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一種網絡虛擬貨幣。IT幣多是由開源的P2P軟件產生的一串數字,可以叫KEY,叫數字幣,電子幣,也可以叫“金條”/“金碼”/“金條碼”。
如同現代的銀行接受了信用卡裏的一傳符號,認為那就是錢。20年前我還懷疑呢---拒絕使用也拒絕接受。現在就很少有人懷疑,很少有商家不設置---除了背後費用的考慮。人們習慣地認可:銀行開發的任何“卡”/“碼”,都是錢。所以投行的任何杠杆衍生品也都是“錢”,都是“好東西”,結果,人類就有了金融危機。
其實,人類越來越喜歡把實體變成數字化,書可以數字化,畫可藝術數字化,那為什麽錢就不可以數字化?電子幣/電子結賬是人類的未來兌換方式,是大主流。大方向沒錯。
但為什麽BIT幣這個電子幣,就被那麽多的精英詬病?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是第一個。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都是會招致很多麻煩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不是政府主導的就一定是假的,成了人類認識的一種習慣。錢都是政府掌控的---理論上是這樣。在政府沒有把錢虛擬化之前,世界出現了一種網絡虛擬資產,任何一個國家都掌控不了了。各國政府犯傻了,首先是人類的精英們犯傻了。
比特幣基於一套密碼編碼、通過複雜算法產生,這一規則不受任何個人或組織幹擾,去了中心化;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並運行比特幣客戶端而參與製幣過程;比特幣利用電子簽名的方式來實現流通,通過P2P分布式網絡來核查重複消費。每一塊比特幣的產生、消費都會通過P2P分布式網絡記錄並告知全網,隻要係統不出錯,目前就不存在偽造的可能。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而是通過特定算法的大量計算而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隻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我們知道生物學家掌控了DNA技術,可以很容易查出小三的孩子的爹是誰。過去領導一手遮天,可以瞞天過海假手於人,現在任何一個臭書生教授都可以偷你一根頭發,判你個正著。BIT幣對未來現實經濟中政府的去幹預,就像拿根頭發翹了政府的挑子。所以意義重大。
(二)比特幣的誕生
2008年,一個域名bitcoin.org被靜悄悄地注冊。同年10月31日,一篇論文發表在usenet上:“Bitcoin design paper”,署名中本聰;10天之後,開源社區sourceforge.net上出現了一個叫bitcoin的開源項目,一個注定要顛覆我們這個世界、至少目前已經震撼了我們這個世界的開源項目。雖說中本聰消失了(infosuicide),但BITCOIN留下了,壯大了。此後,這個項目一直由兩個前google的工程師維護,他倆也聲稱從未見過中田聰,因此世界上有人聯想說,幕後操作者是GOOGLE。 當年11月對電子貨幣的新設想——比特幣就此麵世,同時完成了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到今天,剛過5周歲,已經在網上不可一世,難道不值得人們以開放的心態去了解它?
