更沒想到的是,那本書真的是抄襲的。所以吧,我對小郭目前仍能活躍在文壇感到不可思議,也對那些狂買他的書的人感到不可思議。這兩個不可思議使我在強烈的好奇心的驅使下,打開了他的小說……更加慘烈,沒看到兩個自然段,我就產生了不良反應……我是實在搞不懂,難道青春就非得和那些風花雪月,纏綿悱惻,樹陰,花瓣,秋千,小河,散步,騎車,扯在一起嗎?青春根本就沒那麽好玩。隻是人們把它寫的好玩而已。所以我得出的結論是,那群寫80後小說,看80後小說的人,還在做著夢呢。繼續吧。做夢沒什麽不好的。起碼在夢話裏,他們可以這樣說:

 

“那我還可以說三毛抄郭敬明的書呢!”

 

三毛阿姨。你不要生氣。那群小孩子不懂事,瞎說著玩呢。

 

其實基本上我覺得我高中時候就很有個性了:全班傳閱的小說,我就是不看。理由簡單的不得了,I feel not like reading。對於抱團結夥這種事情,我從來不熱心。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比較重要。

 

 

我覺得我喜歡的文字必然是蘊涵著一種無法抓捕的節奏感的。雖然我不確定“節奏感”一詞是否描繪出了我在讀這些文字時心裏所湧動的那種情緒。

 

我對那種反複用不同的詞匯來堆積出一個主題的文章無法苟同。大概這就是為什麽我如此喜歡讀村上的小說和散文吧,因為幾乎每一句話都會會勾引出一種不同的心緒,實在是很酷。所以那些舉凡定義“什麽是幸福”“什麽是快樂”“什麽是愛情”的東西實在是讓我很頭痛。最可怕的是,這些東西居然蔓延開來。無論是去書店還是上網,購買率或點擊率,都在告訴你同一個事實:市場喜歡這種玩意。

 

形勢主義。典型的形勢主義。玩弄詞匯來寫東西從來都是讓我不齒的。因為已經有了個經典了:LOLITA。那後人再做任何措施都是徒勞的。因為詞匯那東西就是死板的。而且為寫詞匯而寫詞匯更是無聊中的無聊。雖然我要用眼鏡,但看出那些無聊作家耍的這種無聊把戲,實在是簡單不過。

 

浪費GDP。我隻能這樣說。

 

一個很好的故事,是可以用很簡單的語言寫出來的。

 

一個很棒的心情,是可以用很簡潔的句子表達出來的。

能做到這一點,才是王道。

 

如果真想知道幸福是什麽,或者真想參透快樂的定義,那去看犬儒教派等留下來的東西吧。

記住,在我們之前已經有很多很多人曾存在過了。因此,在那之中的智者,statistically speaking,比目前活著的智者多的多。

 

所以,我從來不妄想在活著的人的文字裏,找到所謂快樂的定義。

 

 

今天一個人很徹底的享受了一次冰淇淋,在很多人羨慕的目光下。在這些人中,有5歲的黑人小女孩,因為太過專心的欣賞我的冰淇淋,以至於差點撞到我;有60歲左右的老太太,以一種敬畏的眼神注視著我的冰淇淋,在經過我時,頭偏的角度曾達到100;有坐在嬰兒車裏的小baby,以鑽研的眼光分析著我的冰淇淋,我覺得他(我無法知道他的性別,主要褲子穿的太多了,如果是開襠的就一目了然了)肯定在想,那是什麽東西;還有一個10多歲的看起來不良的少年,竟然對我的冰淇淋流露出一個非常真誠的微笑……

 

冰淇淋。按照弗洛依得的說法,應該是我們這個現代社會的孩子(0-80,或許更老,我不知道,沒追溯過冰淇淋的曆史)的病態心理的原凶之一吧。那或許是我們幼小的心靈中所存在的欲求不滿的經驗的那個欲。畢竟,哭鬧著要吃冰淇淋這種事在每個人年幼的時候都是發生過的。雖然我覺得他的學說或多或少有些無聊,不過,據說,是很有道理的。所以,我姑且相信吧。但是,如果他又把冰淇淋和他那著名的生殖學說聯係在一起的話,就不要怪我罵他瘋子,惡心,大變態了。

