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一方客

收獲了一種恬靜的生活, 像一條波瀾不驚的小河, 流過春夏 流過秋冬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矛盾論”與“社會學大綱”的曆史關係 (存檔)

(2011-09-25 09:34:07) 下一個


《炎黃春秋》刊登南開劉澤華的文章《我在“文革”中的思想裏程》,第二部分稱“毛澤東的《矛盾論》涉嫌抄襲”,我想,他作為哲學教授,本來隻是就事說事,把當時文革中的經曆講出來而已。而人民網文史頻道參與渲染,混淆不明根底的社會視聽,就實在有點不應該。一反映了現代編輯對曆史的太“無料”,二反映了劉澤華文革當時對曆史的無知,三也反映了這個社會的群羊效應還是那麽浮華而讓人“無語”。

黑格爾說,重大的曆史事件可以說都會出現兩次,馬克思補充說,第一次是正劇,第二次是鬧劇。其實“《矛盾論》涉嫌抄襲”這次就隻是場鬧劇,因為第一次的正劇發生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對文革反思的時代”,那規模,那轟轟烈烈混混獵獵比現在壯觀多了。當時正在學校的我們,對喜歡對文革前的好多曆史拿出來看看,很新鮮,當然看到不同的記載也很想徹底的翻案一下,很多封存的曆史都被拿出來盡情地議論和討論。關於老毛的“矛盾論”出處,就是其中的一段。那時候我住三樓,哲學係的全係人馬住一樓,四年的同樓同飯堂,大家自然都成了真正的同學朋友,我的邏輯科部分就是那時候選的哲學係的原班課。

“《矛盾論》涉嫌抄襲李達“社會學大綱”的主題,當時在全國哲學界被全麵討論,很多人當時就得出了結論:矛盾論很多論述是來自李達的延安講義。

我當時的看法是:當時國內的參考書少,李達翻譯的辯證法唯物論教程,自然成為老毛和陳迫達的主要內容來源,受自己老師的影響,甚至拿自己導師的觀點作為主要論述有什麽不妥?拿前人的論述和結果來做“論”---係列闡述,又不是做學術論文,應當是可以的。就拿“最科學”的數學來講,當時全國專業的“數學分析”主要就三本,吉林大學的,武漢大學的,複旦大學的。那一本沒有蘇聯教科書的段落?那一本沒有吉米多維奇的習題當主例,再看現在北大等現代版本,哪一本又跳出了五六十代的教科書的“大綱大意”?

李達是讀馬克思的哲學,在那個時代比別人早了一步。他和雷仲堅1932年就合譯出版了《辯證法唯物論教程》,當然成為國內所有人的主要讀物。老毛和陳在當時那條件下的延安抗大說哲學,有幾本書可看?不主要就是宣講李達的譯本,和李達的講義嗎?李達後來把自己的講義整理,於1937年5月出版了著名的《社會學大綱》。老毛後來說,李老的大綱我讀過十遍,好書啊,這是咱中國人寫的第一本馬克思哲學(教科)書。

即使現在,幾乎所有的國內哲學人都有一個共識:你要想在中國想搞通馬克思哲學對毛澤東思想的影響,如果不讀李達的書籍,你是抓不到點子的。就是說,要研究馬克思主義哲學在中國的傳播發展史,研究毛澤東的哲學思想形成,你不能不讀李達。否認或貶低李達的功績,不符合中國的曆史實際。當時人們就已經得出結論:必須承認李達在中國傳播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功績。

不過,當時在國內就形成另一種觀點:毛澤東的《實踐論》、《矛盾淪》全是抄李達的《社會學大綱》。有人甚至說:《實踐論》、《矛盾論》中沒有一個論點不是從《社會學大綱》中來的。有的同誌在宣傳李達同誌在中國傳播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貢獻時,按照《實踐論》、《矛盾論》的體係介紹《社會學大綱》中認識論和辯證法思想,給人一種《實踐論》、《矛盾論》完全抄襲於《社會學大綱》的印象。《實踐論》、《矛盾論》是否是抄《社會學大綱》,成為一個主要問題。

