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網。上網應該是像看雜誌一樣簡單的事情。隨時可以拿起來看一條新聞,然後放下幹點別的,過會兒拿起再看。你也可以拿著它到客廳,廚房,甚至廁所。尤其像我這樣有家有小的,小孩時不時都會跑過類讓我陪他玩這玩那的,老婆也會常常讓去廚房幫個什麽忙。Netbook/Notebook就不合適,電池時間太短,搞幾下就沒電了,拿來拿去也不方便。
2。看Video。不是我自己看,出門旅行時弄點小孩愛看的動畫片給小孩看。10小時的播放時間足以應付大多數旅程。Portable DVD Player則不同,很快就沒電了。
3。看書。看書我還是習慣Portrait屏幕。Kindle要是便宜點說不定我早就買了,畢竟它除了看書啥都不能幹。
fatherof22010-01-31 23:43:46回複悄悄話
This article only shows how little you know about how to build a successful product. You don't know a shit about product and market strategy. Apple is up to the e-book and multimedia service at home environment, get it!
What kind of job have you been doing? i really question if you qualify to write this kind of analysis. WXC should be selective ob technical and market strategy related writings.
fatherof22010-01-31 15:12:37回複悄悄話
I don't think the author has any in-depth knowledge of iPad or iPhone, nor do i think he knows about what Apple's real underline strategy on mobile ads, mobile search and e-book markets.
You know what, i actually prefer to listen to what idiots talk, it is very entertaining to kill time!
致讀者,尤其喬粉絲:
"電腦是狗屎"是咱從喬老爺的“‘don't be a evil', is a bullshit"延伸來的,就像iPAD是從別人的tablet延伸來的一樣
希望它能成為將來電腦界的流行語。
結語:對這篇文章跟貼的感想:
1)。來者都是客,本尊盡可能盡地主之義
2)。貴族階層有希望了:買架名貴鋼琴,就可以高雅、深沉、仰視
3)。分析和功能等選擇已經沒價值,什麽都是一句定音
4)。世界電腦走向簡單,人腦走向遲鈍
5)。電腦是狗屎不再需要批評,隻需要跟風
"想要Flash就別指望了... Flash對我不重要,我隻上文學成:-)
” ----你讓咱文學城情何以堪。不過你要讀的電子書,很多都是有Flash的。
本來很多現象,對IT土人都不是問題,可到了喬家,你不說清楚,人家立即說你“淺薄”,真的不知道是因為鋼琴不好,還是彈的不好。老喬一輩子都不會加入Flash,否則他的十小時續航就不存在了。
IT土人別看如下這段普及的話:Flash是什麽個鬼東西,你要是有個quad-core 2.66GHz Mac Pr,它可以花掉你80%的CPU資源;一個 400x300 Flash可以在讓你的CPU比運行一個1920x1200的full OpenGL還要慢,所以說,Flash是CPU的hog,是battery的killer,由此,你說喬老爺會加上FLASH嗎?當然不會
但是,不管你like or hate Flash,她今天仍然是網絡體驗中非常大一部分,iPAD要當電子瀏覽書,你說能離開他嗎?
盡管我也不喜歡Flash,但我們目前不能沒有她,就像我不滿意iPAD, 但我們目前沒有比他更好的Netbook一樣〉
想要Flash就別指望了...
