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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神出獄後的頭篇微博:
從拘留所出來時,已經是正午,陽光亮的刺眼,車在三環停停走走,心頭感慨萬千。半年,1.5克冰毒,給我的生活帶來翻天覆地的劇變。
預審時,緝毒大隊的幹警問我,好好的,為什麽要碰毒品,我說了理由:長期寫作疲勞激發的神經性嘔吐。他說:都是借口!當時我心裏還不服,直到此刻才意識到警官說的沒錯,確實是借口!吸毒就是吸毒,任何理由都無法改變這件事的違法性質!
類似日本Kinchitaro和波蘭的諾拉奇酚這種神經鎮定類處方藥,雖然通不過尿檢,但如果出示病例,提前申報,是可以免除行政處罰的——但我明知道有更好的方案,卻還是選擇冰毒,說白了還是法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幸,以為關起門來自己吸就不會落入法網,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回到居所,見到親人摯友,和公司員工,得知大家在這段日子裏,為我承受的巨大壓力,每個人都飽受煎熬,瘦了一大圈,都怕我難受,還故作鎮定安慰我,那一刻,看著一張張強顏歡笑的臉,我真想狠狠抽自己幾個大嘴巴,發自內心的對大家道歉:對不起!!!
由於我的任性自私與自以為是,連累親人摯友受罪,這份愧疚,像一塊通紅的烙鐵,狠狠地印在我心上!
請各位親友放心,我沒有毒癮。我保證:此生再也不會涉毒,為了你們的關心、信任與愛護,我會努力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感謝北京市局緝毒隊,讓我在毒品麵前懸崖勒馬,我的大門向你們永久敞開,歡迎隨時監督和檢查。
感謝朝陽拘留所諸君,平等,克製,有理有節,擺事實講道理,終於讓我意識到吸食冰毒的危害性。
感謝諸位媒體與網友,保持了寬容理性的態度,讓我在逆境之中感受到人性的溫暖!
感謝上蒼,在我年近不惑、尚未徹底迷失之前,賜我重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