研究馬克思哲學毛澤東哲學思想的學者許全興,1984年在《毛澤東哲學思想研究動態》寫了《為毛澤東辯護》。他認為,按恩格斯說法,“每一時代的哲學作為分工的一個特定的領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驅傳給它而它便由此出發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為前提。”老毛一定引用了那時宜多次刊印出版的李達的《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原著是蘇聯西洛科夫等著),另外還有《新哲學大綱》(米汀、拉裏察維基等著,艾思奇、鄭易裏譯,1936年6月出版),和《辯證唯物論與曆史唯物論》上冊(米汀等著,沈誌遠譯,1936年12月出版)。毛澤東的講授提綱除了《實踐論》、《矛盾淪》之外,大部分內容是對上述三本哲學著作有關原文的摘錄和編纂,或者是對上述三本書有關內容的改寫和係統化。

《實踐論》、《矛盾論》也吸收了上述三本書的許多思想和材料,但毛澤東結合中國革命的實踐進行了極大的理論上的創造和發揮。《實踐論》、《矛盾淪》與上述三本哲學著作之間文字敘述上的聯係是清清楚楚的。如:《辯證唯物論與曆史唯物論》在論述辯證唯物論的反映論時指出:“費爾巴赫拋棄了人底社會性,他就不能了解認識對社會實踐的依賴關係。……丟開人類底實踐活動,丟開他底曆史發展去觀察認識問題,這不僅是費爾巴赫底唯物論底根本缺點,而且也是馬克思以前的一切唯物論底根本缺點。”(該書第182頁)很明顯,《實踐論》的第一段活就是從這裏來的。

又如《辯證法唯物論教程》有:無論是“左”的托洛茨基主義,還是右傾機會主義,都不了解矛盾特殊性,不懂得“不同質的矛盾要用不相同的方法去解決”,“與托羅斯基主義及右翼機會主義相鬥爭的課題,教給我們有暴露任何過程之內的矛盾的特殊性之必要。同時,認識那全體過程的矛盾所規定的過程各方麵的矛盾之特殊性,也是必要的。”(該書第286—287頁)嵌矛盾論》吸取了這些論述,並進一步對矛盾特殊性展開了創造性的係統的說明。

據何長工回憶,毛澤東在抗大講哲學的時間是1937年4月至“七七”事變,共講了一百多個小時(見《難忘的抗大歲月》,載《光明日報》1981年6月25日)據在抗大當過教員的人回憶,毛澤東同誌的講課因“七七”事變而中斷,所以辯證法的部分隻講了矛盾統一法則,辯證法的其它規律和範疇沒有講了。解放前出版的《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最末一行是:“論矛盾統一律完。1937,8,7。”這說明《實踐論》、《矛盾淪》是毛澤東同誌在抗大講課後至8月了日之前整理完畢的。李達給最後版本的《社會學大綱》寫序日期是1937年4月1日。《社會學大綱》是5月在上海出版。毛澤東同誌在抗大講哲學,寫作“兩論”時很有可能還沒讀過《社會學大綱》的最後版本。毛澤東同誌在1938年2月1日寫的《讀書日記》證實了這一點。《讀書日記》開頭是這樣寫的: “二十年沒有寫過日記了,今天再來開始,為了督促自己研究一點學問。看李達的《社會學大綱》,一月十七日至昨天看完第一篇,‘唯物辯證法’,從1~385頁。今天開始看第二篇,‘當作科學看的曆史唯物論’,387~416頁。”⑤假如說,毛澤東同誌在整理《實踐論》、《矛盾論》時巳認真閱讀過《社會學大綱》的最後版本,從文字的表述上一定能找出《實踐淪》、《矛盾論》與《社會學大綱》之間的聯係,如同它們與上述三本蘇聯哲學著作之間的聯係一樣。遺憾得很,很難找出《實踐論》、《矛盾論》中的哪一段話,或哪幾句話是從《社會學大綱》最後版本中直接抄來的
的。

許全興還說:有人也許會說,《實踐論》中最後的關於認識總規律的表述難道不是來自《社會學大綱》中關於認識圓形運動而發展的表述嗎?《社會學大綱》關於客觀世界的認識過程是這樣說的:“‘實踐→直接的具體→抽象的思維→媒介的具體→實踐’——這是采取圓形運動而發展的。”又說:“這個圓運動不是形而上學的循環,而是辯證法的發展。”(該書第366—367頁)。現在我們再來看艾思奇的《大眾哲學》(1936年1月出版的單行本)對這個問題的表述:從實踐到感性,“從感性到理性,從理性到實踐,又由實踐到新的感性,走向新的理性,這種過程,是無窮地連續下去,循環下去,但循環一次,我們的認識也就愈更豐富,所以這種循環,是螺旋式的循環,而不是圓圈式的循環,它永遠在發展,進步,決不會停滯在原來的圈子裏。”,所以《實踐論》關於總規律的表述應該說吸收了《大眾哲學》的論說更恰當。

