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79)
2007 (150)
2008 (104)
2009 (87)
2011 (165)
2013 (141)
2014 (167)
1號提案: 建議弱化科技進步獎
1978年財政投入科技52.89億元,2012年財政投入科技是5600.1億元,35年增長了100倍,使國家的整體科技實力提升。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科技投入體製與新的經濟構架不適應,問題逐步顯現。
一號提案稱:科研經費管理常常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很多科研人員挪用科研經費,有些科研人員因貪汙巨額科研經費而身陷囹圄;幾乎所有科研人員為應付名目繁多的審查,提前一年或幾年就要給出要開什麽會、在哪開會、多少人出席以及開幾天的計劃等,不能潛心科研。“有形之手”常常越過“無形之手”指定產業技術路線和發展方向,結果事與願違。
另一方麵,在“市場失靈”的基礎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領域,“有形之手”的力量尤顯不足。目前,基礎研究的投入不到整個R&D經費支出的5%,遠低於創新型國家15%以上的比例。
為此,一號提案建議,以績效為導向,建立健全針對不同創新活動的分類評價機製,改進科技資源配置方式。弱化甚至取消科技進步獎,以減少政府的不當幹預;試行“項目貸款製”,即在政府技術創新項目中采用低息或無息貸款形式進行投入,貸款需在結題後償還,對於轉化效益突出的項目,可予減免。
產學研協調不足
中國麵臨科技體製改革和創新的製約。主要包含科技與經濟在規劃、政策等方麵協調不夠;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的地位沒有形成;科技創新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重大需求;科技創新資源分配封閉重複低效。
科技部認為,目前產、學、研,協調不足,是科技成果轉化率低、對經濟發展促進不夠的主要原因。主要體現在:研究機構是學術導向,做出學術論文後就不再介入落地領域;企業有創新衝勁,但成本太高;而且科研成果很容易被迅速複製、山寨,企業的科研成果沒有被保護,原動力不足。
提案有這樣一條:推進應用型研發機構的市場化、企業化、以及研發成果資本化。支持大批小微科技企業和新型研發組織進入應用研發的各個環節,做優做強科技服務業;推進技術市場建設,明確產權關係,促進產權交易;盡快推廣知識產權法院,大力發展知識產權經營企業。
前十號提案過半涉及經濟
前十號提案,六個提案都直接與經濟發展和改革相關。
二號提案:關注戰略新興產業發展;
三號提案:運用市場化手段,化解產能過剩;
四號提案:加快金融監管體製改革; (民革中央提案)
五號提案:大力推動新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建設;
七號提案:創新製度機製,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農工黨提案)
八號提案:開放民營資本進入領域,加快混合所有製經濟。(工商聯提案)
加大對金融混業經營尤其是金融控股集團和金融創新的監管力度。因為目前有些公司已經獲得了保險、證券、銀行、信托、資產管理等幾乎所有金融行業的牌照,成為一家真正意義上的“金融百貨公司”。
對土地流轉方式,要支持成立農村土地銀行。土地銀行對土地進行整理、開發、投資並根據需求貸出土地,農戶從中獲得存地收益的辦法。要建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農戶以土地入股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機製以及支持土地使用權折價入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