比特幣用揭露散布總賬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製約,中本聰稱之為“區域鏈”。用戶樂於奉獻出CPU的運算能力,運轉一個特別的軟件來做一名“挖礦工”,這會構成一個網絡共同來保持“區域鏈”。比特幣這個過程中,他們也會生成新貨幣。買賣也在這個網絡上延伸,運轉這個軟件的電腦爭相破解不可逆暗碼難題,這些難題包含好幾個買賣數據。
第一個處理難題的“礦工”會得到50比特幣獎賞,相關買賣區域加入鏈條。跟著“礦工”數量的添加,每個迷題的艱難程度也隨之進步,這使每個買賣區的比特幣生產率保持約在10分鍾一枚。
大家別忘了中本聰發表論文的2008是什麽狀況。當時的政府和銀行的經濟才幹們,普遍遭到各方質疑,他們的信譽降入穀底。尤其美國政府向華爾街和底特律注入了大筆資金,美聯儲推出了“量化寬鬆”,說白了就是隨便印鈔。所以人們開始思索建立另一種世界貨幣。比特幣就應用而生,它不需要政治和金融(即使它們搞垮了經濟)的確保——隻要根據中本聰的算法。
(三)比特幣的特點
匿名性:人們對比特幣的懷疑,是他的匿名性。他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本身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係統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重審它、關閉它、銷毀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係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托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P2P的分布式特性與不存在中央管理機製的設計確保了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價值,或者製造通貨膨脹。
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絡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目前還沒有一種方法讓BIT幣停止。
全世界流通性: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這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種貨幣都不能比擬的。
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目前來講是一個唯一的密碼KEY,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裏。除了被授權的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使用、轉讓。
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這一點,反倒讓人懷疑有中心化、操縱性存在。
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在網上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製。隻要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全球各種不同硬件的組合,正在展示他們的計算能力。目前R9 280、290,正在成為中小玩家的工具;K20等正在成為大型中心和實驗室的翹楚。
(四)挖掘方法
用戶獲得BIT幣的方法:一是買,給人家錢,人家給你幣,就是現在的1:1240;二是印,就是自己采礦自己挖掘。
要挖掘比特幣可以下載專用的比特幣運算工具,然後注冊各種合作網站,把注冊來的用戶名和密碼填入計算程序中,再點擊運算,就正式開始了。
完成Bitcoin客戶端安裝後,可以直接獲得一個Bitcoin地址,當別人付錢的時候,隻需要自己把地址貼給別人,就能通過同樣的客戶端進行付款。在安裝好比特幣客戶端後,它將會分配一個私有密鑰和一個公開密鑰。需要備份你包含私有密鑰的錢包數據,才能保證財產不丟失。
挖掘就是用自己的計算機、依照網上的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而“開采”比特幣。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隻要你的電腦能尋址64位的數字就行了,然後通過反複解密,並且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絡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你的電腦能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麽你就能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係統采用了分布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隻能獲得25個比特幣。隨著算法指數級複雜性增加,對計算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按現有的技術,大概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係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篡改或破壞。
(五)兌換方式
網上的比特幣交易機構越來越多,他們不僅接受BIT對BIT,也接受比特幣與現實法定貨幣的兌換。其中Mt. Gox是最早、目前最具實力的比特幣交易平台,2010年成立於日本。Bitstamp和BTC-e是另外較大的交易平台。
中國也出現了大量的交易平台。BTCChina(比特幣中國)成立於2011年6月,是中國境內第一家運營的交易平台,目前也是中國最大的平台,占全球交易量第三位。
(六):中本村其人
如同人們挖掘BIT幣一樣,人們也一直在挖掘中本村這個人。發明“HyperText”這個概念的老記Ted Nelson認為,化名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比特幣創始人,其實就是京都大學的33歲的數學教授望月真一(Shinichi Mochizuki)。33歲就能成為京都大學的全職教授,目前被人們認可的成就就是著名的ABC猜想。
他認為望月真一絕頂聰明,16歲進入普林斯頓大學,22歲讀完博士,33歲當教授。正如他的名字一樣:望著月亮,追求真一。Ted Nelon認為望月真一就是中本聰:1)望月真一足夠聰明,有能力想出比特幣這個如此複雜的係統; 2)望月真一的個性就是不喜歡常規的學術發表機製。相反,他習慣獨自工作,從來不喜歡在大會上講解自己發表的論文,你喜歡你自己理解自己看。 3)。望月真一的工作領域包含計算比特幣的數學算法。
隻要我們忘不掉2008年的現實,所謂的“世界貨幣”美元,被徹底誤染了,全球金融幾乎崩潰,我們就該支持一種真正普世貨幣的誕生。那時人們開始思變,開始想能出現一個真正的“世界貨幣”。不管那將是一種什麽樣的貨幣,人們總得去”設計“一下吧。當一個徹底"虛擬"的貨幣BITCOIN擺在了我們的麵前,在全球都有交易所,價格幾乎同步,並能與全球幾乎所有貨幣兌換的時候,這bitcoin真的好像不再是虛擬了。
事實上,從一開始,bitcoin就是真正的貨幣,至少是網上交易者使用的流通貨幣----隻不過現實裏的大多數人並不相信而已。不管大多數人多麽地疑慮重重,但三年多裏誰也不能阻止bitcoin成為互聯網上最有影響力的貨幣。放眼將來,誰有能力或方法阻止BITCOIN最終成為地球上最有影響力貨幣之一呢?