 

其實每個月都會有兩天特別特別想吃冰淇淋。莫名其妙的想吃。既然想吃那就買了。我無法準確的說出,不對,應該是預測出,這個月到底哪一天我會想吃冰淇淋,就如同我無法準確的預測出這個月好朋友會在哪一天的哪個時候悄然而至一樣。由此看來,無論心理還是生理,在很大程度上,是超出我所能管轄的範圍的。雖然我經常說,這是我的生理,我的心理。

 

冰淇淋heyday,今天是值得寫進去的一天。對了,我要的口味是

 

Mad for Chocolate

 

 

這幾天因為寫小說,所以陷入了合理性和非合理性,自傳和非自傳的怪圈裏麵。基本上,因為現在還沒找到很好的解決之道,因此,小說是寫了刪,刪了寫。這其實沒什麽不好。關鍵問題是,那些在我腦海裏徘徊了很久的人和事目前正叫囂著要出來。

 

很頭痛。我覺得我變成了他們的奴隸。

 

誒!搞清楚,你們都是我創造出來的誒!我是神!

 

神的話,唉,很少人認真聽進去了的。因此,才有了衝突。

 

 

我有時候常在想,我的身上大概有個開關,控製眼淚。但這個開關,大概質量不好,經常壞掉。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一打開就很難關上。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眼睛會腫上很多天。

這幾天又有關不掉的感覺了。

 

唉。

 

要去換個配件才可以。

 

不過我每次都會越哭越開心。這樣聽起來也蠻好的嘛。

 

 

關於天才。

 

all about lili chou-chou裏,有一句話的大概意思是,天才會讓凡人羞愧至死。所以,我覺得,天才最好還是不要太多了。起碼要給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留下點餘地。

 

關於天才會做的事,我不大清楚。因為我畢竟不是天才嘛。但我唯一知道的是,天才並不存在於我的生活中,因為我認識的人們都和我做著相似的事物。

 

我迷信天才。因為智商是很硬性的標準,一個冷冰冰的,完全客觀的數字。一個代表速度的數字。但我不迷信所謂才子佳人。而且特別是眼睛看到的,非要表達點什麽的那些個才子佳人。有些無聊有些俗(當然,我也很無聊,而且非常俗)。基本上,我覺得,寫詩,作詞,都是套路。你多讀點,什麽都寫的出來了。但那種看待事物的方式和所能達到的創新以及常人無法企及的輕鬆是無論讀多少都學不來的。關鍵最可怕的是,才子佳人居然被奉承的跟什麽似的……實在是,有點……無法想象。

 

對於這兩種人。還是下麵兩句話最能表達我的立場……

 

我想當天才,隻活30年都成。

 

我絕對不當才女,哪怕可以讓我活10000年。

 

天才是海。

 

才子是湖,還是死的那種。很快就會臭。

 

見識到天才讓我熱血沸騰。

 

偶遇到才子讓我繞道而行。

 

基本上,我認識的人裏麵,我覺得我才是最了不起的!大家也要有這種想法才可以!自己的嘛,當然了,就是最好的嘛。要堅信這點啊。

 

所以,我沒有偶像可以崇拜。

我希望明天,上帝就安排我遇見個天才。

 

 

17歲的時候,我了解了,有些人,是我輸不起的。這些人,一旦我失去了,那我也就再也不是完整的我了。

 

媽媽。

 

今天在公車上,聽見兩個男生的對話(基本上我覺得他們很rude,因為整個bus上就他們兩個在用不小的音量在說話,並且有having sex之類的語言,完全不考慮車上可能還有小孩子)。其中一個人說:My mom is really cool. She is the coolest person。對於這個人的母親我沒有任何的不尊重,因為對於我自己的媽媽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但我覺得作為一個很好的母親,她需要教導孩子的就是尊重別人。也就是說,今天這個男生在公車上大聲說話的行為讓我完全不會覺得她母親很酷。

 

不過我倒是覺得,如果以後我的孩子能和他的朋友很驕傲的說:我有全世界最酷的媽咪!

 

:)

 

鼠標左邊的sticker掉了。摸起來還真不習慣呢……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