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一沙

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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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好的稅製”看“好的救恩”

(2006-06-05 21:13:26) 下一個
亞當.斯密(Adam Smith)同誌是迄今為止最著名的經濟學家之一,他在1776年提出了如何判斷一個國家的稅製是否是一個good tax system的幾個評判標準:

Adequacy ,
Equity,
Simplicity,
Economically competitive。

這些標準直到今天仍然被廣泛接納和采用,可惜的是,根據這個標準,絕大多數國家的稅製都不是一個好的稅製。

思維發散一下,如果有一位上帝,他要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那麽他會使用什麽方法呢?我想亞當.斯密的判斷標準有一定的借鑒性。

1.Adequacy充分性。

Adequacy其中一層意思就是指應計稅收入的範圍要廣,簡而言之,就是廣泛撒網,不僅你的ordinary income要交稅,statutory income也要交稅,capital gains, fringe benefit都要交稅。

一個好的福音,也要適用於一個廣泛的範圍,不僅要啟示給猶太人,也要啟示給西方人,還要啟示給東方人,這才是好的福音。好的福音要拯救的是全世界的人,而不是一小群人,上帝看的不是sample,而是group.

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徒 13:47 “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

充分說明神的救恩是麵對各方各國各民的。

2.Equity公平性。

Equity在稅法中的意思是指稅製應該對每一個納稅人都是公平的,不論你是拿工資的工薪階層,還是由公司幫忙買單的董事,工薪階層交所得稅,從公司拿福利的交福利稅;不論你是高收入者,還是低收入者,高收入者高稅率,低收入者低稅率。這樣盡量保障一個公平的原則。

好的福音也必須是公平的,不分老幼、男女、城鄉、國內國外、學識高低、健康狀況,福音對每個人都應該是公平的。不是說,你是特定的某一種人,你才能接受這個救恩;你是另一種人,福音就將你排除在外。也不是說,如果你有緣,福音就傳給你,你無緣,就等下一個輪回。不是這樣的,不論你是誰,不論緣分,救恩對你來說都是一樣的。

羅2: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3.Simplicity簡易性。

Simplicity指得是好的稅法必須容易被納稅人理解並遵循,如果一個稅法複雜到連有多年經驗的專業會計師都不能完全搞通(例如澳大利亞的稅法),普通的納稅人如何去理解並完全遵守呢?

好的福音也是一樣,不在於學識,不論是學富五車的博士、博士後,還是大字不識的山村農婦,他們應該都能接受。如果一個救恩,全是文言文、樊文,複雜到普通人難以理解,難以明白,如何能接受呢?如何能保障這個救恩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呢?

“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就必得救”,多麽清楚明白的救恩,人人都可明白,不需要刻苦修行,隻需要憑著信心。記得我曾經發過一個帖子,說我所在教會的一位接受福音的弱智女孩,雖然她不能說一句完整的話,也無法有正常的社會生活,可是她對神的愛,卻是使很多基督徒也慚愧的。

4.Economically competitive。

Economically competitive指得是一個好的稅收製度將促進經濟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好的稅製可以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可以提高整個國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也可以促進社會資源物資資源的合理分配,並促進綜合國力的增長。

曾在某個地方看過有專家分析過,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督徒達到一定的比例,該國家或地區的社會形象就會有很大的改觀。

曾提到過一個基督徒的工作倫理。

第一, 我們不再憂慮、焦急,這些因素都會挫敗及限製人們的能力。聖經告訴我們:「應當一無掛慮。」(腓4章6節),基督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

第二,我們得到神的幫助及支持,他給我們額外的能力來完成我們的任務。

第三,我們得到從神而來的新智能及新點子,「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能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的神。」(雅1章5節)

第四,我們這群蒙救贖的人得到了保護及繼續前進的力量。即使在遭遇失敗的時候。

第五,我們對所做之事情上有一個目的,無論是什麽樣的工作,都是為榮耀神而做。「在任何事上都要做的好,做任何事都要為神的榮耀而做。」這是很多信徒的座右銘。

關於基督信仰對經濟上的正麵貢獻,諾布克(Wilhelm Roepke)有一些話要說:自養及舍己的教義,是政治經濟的基礎,在新約及《國富論》一書中都很清楚地寫到這點。這也是著名的英國曆史學家阿克頓 (Lord Acton)大膽地告訴我們的事情,他還補充說,人類是一直到今日的世代才認識到這點。

另外,在行善方麵,基督信仰對行善有100%的促進作用,但這種行善和修行有本質的不同,區別在於,苦苦地修行很可能是為了得救,這也是一些宗教的教義。而基督信仰在於,人已經得救,行善是因為靠著神的靈將神的愛在生命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一個強調的是行善是因,另一個強調的是行善是果。


所以,回到前麵的問題,如果有一位上帝(神),他要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那麽我相信,這個救恩首先麵對的是我們每一個人,其次它對每個人是公平的,這個救恩也必然是切實可行,是我們今生就可以做得到的,最後,這個救恩也必然會使得救的人生命得著改變。因此,我認為,聖經所啟示的救恩,完全符合以上所有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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