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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該如何反貪

(2007-06-22 00:58:39) 下一個
近日中共中央 下達貪官自首的文件。看來大規模反貪運動開始了。但筆者認為這種反貪是治標不治本;作用甚微。以這個案例為例:據搜狐28日報道; 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裝備財務科一民警,自2002年起賭球共輸掉1600萬元,其中涉嫌挪用公款1200多萬元,直至去年8月案發。 一個民警之所以能 挪用公款1200多萬元,是因為手中握有財政大權;又無嚴格製度管理;又無民主輿論監督;大量的資金從手中過;誰又不動心呢? 要徹底反腐;必須從從兩方麵入手。 一: 增加國家行政機關財政和運作透明度。 從地方到國家官員;都公開個人收入;國家元首應該以身作則。從地方機關到國家機關;定期對外公開自己單位的財政收入;支出情況。對市民公開;對納稅人負責。凡是腐敗事件;都應召開新聞發布會;處理結果對外通報。 二: 允許輿論監督 從現在腐敗案例看;多是民間人士舉報而告破的。但先中國民間舉報渠道十分狹窄。因為當今中國的報紙和電視台是國營。這大大限製了民間舉報信息。 應該允許傳媒的私營化。以便迅速的曝光貪汙事件。 三:重組反貪機關 由於當前國情;國家公務員及反貪官員都是共產黨員。兩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反來反去;結果反貪官員也陷入腐敗。應該重組反貪機關;又中立民間人士組成。直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管理。 有人的地方必定有腐敗。但嚴重的腐敗會禍國殃民。韓國政府在20年前民主化後;大力反腐倡廉;成果顯著。公務員必須定期申報個人收入;反貪局不受總統管理;直接對議會負責。 鑒於中國國情;反貪是任重道遠。以上想法;僅是個人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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