許全興認為,從文字的表述上,不能完全說《實踐論》《矛盾論》是《社會學大綱》的直接抄襲。毛澤東很可能是在抗大講授完哲學後才看到了《社會學大綱》的最後本本。從內容上講,《實踐論》《矛盾論》是講了很多中國革命的事,那決不是能從《社會學大綱》和其它哲學書上抄得到的。

所以我們可以說,《實踐論》《矛盾論》“吸取了”當時三大蘇聯哲學譯本的內容,講的都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和辯證法,在許多根本觀點上一致成為一統。

許全興把它們加以比較,發現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別:

《社會學大綱》講認識論,首先考察人意識的生成,之後依次分別考察感覺、表象、概念、判斷、推理、分析與綜合、歸納與演繹,最後則是批判形式論理學。這種認識論的體係與蘇聯的哲學著作大體一樣。《社會學大綱》雖然也說:“認識的過程,由實踐出發,而複歸於實踐。”(該書第284頁),但書中對認識過程的闡述,實際上隻講了由實踐到認識的過程,而沒有講由認識到實踐的過程。

《實踐淪》則始終抓住實踐與認識這一認識過程的基本矛盾,全麵地係統地論述了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說明了社會實踐是認識的來源、動力、目的和檢驗真理的標準,具體地闡明了人類認識的辯證過程,揭示了人類認識發展的根本規律。《實踐論》不僅準確而明晰地概括了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基本特征,說明了它們之間的辯證關係和感性認識向理性認識飛躍的條件,而且論述了從理性認識到實踐這一認識過程,指出:“辯證唯物論的認識運動,如果隻到理性認識為止,那末還隻談到問題的一半。而且對於馬克恩主義的哲學說來,還隻說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實踐論》還論述了一個正確的認識,許多時候須反複失敗過多次才能獲得;人類的認識運動是無限的,主觀和客觀、理論和實踐、知和行的統一是具體的曆史的,深刻地揭露了機會主義的認識論根源。《實踐論》的這些寶貴思想決不是從《社會學大綱》或其它哲學教科書中抄得的。

再說對矛盾規律的論述。

《社會學大綱》為首先闡述了形而上學的發展觀與辯證法的發展觀,認為“形而上學的發展觀的根本特征,就是承認萬物的不變性、靜止性”,“辯證法的發展觀的特征,就是承認世界的運動性與可變性”(該書第164、165頁);進而論述了對立物的統——和鬥爭是事物自己運動的源泉,說明了內因與外因的關係;接著說明了對立物的同一或互相滲透,互相轉化,對立統一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對立的鬥爭是無條件的絕對的;說明了矛盾有拮抗(即對抗)與非拮抗的區別。《社會學大綱》對對立統一法則是辯證法的核心進行了專門的論述,指出“這個根本法則,包攝著辯證法的其餘的法則”,“是理解其他一切法則的關鍵”(該書第176頁)。《社會學大綱》也指出,在運用對立統——法則時,必須“依照牡實的材料,去研究特定現象中所固有矛盾的發展的具體性。”(該書第179頁)但應當指出,《社會學大綱》並沒有像蘇聯哲學著作那樣說明認識矛盾特殊性的重要性,更沒有對矛盾特殊性進行專門的淪述,也沒有吸收蘇聯哲學著作中關於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的思想。

《矛盾論》則依據列寧的辯證法思想,充分利用蘇聯哲學界的新成果,結合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實踐,從兩種發展觀、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矛盾諸方麵的同一性和鬥爭性、對抗性矛盾與非對抗性矛盾等方麵,對矛盾統一法則的豐富內容,對如何分析矛盾和解決矛盾,進行了係統地創造性的論述。《矛盾論》對所論述的概念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對所說明的論點用大量的事實加以科學論證。《矛盾論》創造性地論述了矛盾特殊性的五種情形,專門論證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的原理,提出了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的著名論斷。《矛盾論》的結構十分嚴謹,各節之間有著內在的邏輯聯係,反映廠人們認識矛盾和解決矛盾的辯證過程,體現了辯證法與認識論的一致。縱觀前人與同時代人的哲學著作,我們可以毫不誇大地說,《矛盾論》是在辯證法發展史上第一次把矛盾學說的豐富內容組成一個完整的科學的理論體係,出色地完成了列寧提出的對辯證法的核心進行“說明和發揮”的任務,實現了辯證法發展的必然。

