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79)
2007 (150)
2008 (104)
2009 (87)
2011 (165)
2013 (141)
2014 (167)
看來這次加拿大移民部是鐵了心,一定要把性賴昌星如期遣返。有現象為據:
1。邊界服務處宣布第二個遣返的評估報告完成之後,立馬就把賴給關押了;
2。本來難民法庭判賴可以被有條件釋放,但司法部創世紀連夜上庭阻止釋放得直;
3。為繼續關押他,邊界遣返隊竭力渲染他和大圈仔有染,並且由密探揭發他紅樓內非法聚賭;
4。移民部長昨日在溫哥華正式開講:加拿大應該加速遣返外國罪犯,再也不能讓一個外國罪犯在加國土地上隨便滯留十年這類笑話。這不僅消耗納稅人的錢,而且詆毀加拿大的司法和價值,更讓加國不堪的是,世人都認為我們加拿大是罪犯的天堂。
5。為了要不要保釋這點事,竟然可以連續開庭兩天無果,今日還要再開。
常言說,該出手時就出手。--- 像人家鄧雯蒂。這次政府一定要遣返賴,看來不惜出重手。
不過,出手太重自己也得甩出去。--就像鄧小姐。自己站不穩不說,說不定那偷襲者來日告鄧小姐出手不當。賴的名狀DAVID這次隱身不出麵,是洗手不搏了,還是說會在21日的遣返聽證會上突然反告移民部“非法賭博”是誹謗。有了“新案在身”,名狀又可上不同的法庭繼續開打,讓老賴再拖?
據傳,名狀說了,要是21日敗了,就不再上訴了。如果這是真的,說明名狀和法庭已經媾和過了,那老賴真的該做好被遣返的行動準備,不再隻是心理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