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求問關於80年代達賴和中央簽署過的無效和平文件的說法”
(2010-01-03 04:44:41)
下一個
聯想到曾經讀過的一篇文章《鄧小平西藏政策揭秘》(鏈接:
http://www.chillicity.com/publishhtml/3/2007-03-02/20070302064113.html)
你的帖子勾起了俺的好奇,於是,上網查了查。
據俺的不完全推測,下麵的兩個文件,應該是達賴對鄧小平接見達賴二哥嘉樂頓珠的回複。
1981年3月23日達賴喇嘛致鄧小平函(原文是藏文)
和1981年3月23日達賴寫給鄧小平的便條(原文是藏文)
接下來,根據《鄧小平西藏政策揭秘》的描述: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嘉樂頓珠,會談約一個小時,胡耀邦交給嘉樂頓珠“關於達賴喇嘛回國的五條方針”。其中體現了鄧小平“向前看”的精神,提出歡迎達賴喇嘛回國的邀請,“達賴喇嘛回來定居後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照一九五九年以前的待遇不變”,可以是當“人大副委員長”,也可以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其中也希望達賴喇嘛不再兼西藏的職務,可以經常去看看,但不要在西藏定居。“五條方針”最後明確,達賴喇嘛什麽時候想回國,以什麽方式都可以,途經何處回國都由他自己定,“如果坐飛機回來,我們組織一定規模的歡迎儀式迎接他,並發布消息”。”
要是俺的推測無誤,達賴在1987年9月21日才以《西藏和平五點方案》回應,這是他在華盛頓對美國國會人權小組的講演稿。
就表麵來看的話,要是史實的確是,達賴對中央政府解決西藏問題的五條方針,在6年後才回應(體現出他的態度),結合他選擇的回應方式(五點方案好像成他提的了),以及回應場合的選擇(美國國會人權小組),中央怎能不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