《社會學大綱》與《實踐論》、《矛盾論》的明顯差別還在於:前者既沒有結合中國哲學史,也沒有結合當時哲學界的爭論,當然也更淡不到結合當時的社會實際和革命鬥爭實際來解說馬克思主義哲學。從《社會學大綱》的全書中我們很難找出有聯係中國實際的地方(那怕是簡單舉例)。《社會學大綱》的功績是在我國第一次比較全麵地介紹了馬克思主義哲學。它的根本缺陷則是沒有結合中國的實際,基本上是蘇聯哲學教科書的翻版。這一點與李達在黨成立後不久就離開實際的政治鬥爭,專門從事理論的教學和研究有關。我們不應苛求於他。這一點,不僅是李達一個人的缺陷,而且也是當時整個中國哲學界的弱點。艾思奇在《抗戰以來的幾種重要哲學思想評述》一文中說:抗戰以前,“理論研究與實踐鬥爭的某些脫離的現象,是比較普遍的。這樣的脫離現象,使理論的研究基本上始終限製在介紹性質的,書本式的,通俗化性質的活動範圍內”

《實踐論》、《矛盾論》則不同。這兩篇著作不僅吸取了中國哲學史上有關知行問題和辯證法思想的精華,而且從哲學上對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的正反兩方麵經驗作了總結和概括,字裏行間充滿了中國革命的活的經驗。我們若把這兩篇著作同毛澤東在此以前寫的《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麽能夠存在?》、《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對本本主義》、《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等著作聯係起來考察,就不難發現這兩篇著作與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戰爭的內在聯係,就不難發現毛澤東為什麽緊緊抓住實踐與認識的基本矛盾來論述認識的辯證運動,為什麽用最大的篇幅詳盡地說明矛盾特殊性,論證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的原理,為什麽能提出矛盾問題的精髓,為什麽強調對立麵相互轉化的重要性。

《實踐論》、《矛盾論》與《社會學大綱》差別產生的根本原因,不在於李達當時的哲學理論修養比毛澤東遜色,而在於李達沒有毛澤東那樣的革命實踐。毛澤東不僅一般地參與了中國革命,而且直接領導了中國革命,指揮了中國革命戰爭,同黨內的錯誤路線、錯誤傾向,特別是同得到第三國際和斯大林支持的王明教條主義進行了直接的鬥爭,中國革命的實踐要求對認識與實踐、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等問題作出係統的說明,而中國革命的實踐經驗也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可以說,不是親自領導中國革命,直接指揮中國革命戰爭的人,不是同黨內錯誤路線、錯誤傾向作鬥爭的人,是不可能寫出《實踐論》、《矛盾論》這樣傑出的論著的。

通過《實踐論》、《矛盾論》與《社會學大綱》的比較,我們不難看到,《實踐淪》、《矛盾論》是吸收了《社會學大綱》等其它教科書的馬克思認識論辯證法的基本內容,但《實踐論》、《矛盾論》確實是毛澤東把馬克思理論和中國長期革命經驗的科學結合。

-------------------
注釋

①1935年11月出版的郭湛波的《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指出:“中國研究馬克思及辯證唯物論的要以陳獨秀、李大釗、李達為最早,最有貢獻。至於今日,一死,一囚;所以隻有李達了,在近日介紹成績最佳,影響最大,當然是李氏。”(該書第384頁。)

《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曾在延安的《抗戰大學》(半月刊)後來的廣州統一出版社出版,第l卷6期(1938年11月8日),後來幾期的新哲學講座上也發表過,該雜誌在編者的話中還特別說明《辯證法唯物論》是毛澤東先生在“抗日大學”所主講的講義。以後,八路軍軍政雜誌出版社、冀中第四軍分區政治部國防出版社、中國出版社、大連《大眾書店》等又公開出版過此書。

三聯書店在1978年再版了李達的《“實踐論”解說》和《“矛盾淪”解說》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