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真實的故事 + 再讀一遍阿裏的原貼 + 熱愛丁香的支持
(2009-09-18 17:32:32)
下一個
公司有個小夥子喜歡一個大眼睛的長的像“小蘿卜頭”的女孩。但她結婚了。
這個小夥子隻好轉向追求一個各方麵條件都不錯的高個女生。一番攻勢之後,這個少數民族的女生束手被擒。
高個女生懷孕了。她離開公司去了另外一家。他們奉子成婚。
我快離開上海的時候,想起那個有少數民族的高個女生,就約她喝個午茶。
“你丈夫好嗎?”
沒想到一句話引得她眼淚嘩嘩直流。原來她的負心丈夫在和“小蘿卜頭”一起出差在外地的工作中真的相愛了。 她挺著大肚子和他辦了離婚。她不願意,他堅持:
“我愛的是她。我們在一起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孩子已經快兩歲了。生活總是雪上加霜。孩子被診斷為自閉症。一大筆費用她又不得不辛苦地去和年輕的又在度蜜月的前夫談判。
這個小夥子追求愛情對嗎?如果不對,在哲學上他錯在哪裏??
因為這件我親眼見到的事,對昨天看到的貼子有了“承諾大於愛”的感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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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貼)
看了三遍,才看懂樓下的故事。
他的錯誤在哪裏? 他不懂得承諾高於愛。愛是可變的。承諾是永遠不變的。
在西北時晚上沒事,看了《霍元甲》。 霍父一定要讓元甲與童養媳的雲姐圓房成親。理由很簡單:
“這是霍家的承諾。”
觀念極為開放的阿裏站在霍父一邊。男人要守承諾。句號。
婚姻是一種承諾。在阿裏的字典裏,不存在“離婚”。
唯一可以不守承諾的是政治家。鄧沒有必要“永不翻案”。人品好的政治家很容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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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感謝一詞不準確)丁香對“承諾大於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