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79)
2007 (150)
2008 (104)
2009 (87)
2011 (165)
2013 (141)
2014 (167)
加拿大是個移民國家,每年有約25萬外國人拿到公民權。
隨著中國的大發展,龐大的中國土豪湧入。猶如一座承受不了載重量的老橋梁,加拿大行之有效28年的經濟移民政策隨之被壓垮。
所謂的加拿大經濟移民類,就是所謂的“聯邦企業家移民計劃”(FEIP:很有錢,必須辦企業)和“聯邦投資移民計劃”(FIIP:不大有錢,隻投資不辦企業也可以)。前者始於1983年,後者始於1986年。過去31年和28年中,已為13萬個富裕的家庭開了移民的綠燈。現在中國富人的申請,堆積如山:6萬5千個富有家庭的排隊中,5萬7千個是中國人家庭。即使按過去30年的速度,得花13年;按過去五年的快速處理,也得6年才能處理完畢。所以加拿大移民部根本應付不了任何新的申請,所以不得不一刀切,斬斷現有的兩個FEIP和FIIP計劃。
這個提議是2月11日保守黨政府推出“2014年經濟行動計劃(EAP)”時,捆綁了終結這兩個FIIP和FENP計劃。他們正提交給聯邦議會審核立法。由於保守黨目前是多數政府,加拿大國人又普遍支持凍結現有的、過時的、廉價的移民法案,所以通過該提案應當是意料中的事。
保守黨的這個提議,一石掀起千層浪。反對的有:排隊中的富裕家庭、這些移民的代表律師、靠移民家庭來支撐的一些企業、地產經紀、理財經紀、相關聯的地方政府機構。支持的有:普遍的國民、還沒排隊的富裕家庭、其他類移民、加拿大交納稅收的人、吃低保的家庭、交稅的富裕家庭、中產階級、第一次購屋者 .....
為什麽說是中國土豪壓垮了加拿大政策?一是數量驚人。二是素質低下。根據EPA附件的說辭,理由有:1)投資移民比其他移民交納更少的稅收。2)缺乏實際技能。3)官方語言能力差。4)長期不具備融入加國社會的能力。5)最終定居加國的意願薄弱。6)投資移民積壓個案太多,按此標準下去,隻會更加惡劣。7)應該把機會留給可能為加拿大做出更多貢獻的人。
實際上比對美國澳洲等移民國家,事實證明加拿大的移民權公民權是被“賤賣了”。上世紀你投入加拿大移民基金25萬/35萬(不同的地區要求不一樣),三年後就自動成為公民;結果85%的基金被濫用而虧損。本世紀改為自己立項投資40萬,凍結5年,通過後如數退還。到了2010年積壓個案已經是5萬多件。為此聯邦政府加大為立項投資80萬,凍結5年,通過後如數退還。結果僅一年,到了2011年7月,FENP積壓太多被逼叫停。到了2012年7月,FIIP積壓更多也被逼叫停。原因很明顯:門檻太低。坊間一般人認為:FENP的門檻應該定在家產1000萬美金以上,投資在加國的總量不少於500萬美元(不算自住、出租房產),十年內不得流出國外。FIIP的門檻應該定在家產500萬美金以上,投資在加國的總量不少於200萬美元(不算自住、出租房產),八年內不得流出國外。另外,六年內必須在加國駐滿4年,方可獲得加國移民。
這次政府一刀切清零,是挺殘酷的。對有些人來說不公平。然而,對有真實經濟實力、真正要投資人來說,其實是好事,他可以排入新的更短的移民隊而被加快處理。而對那些一貫作假的人來說,當然就被排除了,對加國是大好事。所以加國必須如此作為。
再看人的素質。大量的個案證明:太多的土豪從填表的那一刻就開始作假。不僅立的投資案很多就在街角搞個雜貨店,更在人頭上雇幾個朋友應付了事。拿了移民紙後立馬留下孩子老婆自己開溜跑回原居地繼續賺錢。更可恨的是,既沒有給加國交他的所得稅,也沒有給除加國房地產經紀理財經紀之外的人造就任何就業機會,還搖身一變,老婆孩子都成了申領各種救濟經貼的一員。
數據顯示,太多數要移民的中國土豪不是“富一代”,就是近水樓台的“官二代”。他們不是父蔭下的錢權交易的獲益者,就是從窮人堆裏打爬起來的鑽空子高手,所以一開始就練就了作假、不講真話的本領。無底線是他們的常態,關心弱勢造福社區對他們來講是傻子所為。這些不是建立在守法、誠信、服務社會、互惠他人基礎上的暴富者,有錢也有問題,跟法製社會相抵觸。這些人根本不關心社會法製和環境的維護,隻關心自己財產的安全和孩子的福利。還有些土豪過於招搖如入無人之境,毫無節製申領救濟偷稅漏稅,動不動現金買豪宅駕豪車高調喧嘩,結果禍及池魚,讓排在移民隊伍後麵的那些個同門兄弟們也遭殃了。雖然加國政府這次一刀切有點先斬後奏並且不透明,但多數國民反而支持他們的快刀斬亂麻:目的就是要阻止國民素質下滑的進一步來源。
