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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賬戶虧空,並不是一個新鮮話題。此前,坊間和網絡中傳言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虧損N萬億”的消息,可謂比比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消息將這一傳聞證實。眼下的問題是,如何解決養老金個人賬戶收支不平衡問題。
新聞報道中,所謂專家提出了兩條解決路徑:一是,提高個人繳納養老金的比例,同時降低單位繳費率;二是,允許個人賬戶“充公”,也就是說,之前相關部門負責人作出的“養老金個人賬戶可繼承”的承諾,將要被否定。以上這兩種解決辦法,都具備一個特點——就是公家因政策失誤與現實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的損失與不利,要讓私人來承擔,或者說是,廣大公眾要為政府相關部門的形勢研判與政策製定的失誤買單。
聽聞此等專家的雷人建議,不少網友自然是不能買賬。首先,提高個人承擔比例,完全不可行。原因很簡單,我國個人繳納的養老金比例為8%,而歐美相關一部分國家在6%-8%左右,再提高個人繳納比例無異於剝奪公眾利益;高達28%的總體繳費率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居於高位,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個人承擔部分與單位承擔部分都需要降低,這應該不需要含糊。
其次,個人賬戶的“充公”建議,更是不可行。養老金的個人賬戶,本就是公眾的財產,如果充公,就是嚴重的公私不分。顯然,這對一些繳納了多年的、離世較早的公民來講,就完全不公平。更重要的是,我國養老保險的參保率,並不高,自謀職業者、農民工參保率更是極低,如果再將個人繳納的部分“充公”,則就是打擊公眾參加社保的積極性。到頭來,我國養老體製的公信力將也進一步降低。
解決養老金個人賬戶虧損、財力難以支撐的現實,其實並非沒有更好的辦法。除了讓公民“買單”這樣的“損招”之外,還有許多不會引起公憤的好辦法。
一是,提高公共財政在社會保障方麵的支出。有數據顯示,我國政府財政的社會保障支出僅占財政支出的12%,遠低於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並且,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繳納養老保險也是一種納稅行為”,同理推之,將由收稅而來的公共財政,以養老福利的方式發回給公眾,也是一種好辦法。
二是,將部分國企利潤轉到社保中去。國有企業,是利用全民的公共資產實現了盈利,國企利潤也應該是全社會的財富。因此,前央行行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長戴相龍就曾建議:將中央企業上繳利潤的20%,劃撥到社保基金。更有人估算,如果按照央企利潤20%繳納社保資金,每年的資金最少在6000億元以上。這樣一來,單單這一招,就足以確保解決養老賬戶虧損問題。
三是,推遲退休年齡。今年“兩會”期間,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希望今年製定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明年報經中央同意後公開征求意見,後年推出。也就是說,延退方案可能2017年推出,2022年後實施。
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一直都在考慮養老金投資回報的問題。對此,筆者認為,投資股市自然是風險極大,但投資國債、理財產品等收益率不高但比較安全的項目,是比較可行的。當然了,前提應該是,對於社保基金的投資行為,中央相關部門應該出台具體管理製度和實施辦法,同時,還要確保監管到位。
養老金虧空,不是多可怕的事。相關部門、相關專家,犯不著杞人憂天。事實很明顯,國人的壽命在延長、養老體製正在改革過程中,這些都是各國養老管理部門都要麵對的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但讓廣大公眾來買單的做法卻著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