想要Flash就指望了,Apple永遠不會支持的。
Windows就是以前的Tablet失敗的原因。對於MSFT能否在短期內推出適合Tablet的Windows,我持懷疑態度。
米柯看到實質了,還是IT土人的智慧高,看得清楚。
要是這款ipad能在兩個運行的apps加上toggling,在Expose上加上某些variant,或者用三個手指的twist-swipe,當然不是全版的X-style,我就考慮了。 --- 不用鍵盤後,這些功能鍵對我們老說至關重要。對喬家的粉絲可能不重要。
最重要的,你說要看新聞,作為一個“新生代電視機”,一個信息接收係統,其實說白了就個瀏覽器,可是iPAD就是不支持Flash,---你的第一條就不成立。目前80%新聞網站頭版精華都是Flash,我們的專業網站也都是首頁一定有FLASH,所以我還是要等ipad2.0 (我忽悠的名字,別當真,特怕喬粉絲認真)。當然,老喬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加入Flash,那咱就隻能等微軟的Windows-Touch-Edition(我給它忽悠的名字,八字開頭的那一撇都沒點筆呢!)。
1。上網。上網應該是像看雜誌一樣簡單的事情。隨時可以拿起來看一條新聞,然後放下幹點別的,過會兒拿起再看。你也可以拿著它到客廳,廚房,甚至廁所。尤其像我這樣有家有小的,小孩時不時都會跑過類讓我陪他玩這玩那的,老婆也會常常讓去廚房幫個什麽忙。Netbook/Notebook就不合適,電池時間太短,搞幾下就沒電了,拿來拿去也不方便。
2。看Video。不是我自己看,出門旅行時弄點小孩愛看的動畫片給小孩看。10小時的播放時間足以應付大多數旅程。Portable DVD Player則不同,很快就沒電了。
3。看書。看書我還是習慣Portrait屏幕。Kindle要是便宜點說不定我早就買了,畢竟它除了看書啥都不能幹。
我一直就想要這麽一個產品,可惜沒人生產。現在Apple做出來了,貴了點,但誰叫它是唯一的呢。Netbook想做這件事,但做得不好 - 硬件廠商們沒能力自己去開發一個簡單的OS,而用Windows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因為它不是為這個目的設計的。鍵盤也是應該拋棄的,上網不需要大量輸入。當然,使用時間長最關鍵。
其實iPad是一件家電,不是電腦。他更類似於電視機,是一個信息接收係統,偶爾也能娛樂一下:看Video,打遊戲。與iPhone不同的是,它顯示麵積更大,而iPhone的Portability更好。什麽時候技術發展到有折疊式顯示屏,疊起來是iPhone,打開來是iPad,就完美了。
What kind of job have you been doing? i really question if you qualify to write this kind of analysis. WXC should be selective ob technical and market strategy related writings.
九十年代中旬就到美國了,真夠久的,真的老黴了。
“太淺薄”:APPLE的精神為什麽能贏,就是“單一”,孺婦皆能使用,比起微軟的複雜功能(還要選擇),就是“淺薄”。你看不起APPLE的宗旨,還當他的粉絲。老喬的錯,沒教好。
“錯誤百出”:典型的喬家風格,趕快指出一出,好讓人改進。
不過,恕我直言,你讓我去查MultiTouch的專利,看有沒有巨龍,本文講的“樣子是巨龍的” ---你是不是對“專利”的認識跟我這土人不一樣:你不知道“樣子”也可以申請專利,還是看文章跳行?