如同過去對計算技術的前瞻一樣,Ted Nelon在自己的視頻中,極盡對望月真一的溢美之詞,稱他為偉大的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和計算機學家。並且認為,望月真一應該因為比特幣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他還希望,望月真一應該將未來的工作重點放在解決人類最複雜的問題上,比如核武器、恐怖主義、以及汙染問題上。
(七)BIT幣的曆史意義
任何一種“世界貨幣”都有風險。誰的風險最小,就是人們應當的考慮。如果有一天,“e元”成了最小風險的世界流通貨幣,那人類就用“e元”。無論未來的“e元”是什麽東西,它都會多少打上BIT幣的烙印。這就是比特幣的曆史意義。
--- bit幣已經創造了曆史。這一點,誰也不會爭辯。
黃金是有使用價值的(金首飾,工業用途,等等)。
比特幣什麽也沒有,其本身沒有任何使用價值。
如我說的,隻要政府出麵就可以禁止比特幣的流通:
法定貨幣禁止和比特幣兌換,
商家禁止接受比特幣,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吊銷執照。這完全合情合理:商家在逃稅。
你說比特幣如何作為貨幣流通?
黃金是有使用價值的(金首飾,工業用途,等等)。
比特幣什麽也沒有,其本身沒有任何使用價值。
如我說的,隻要政府出麵就可以禁止比特幣的流通:
法定貨幣禁止和比特幣兌換,
商家禁止接受比特幣,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吊銷執照。這完全合情合理:商家在逃稅。
你說比特幣如何作為貨幣流通?
貨幣本來就是一串符號。一串交換的符號。這是他的本意。
當一個貨幣可以隨便加印、刪除的時候,它的價值就成了人為的隨機的,它就成了真正的隨意臆造的一串符號。
去中心幹預是e元的初衷。靠幹預取消e元本來就是e元的誕生、成長、流通的基本屬性。---在幹擾中發展是他的宿命和本性。
在去中心化的真正世界貨幣出現之前,會出現很多泡沫。科研成果出現之前,還有一代一代的鋪路人呢。
法定貨幣禁止和比特幣兌換,
商家禁止接受比特幣,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吊銷執照。這完全合情合理:商家在逃稅。
不知道有哪一個組織能有經濟和軍事實力來對抗政府來支持比特幣。
結局就是比特幣從新成為沒有意義,沒有用處和其他的千千萬萬數字一樣的數字。
劉繼順 2006-8-7
Bre-X(Bre-X Minerals Ltd)礦業公司是1989年成立於加拿大的小公司,同年在Alberta(阿爾撥塔)證券交易所上市,股價長期在0.5加元左右徘徊。因其管理人員缺乏采礦經驗,公司一度難以為繼。
古斯曼(Michael de Guzman),菲律賓地質學家。最初他隻是非常想得到上司的認可,後來他想要說服全世界,聲稱他在婆羅州(Borneo)發現了黃金。但是首先它需要找個有知名度的人來證實他編的故事。
於是他找到了旅居印尼的加拿大地質學家John Felderhof(費爾德霍夫)。Felderhof正在為加拿大魁北克尋找金礦未果的經濟損失而一籌莫展時,聽到Michael de Guzman的消息,就興奮不已,兩人一拍即合。
1993年5月,John Felderhof(公司副總裁),說動了Bre—X公司的總裁David Walsh前往印尼勘查金礦。Bre—X公司以10萬美元的代價,收購了印度尼西亞加裏曼丹省一位木材商穆罕默德哈桑的貝萊德公司礦權,即Busang(布桑)金礦探礦權的80%權益(東加裏曼丹省省會薩馬林達東北方向200公裏)。
