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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風流(9): 再創海外華人第一 春節假期

(2013-02-10 14:07:30) 下一個
  
從播音員                                                                到省長


寫對聯

春節,華人的第一大節日。不僅亞洲其他國家過,而且西方各國的各級政要都知道春節在華人生活中的地位重要。盡管如北,可春節從來就不是西方哪個國家或哪個地區的一個法定假日。為此,溫哥華的多個華人團體,20年來不懈努力,千方百計要爭取有個春節日。奮鬥不付有心人,終於去年達成願望:從2013年起,在每年的2月加個有薪假日:“家庭團圓日”Family Day”(雖然不再是原來的初衷“Spring Festival”,對那些曾經認真努力過,堅持要名稱一致的華人來說,真的不盡如意,實在讓他們不能認同,很有挫敗感。)不過,我挺滿足,至少大家都能接受又多了個節日,管他叫什麽名字。

1。因為這裏的假期涉及要有薪放假,涉及所有的行業層麵,很廣很遠,所以,多一個法定假日舉步維艱。我們這裏全年已有10個法定有薪假日,在加拿大屬前列。所以,要是再加個二月的有薪假期,那就11個了。--- 全省普遍認為,這個FAMILY DAY是全年裏頭最後一個能加入的有薪假日了,不能再多了。--- 可見其曆史地位。
 
2。上世紀90年代,工會黨上台執政,希望勞工再多個假期,所以華人的機會來了。大家建議在二月加入,機會很大。不想那省長頭子因為收受一個商人鄰居的“陽台”免費建設而被轟下台,接任省長的是個印裔律師。那印裔人就說了,要不要在三四月再來個有薪假期的“印度日”? --- 這裏約30%是華人,印度人也不弱,差不多也是30%,所以,咱華人到手的雞都會飛了。那時雖說省督是華人林思齊先生,但他也不能越俎代保,不經過議會就簽署法令。接著工會黨下台,搞經濟的黨上來,他可不能無故再給老板們多一個壓力,再多個白出糧而沒收益的假日,所以二月假日就被無限製擱置,一晃就是十多年。

3。去年,這個搞經濟的黨,因為稅收獨斷被反對而危危可及,今年5月將是大省選。那怎麽辦?為了討好至關重要的票藏華人,終於在去年下半載,決定給華人春節一個交代。當然,那些涉及族裔的問題隨之也浮上了紙麵。(我們說是“Chinese Spring Festival”,韓國人和越南人說了,我們也過“Spring Festival”,那不是“Chinese”獨有的。好我們就去了“Chinese”。印度人南亞人印尼人說了,我們也有自己的新年節日,不能叫“Spring Festival” 這個特指“The” ...... 要更加中性。好,就變為“Family Festival”。官方出來後成了“Family Day”這個詞。東西南北裔都不爭論了,都接受了。 )

4。中國的“中庸”文化肩比“大學”造詣,為了避免再出差錯,我們接受了各種異議和折中:那就在二月建個“家庭團聚日”吧,簡稱“FAMILY DAY”,---我們中國的“春節”不就是“團團圓圓”,萬裏迢迢也要“回家團圓”的嗎。這樣,中性,不涉及祖裔,讓各方麵各族裔都能接受,當然除了當老板的,人人都高興,莫大欣焉。

5。還有個大問題,咱這中國年,在西曆裏年年月月不同,要讓政府等公眾服務機關,每年得算好是哪一天,實在太難,--- 有些明年後年的事,今年就得列出來發出去廣示大眾甚至國外機構。例如,本省的垃圾收集部門去年底發給每家的全年垃圾收集日曆,就忘了今年二月的FAMILY DAY是假期不工作,結果印好了的、已經寄出的幾百萬張,全部作廢,白白花掉了納稅人近千萬元的稅收。怎麽辦,我們華人就再來個折中:那就同意固定在西曆每年2月的某一天。

6。有人提議,放在二月一日,可2013年第一次就和我們春節不靠邊;有人提議二月的第一個周一,那2月4日跟我們的春節還太遠。有人說,就和其他省一樣放在第三個周一休息,但還是沒靠近我們的春節,所以華人代表還是堅持二月的第二個周一,這和我們的春節初一吻合:周日春節全省本來放假,周一接著過我們的春節,家庭團圓日(FAMILY FDAY)。雖說以後,這裏的家庭團圓日有薪假期,和咱中國的實際春年日不一致,但至少這開頭的第一年,這第一次,必須要達到一致,那才有春節的意義。
 
7。下周一,就是加拿大BC省的第一個法定的有薪放假的“春節家庭團圓日”了,為了族裔方麵的政治正確,法定名字叫“FAMILY DAY” 。因此,周六、周日、下周一(2月11日)全部放假,和中國的春節一抹一樣。
 
這是海外華人首次成功申辦的、以自己的節日形成的、真正的節假日。在此,向那些為我們的族裔文化不懈努力、默默耕耘的幾代苦心人致敬;更向鄭天華,梁蘇華,林思齊,餘宏榮,陶黃彥冰,黃威,等一幹先賢們致敬,他們雖然沒有看到夢想成為現實,但他們的努力於世長存,在天之靈一定含笑九泉。

看了文學城虔謙的文字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0338/201302/7573.html,說美國正準備把中國的春節定位National Holiday。我不知道是有薪假日,還是必須工作的紀念日。要是前者,那就是一大進步了,比我們的更好,年年可放假,還和中國的春節真正重合,名正言順。希望你們達到。如果隻是一個不放假的還要工作的“中國日”,那不涉及各方利益,隻是個紀念日,要辦到一定沒問題。努力!華人們。