加拿大社會鼓勵的是你享受社會福利,就就要盡服務社會的責任。大多數的土豪踐踏了社會的這個基本價值。論虛作假,巧取豪奪,隻享受他人貢獻的社會福利,而不盡自己服務社會的責任。一個國家的美好,是靠世代奉獻的結果。如果太多的人不盡本分,別人納稅他拿好處,還那麽心安理得,這不僅有失公平,而且對社會的傷害是長遠的。所以必須製止。當然,很多移民家庭很有實力也很投入社會,這是不需置疑的。
然而,加拿大保守黨政府作為政策的製定者和實施者,也應該檢討。首先,當初25萬能移民,那時的25萬可以買三間溫哥華Special;到了本世紀初,三間相同的屋要200萬,但保守黨沒有因勢利導使政策與時俱進。再是,很多企業移民都是不可兼得的人才,但為什麽移民部不能甄別出來?有些企業移民家庭對加國社會做出了貢獻,為什麽不能讓他們發揚光大?政策的重點應該吸引那些經驗豐富的商務人士和有堅實資金的企業,不僅要為加拿大經濟創造收益,而且要為加拿大社會有所貢獻。最重要的是,一個國家的移民政策應當有關聯性,長期性,和對世界的承諾性,不能朝令夕改,像一個臨時政府。這大概就是哈勃政府的一大特征。移民部新納入的創業簽證(Start-Up Visa),--- 來者必須創業和投資。想法不錯。不過這個試驗性項目,還沒有試驗就推出來,如何監管、落實?有點輕率。
這次揭示的問題是:什麽是加拿大的價值觀 --- 獲得投資報酬的同時必須要貢獻社會,這是起碼的認知。因為這一條被你大多數的投資者踐踏了,所以加拿大現有的投資移民計劃不得不改變。作為法製社會的基礎,不僅要靠道德維持公民的責任,而且重要的是要靠更新的法律去維護社會的公平。
有些人就是得了便宜還得寸進尺。人家政府一刀切也是被逼無奈。
作為企業移民/投資移民,不提供就業機會也就算了,反過來不交稅反而想方設法去享受交稅人供養的福利,實在有點過了。
在國內巧取豪奪習以為常了。習慣成自然。
再有,很多所謂的投資移民其實錢也不是很多,換成加幣買個房也搞不了多少投資了;他們即雇不起專業人士幫他們管理,自己英文又太爛沒法在本地經營(我有朋友的父母在那種學習ABC的免費ESL班上碰到過一對投資移民)。我們要歡迎投資也得歡迎更有錢的,別一兩百萬美金就讓他們混進來了。
我前麵的回複中三段,其實已經對你的每句都“反駁”了。
下麵再表明我的立場:
1)。我對執政黨今次的移民舉措雙手讚同。但對他們過去五年的朝令夕改恨鐵不成鋼。
2)。我不希望自己帶有色眼鏡,也不希望動不動有任何黨派陰謀。隻希望就自己本位把問題看得更清楚。
3)。我希望我能對曆史盡可能認識得更全麵一些。用曆史唯物史觀看問題,不是就事論史。尊重曆史是起碼的原則。
4)。如果有什麽事實不符,請明確指出。
5)。我是一個無黨派者。在中國是,人家不要我。在這裏是,我沒興趣入。所以三十年來,一直是執政黨的反對派,不論誰執政。
既然是關於投資移民,為什麽不剖析整個期間的績效?
謝謝理解。向主席保證,我這是盡最大努力不幫周圍的人說話。幾乎沒假。
你說的都太直。眾味難調。有人會不同意。
這些移民計劃在20年前絕對符合國情。那時的20萬是什麽,一間溫哥華Special才8萬。現在是什麽?同樣地點同樣房子要160萬。那時20萬可以買2.5間,現在的2.5間要400萬,所以提高到400萬才和20年前等量。
講哈勃政府的問題是“朝令夕改”,讓別人拿了口實:一年改一個方案,從來沒有長性,讓人無所適從。你剛交了手續費,現在又說該項目變了。這正是現在移民律師揚言告聯邦的關鍵。
再說,跟什麽黨派沒關係。我到加拿大的時候還沒有Orange什麽事呢。你太高看它,也太護執政黨了。
如果不是Orange的寫手, 就是無視事實了。
2)那個中國最大私利學校的一把手,有錢有管理經驗吧。還不是一樣,拿了紙,就跑回去了。給加國的貢獻是什麽?
3)一樓的,請你首先搞清楚:既然是”企業“移民,就必須搞“企業”。對第二類的”投資“移民,才不需要開企業。既然既然是”企業“移民、”投資“移民,那你的貢獻就不是一個打工的貢獻,就該是對應的“企業”貢獻,“投資”貢獻。否則就取消好了,都變成“技術”移民、“打工”移民好了。因為你們的一致思維,所以導致聯邦的這次作為 --- 改成“創業移民”,你就必須“創業”。
4)我堅決反對“銀行出12萬”那種忽悠變種。“不需要在加拿大開辦實業”還叫“企業移民”?本來就是笑話。繼續它何幹?所以,本來一貫反製任何的執政政府,這次我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