隨即不斷發布了該項目找礦的‘好消息’,同時不斷籌資,擴大勘查。兩年時間,投入了2000萬美元,施工了268個鑽孔,有的鑽孔深達253公尺,采集金礦樣本數百包,交由加拿大多倫多和印尼雅加達的化驗室化驗,聲稱平均每噸礦含金1.78 克。
1995年10月該公司宣布:探獲黃金資源量500萬盎司(約合160噸)。後來宣布,在Busang發現了世界第一大金礦,至少擁有5700萬盎司的儲量,價值過210億美元。到1996年底公布,探獲黃金資源量7100萬盎司(約合2270 噸),且該礦具有良好的開采條件和前景。
礦區首席地質學家,菲律賓人米切爾古斯曼透露,Busang金礦至少含有9500萬盎司的黃金,遠景資源量可達2萬盎司,為世界第一大金礦床,預計投產後可年產262萬盎司黃金(約合年產金84噸)。
隨著黃金儲量的“飆升”,投資者瘋狂追捧Bre-X公司的股票,使其股價從最初的0.5加元/股(1995年10月第一次公布黃金儲量前),至1996年4月就升至15加元/股;至1996年8月,公司又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世界上第一大基金富達也持有其7%股權),股價更是狂飆至250加元/股。後來一股拆十股,拆股後股價又漲至28加元/股,總市值達68億加元。1996年12月多倫多股票交易所破例將掛牌交易僅9個月(正常的至少需一年)的Bre-X納入其股票指數中,使之—躍成為加拿大工業300強之一。
麵對布桑金礦天文數字般的財富,大型礦業公司紛紛積極介入,印度尼西亞前總統蘇哈托插足。
原來Barric黃金公司不滿Bre-X公司捷足先登,便夥同蘇哈托的長女迫使印尼礦務部作出極為不公平的判決:Barric占Busang75%股權,餘下的才屬於Bre-X。這下國際輿論大嘩。蘇哈托隻得找人居間調停,經過艱苦的談判,布桑金礦權的權益調整為:Bre-X公司45%,美國Freeport McMoRan15%,印度尼西亞政府 10%,印度尼西亞貝萊德等兩家公司30%(為蘇哈托總統的長女和幼子控製。蘇哈托的幼子還於1996年10月受聘為Bre-X公司顧問,代價是10%的Busang金礦盈利及為期40個月每月100萬美元的顧問費。
Freeport公司取得布桑金礦權的權益以後,首先驗證Bre-X公司的地質資料。他們隨機選擇了4個見礦鑽孔,在距原孔位1.5米處,重複鑽探驗證。在高度保密的措施下,同時送到三個權威的商業實驗室去分析。
1997年2月下旬,布桑金礦勘查營地的岩芯庫離奇失火。
1997年3月19日,礦區首席地質學家米切爾德古茲曼在800米高空,從直升飛機上跳下,自殺身亡,據說是不堪肝炎折磨之苦。
1997年3月27日開市之前,Freeport公司公布驗證結果,礦化部位的平均品位0.06克/噸!所發布的新聞用了一個詞:insignificant,就是說,這些鑽孔含金是沒有價值的、不具意義的、非常之低的,微不足道的。可不知為何,他們卻仍然持有Bre-X公司15%的股權。
消息一公布,Bre-X公司的股票應聲下跌了83%,跌至2.5加元,總市值隻剩6億加元。恐慌性的拋售,致使股市停盤。
1997年4月5日,多倫多的報紙又報道說Bre-X的副總裁兼首席地質師去年一邊唱好,一邊卻拋售總值達3500萬加元的股票。另有新聞說,Bre-X去年曾聘請一家澳洲公司複驗其礦砂樣本,報告認為Busang金礦來自河流金砂,意味著有人做假,但公司並未將這份報告公諸於眾。此後該公司全力辯解,Walsh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110%地確認黃金就在那裏。” 並聲稱將對那些“散布謠言”的個人和報刊追究法律責任。就在Busang真相公布前一周,Bre-X公司還在新聞發布會上諷刺那些對金礦提出異議的人說,“當我們在為數不清的金條發愁的時候,或許還會有人對我們說三道四。”該公司發言私下還稱,有人企圖把公司擠出Busang金礦。