還有一點小小的曆史分享。在海外,全天候的中文電視,每周有一個小時可以與主持、嘉賓互動CALL-IN,發表你的觀點(和台灣的2100全民開講一樣),溫哥華也是海外華人CALL-in的首創地,並且是我們大陸人鼎立相助促成的。如今,一茬一茬的大陸移民來到溫哥華,每周五的九點半可以打電話到電視台,實時原聲地發表自己的觀點意見,讓很多大陸來的/或別的國家來的大陸人,都感到很“自由”很時尚。你要有機會到訪溫哥華/或加拿大別的可以看到溫哥華華人電視的地方,在那個時間段抄起畫麵列出的電話打過去,發表你的高見。最好說你是文學城來的,我也又多了點貢獻。用新東方徐小平的話說:這是我在全球見過的、最好的、大家可以自由表達的電視節目。

溫哥華地垂邊沿,文化不是中心,政治也不是中心,經濟在全球更不靠邊。但在華人近三十年的積極參與下,不僅讓華人自己成了這個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麵的的三大主力之一,也由於華人的大作為,讓這個世界二流的、不見經傳的小城市,成為世界上年年有話題登榜的聞名都市。今年英國經濟學人說,溫哥華是北美排第一的生活最昂貴的城市,這也是咱華人的“功勞”,貢獻之偉決不相讓。

在中國新年的日子裏,祝海外的華人父老鄉親們,享受生活,保重身體,有力量的話,在你的居住地,也為中國文化的發揚光大出點力。到了全球有一天,不會外語,也能讓大多數華人過上富足生活,那就和溫哥華一樣了。
 

溫哥華港灣
 

全球主要樓市房價與房租比率 (英國《經濟學人》的最近樓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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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虔謙 回複 悄悄話 請查悄悄話。。。新春好!
楊子 回複 悄悄話
史迷 今天有段話:

“想說說我的建議: 因為節氣是中國曆法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非常精確的一部分; 立春是節氣之首,一年之始;立春也是相對於公曆的確定日子。在我們想把這個傳統中國節日推向世界,得以普天同慶之前,我們是否應該明確把“春節”或中國年元旦,定於立春日,或2月4號呢?這樣的好處是統一化,規格化,便於宣傳,便於記憶;同時也符合古老的傳統。事實是,無論海外,還是國內,除了幾個傳統的節日還是農曆的日子,人們越來越少地使用農曆,原因就是它對公曆的不確定性。用中國人首創的節氣與農曆年結合起來,推出在公曆上有固定日子的立春,做為中國年新年慶典日,會使“春節”有真正意義----天下立春,萬象更新,新年起始。”

我的的跟貼是:

“在地支天幹裏,每年是以立春為第一天的。比如,說今年是蛇年,就是從立春那天算起的。和我們現在人講的春節沒關係。

你的提議很好。但在華人社團形成共識是一件非常難的事。要想做成一件事,拿出來說一般是做不成的。隻能在下麵步步運作。好多事不是一年兩年見結果的,有的要經過十年八年。各有一個人跟蹤。

我們華人老把西方立法看成一件很神聖很神秘的事。其實就是幾個人有點想法,在一起商量個結果,起個大概的草稿,概念越中立越好,由不同的族裔或利益團體一起掛上名,一塊提交給有關的當管部門,隻要有當管人寫個郵件一類的就算“初步認可了”。然後,讓個文法律師寫成一個一兩頁的半正式文字,讓有關人拿到議會念一遍,沒人反對的話,就算通過了。就成了所謂的法例。

例如,Family day就是這麽來的,還有你每天買電器交的EHF也是這麽來的。”
Lakeshawn 回複 悄悄話 楊子你還好嗎?
楊子 回複 悄悄話 1。本文不是指EASTER MONDAY和BOXING DAY ,而是那個“civil holiday”但現在在BC省和BC-Day重合了。

2。別的省有二月假期,並且都是第三個周一,我們為什麽不定在第三個周一?讓很多跨省的大公司/運輸公司好統一修班或開工,而隻有我們定在了第二個周一?

不用懷疑,最早提出二月假期的是我們華人,名字就叫“Chinese Spring Festival”,後來又改稱“Spring Festival”不含Chinese,這幾年才用中性的“FAMILY DAY”。
同樣,也是我們華人的堅持,才有了第二個周一,而沒選擇第三個周一。盡管對全國的商業一盤棋不好。所以我很擔心,日後某一天,說不定BC省很快會改成第三個周一。那時,你就明白了華人代表的苦心。
紫萸香慢 回複 悄悄話 回複走遍全球溫哥華人的評論:
我也第一次聽見這個說法。以前因為一月的元旦和四月的複活節之間有三個月沒有法定假日,一直有人建議在中間加個假日能讓大家抖抖氣,好像沒春節什麽事。

另外,BC的法定假日以前隻有9個,現在是10個,不是11和12的區別。樓主搞錯了。EASTER MONDAY 和 BOXING DAY 不是法定假日,雖然很多雇主選擇這兩天放假。但在這兩天需要上班的,按法律規定是不需要發雙倍工資的。見http://www.labour.gov.bc.ca/esb/facshts/stats.htm
走遍全球溫哥華人 回複 悄悄話 新鮮了,第一次聽說BC省去年投票通過的二月份設立family day和華人的春節有關係,還有什麽華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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