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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祈隨想:貪官豁免資格問題的隨想
胡祈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 於紐約
中國前藥檢局長貪官鄭筱萸被加急殺頭,貪官死刑豁免資格的問題就要提上議事日程來了吧?
當然君主皇帝的家族和親屬即使貪汙腐敗,完全可能逍遙法外吧?毛澤
鄧小平家族的貪汙也不能算輕啊?江澤民家族呢?但
大黨王朝開國元勳的子孫後代也擁有貪汙豁免資格,中國黨旗子弟的太子黨貪汙腐敗問題嚴重啊?怎麽沒有見到有太子黨貪官被砍頭啊?
刑不上政治局常委,黃菊全身而退,政治局委員陳良宇就要倒台,雖然陳良宇也有很硬的後台,陳良宇仇恨敵對心態太嚴重,自討苦吃吧?
低調務實的貪官,特別是選對後台的貪官,尤其是跟對發達上級的貪官,也好像有貪汙豁免資格吧?
如果實在沒有貪汙豁免資格,當官就要特別小心謹慎,千萬不能貪汙腐敗,實在私心欲望太重,最多隻能占一點點便宜啊?
沒有貪汙豁免資格又有自知之明的人最穩妥的辦法就是不當官,絕對不會出事情,也就不必擔憂被加急砍頭的危險啦?
大家的意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