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寫一篇文章紀念你,是因為照片裏的你如此的美麗;我想如果我不提起你,沒有人還會記得你。我們相隔了太久。我不知道你哪年生,不知道你叫什麽。我們沒有血緣,但你是我的外婆。
1931年外公考上公派留學,去德國學醫。你一個人在國內很是掛念,於是下決心去德國找尋自己的丈夫。你當時不會外文,卻有勇氣一個人乘一個多月的船,最終到了德國。小腳的你為了怕外國人嘲笑,硬是穿起了皮鞋,還學會了遊泳。你在德國大學裏修課程,最終回國後成為一個掛牌行醫的婦產科醫生。
1936年你同外公學成回國。當時外公34歲,因你不能生育,所以你們抱養了我的媽媽 。在我媽媽的記憶裏你是一個很善良的人,有很多的朋友,家裏常開party。一個女孩子在別人家裏做傭人,總是偷東西吃,挨打。你就好心收留這個女孩子到自己家做傭人,吃什麽隨便她、不限製她。她吃飽了,也就不偷了。那是一個戰亂的年代,你用錢幫助過許多逃難的人。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能因為有了我媽媽做養女,你不育的罪過就可以終止。在你四十幾歲時,你頂不住來自於外公族人的壓力,被迫同意外公納妾。但條件是由你來選,你花十塊大洋買來一逃難的湖南女子。對外稱是女傭。她沒文化、溫順、矮、不好看。但四十幾歲的女人再漂亮,又如何與小二十幾歲的女人比。你的苦隻有你自己知。你和外公住樓上,小的和我媽媽住樓下,你每個月總有幾天裝著去走親戚,讓他們有造人時間。當時我媽也不懂事,一撞見外公背著你和小的有親昵舉止就告訴你,讓你難過。1949年外公有了自已親生的第一個孩子,你視如已出,親自來帶。
解放了,不允許有二個老婆。於是勸小的走,答應送她去學習,然後幫她找個年齡相當的,她不肯。從此生活就象演戲,你和外公做給外人看是一夫一妻,小的留在家中。但她懷第二胎時,她有意無意地挺著肚子到你和外公工作的地方出現,讓你很難堪。有一天市裏組織開有關婦女解放的會議,你上去發言,有感於自己的處境,過於激動,當場心髒病發作•••••。你去世時才四十幾歲。紅顏薄命。
在我媽媽的回憶裏,你美麗、溫柔、大方、能幹•••••,如此多的優點集於一身。可惜你生在那樣一個年代。雖然你受過西方教育,但"三從四德"等封建糟粕禁錮著你的思想,你懦於行動,你沒有選擇離婚,而是選擇一種沒有尊嚴的生活。打開歲月的塵封,一個女人的命運就這樣消融於那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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歎。
穿皮鞋的那張看不出來是小腳啊。不是說小腳的腳背特別弓麽,她的腳看著挺正常的。
這和今天的包二奶,婚外情還是有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