後來,Bre-X公司的股票在2-3加元/股上,穩定了40天。因為有些天真的礦產勘查投資者認為,即使沒有7100萬盎司黃金資源量,有十分之一也值。
1997年3月下旬,史塔斯科納公司受Bre-X公司邀請對金礦儲量開展核實複查。這次核審耗時一個多月。該谘詢公司在Busang總共鑽探了六組雙眼鑽孔,全部都在Bre-X公司宣稱的含金量最高的地區。其中兩組緊靠Freeport McMoRan公司的鑽孔,兩組則靠Bre-X公司的鑽紮。礦樣采集後被送往澳大利亞的3個獨立實驗室分析。
1997年5月4日,獨立審計人加拿大史塔斯科納礦業谘詢公司公布了Busang金礦品位的檢驗結果:宣布Busang金礦根本不具開采價值,還證實Bre-X公司送去實驗室檢驗的礦樣被人為汙染過,“誤導Busang金礦儲量分析的偽造礦樣在規模、持續時間和精心策劃的程度上在全球都史無前例。”
對於史塔斯科納的調查報告,Bre-X公司感到“震驚”。Walsh總裁在1997年5月4日發表的聲明中說:“原認為存在的Busang金礦,現在看來似乎不確,感到‘失望和遺憾’。”
1997年5月5日,多倫多證交所宣布,停止Bre-X公司股票交易。6日開盤後,十分鍾內,Bre-X公司股價劇挫98%,由3.17加元跌至0.06加元,公司市值則縮水至2000萬加元。一小時後停止了Bre-X公司股票交易。
印尼礦業和能源部部長宣布,凍結Bre-X公司的開采許可證和該公司的業務,停止政府10%股份的注資工作。加拿大也開始對Bre-X公司進行調查。
1999年5月12日,加拿大皇家騎警和艾伯塔省司法部門宣稱,對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前公司副總裁兼勘探主管Felderhof的刑事訴訟“缺乏足夠的證據”。Felderhof的主要助手Guzman神秘自殺,中斷了調查Felderhof違法的重要線索。1998年夏天,公司總裁Walsh因腦溢血死在巴哈馬他的別墅裏。
該案件最主要的犯罪嫌疑人Felderhof已離開了加拿大,獨自住在開曼島上一幢價值300萬美元的別墅裏。他拒絕任何指控,稱既未參與,也不知道關於金礦詐騙案的任何情況,並說自己是該事件的犧牲品。但同時他仍堅持Busang金礦儲有大量金子。加皇家騎警對遠在西印度群島的Felderhof和印尼的涉案人毫無辦法,“根據國際法,我們無法強迫住在外國的證人到加拿大做證。我們隻有兩條路,要麽花費巨額調查費用來進行遙遙無期的追查,要麽放棄起訴。”
在加皇家騎警宣布對Felderhof等不起訴的前一天,安大略證券委員會宣布,由於Felderhof違反了《證券法》,將對其提起8項民事訴訟,其中4項指控他在1996年4月24日至9月10日期間進行內部交易,出售了270萬股公司股票,獲非法所得8390萬加元;另4項指控他在1996年6月至1997年2月間“授權、允許或默許他人對Busang金礦的儲量進行大量不實的和誤導的宣傳”。前4項罪名如果成立,Felderhof將被處以重罰,罰款最多可達到其非法所得的3倍。後4項罪名如果成立,他將被處以多達100萬加元的罰款或坐兩年牢。安大略高級法院1999年5月14日還宣布,免除7個出售Bre-X公司股票的經紀公司的責任,包括納斯比特公司等大證券公司,還免除了一個替Bre-X公司進行黃金儲量論證的工程公司的責任。
教訓是:
1、作假害人害已。當事人一個自殺,另一個氣死,還有一個成喪家之犬。連累加拿大礦業版股市信譽,Bre-X股票崩盤,導致成千上萬的投資人血本無歸,沉重打擊了加拿大的礦業及相關投資業。
2、騙得了一時,騙不了長久。
3、礦權交易迷霧,需要一雙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