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第三大罪:鬥爭滅華
胡祈
華夏傳統文化的最大忌諱之一是不能隨便對皇帝君主評頭評足,筆者是一個流亡到美國的漢賊,所以就大可不必受此限製啦?再說中國傳統文化也需要進步啊?評論皇帝就算是一種議政督政參政嗎?
本人曾經說過江澤民的第一大罪是毀滅黃土地,第二大罪是腐敗亡黨,今天的第三大罪就是鬥爭滅華,解釋如下。
江澤民統治的十三年,發生過著名的鬥爭大事件,也就是鎮壓宗教自由的某某公,搞得全球到現在都雞犬不寧,某某公在全世界範圍內攻擊鬥爭中國大黨王朝,這絕對不是華夏和華人的前途和利益吧?
設想江澤民政權肚子裏麵可以撐船一點,不要動不動就搞什麽階級鬥爭,某某公也不可能繼續搞鬥爭下去,江澤民鼠目寸光,帶頭搞毀滅華夏的階級鬥爭,罪大惡極吧?
江澤民的胞妹江澤惠也口口聲聲海外敵對勢力,上海幫大將陳良宇更是敵人敵意充斥,這些都是江澤民鬥爭價值思想的惡果啊?難道中國還要再繼續鬥爭下去嗎?
江澤民讓大黨王朝貪官汙吏不法奸商發財發達,挑逗貪官既得利益集團鬥爭億萬中國貧民,還是階級鬥爭的模式啊?如此鬥爭下去,華夏和華人的前途在哪裏啊?
江澤民似乎也沒有走出仇恨鬥爭的陷阱,中國皇帝的江澤民繼續鬥爭,絕對不是華夏和華人的福氣吧?
江澤民第三大罪,鬥爭滅華,大家的意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