我也給個建議:看人家的“專利”要一行一行看,最好每個字都推敲一下,免得費了好大的深,以為自己發明了什麽,結果到後來,再看看人家早就作過了也說過了。
BYW, 您的文章也太淺薄了,錯誤百出。
本人就有一項跟MultiTouch的職務發明專利在處理階段。巨龍很無聊,它本來是做IWB,硬件軟家全是抄別人的,打不過海外巨頭,又被國內其他山寨廠家搞的沒油水,所以又來Tablet PC OEM, 趁iPad來抄自己,很無恥。考炒作是沒前途的。
VE.NET2005你眼睛看微軟的東西看多了:這裏講的是“樣子是巨龍的”,看清了再說。
咱的濫文裏沒說明白“過去5、6年,雖然各家的Tablet在市場從來就沒斷過,但都沒成大氣候。”還是2005你老眼花看不明白,要起哄至少也找點“破綻”,或至少像人家喬家的,隻罵不說明是那一點,不要隻犯傻還以為抓到了稻草,別太蓋子好不好
小聲跟比說,我喜歡喬老爺的氣勢,但看不起他的器度。
他的氣勢:未來的市場壟斷是:APPLE/ORACLE步步逼近IBM/MICROSOFT
他的器度:現在和未來越來越走向:YAHOO/LEXMARK
微軟的Tablet PC出來都至少6,7年了,操作係統是當時XP的改進版加了觸摸屏與手寫體識別,硬件廠家至少包括HP, 三星與Dell,但市場很不成功,用的人很少,所以不為常人所知,巨龍不過是最近加入為微軟的Tablet PC坐硬件的的廠商吧了,說什麽APPLE IPAD山寨巨龍,真實老太太沒牙。
估計這個說法的始做湧者不是為 巨龍炒作就是
不過,蓋子分子都很開放,可以數說windows的不對。APPLE分子就和喬老爺一樣,容不得人家說不好,一點器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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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趕時尚的人最怕別人看不起。我記得老羅的一篇文章,說是蘋果死忠fans如何維護沒有右鍵的蘋果鼠標的,罵的真痛快。
羅永浩:蘋果用戶比PC用戶智商低
http://oldbbs.shudoo.com/viewthread.php?tid=1274017
當然,蘋果有其優勢,這不否認,但總得來說,俺還是以蓋子的為主。
這次大勢太不給麵子,當天上去就下來了,還下的特邪乎。真不知如何解釋。
Apple's own approach to iPad e-books could confuse
http://finance.yahoo.com/news/Apples-own-approach-to-iPad-apf-584085365.html?x=0
touché.
shorted aapl @ 207; first target 188; second target 144; third target 99; fourth target 30.
"去高校一看,結果就大不相同。基本上凡是搞理論的一概都是用mac的" --- 這世界真是一尊大象,每個瞎子看到的就是不一樣。請問哪個大學是這樣,趕明去看看。
小不點,你也太一針見血了,就不怕蓋子的FANS把你給攪了。
好在,蓋子的FANS都大度,盡管很布衣,但很憨厚。那像這喬家的人,還沒成貴族呢,就維護體麵,滿嘴的黃牙還沒洗幹淨,就要裝優雅。受不了這些假正經的。還不如人家趙姨娘,至少敢赤裸裸地上...
你要是認識APPLE店的老板,最好讓咱去那拿分工,又可以玩又有錢花,多好。
APPLE在俺心裏就是貴族品牌。可惜要三代才能培養出貴族。要麽,這麽多APPLE分子一點也不優雅。
我不用apple,也不是apple的fan,不過關於擺譜的男人,女人和孩子那段實在是不敢苟同,至少iphone3GS功能夠強大吸引了很多不擺譜的成年IT精英是事實。用過的沒有不說好的。另外你這it界是自封的麽,主要是我認識好幾個你說的it界大型數據中心/銀行/工業界工作但家裏用apple筆記本的“電腦白癡”。這幾位看上去沒覺得是很騷包的人,嗬嗬。我個人不喜歡蘋果電腦因為不習慣那個界麵,另外一些專業軟件不兼容,老實說電腦白癡很少用蘋果的,用起來還是太困難了。
本文說進APPLE體驗店的人一定是要買iPad的嗎?
我說的是,裏麵看APPLE的多多很熱鬧,看的人多,幾乎沒見誰買什麽冬冬,就空著手出來的。不信你去APPLE體驗店看看。--- 不瞞你講,我每周都會至少去一趟。喜歡看新東西 玩新玩意。你一周去幾趟?
“至於外形,名稱並不重要”這句話不像是喬家的人說的話。
喬家的東西那樣不是靠外形和名稱“統一”了天下。
這讓我想到另一件喬老爺罵古家的態勢:我們又沒有去做你的搜索,你來做什麽電話?好像這電話是喬老爺發明的和獨有的。
再舉個例子,APPLE分子認為神明的Lacie硬碟,不就個i1394口,那個PC的COMBO外接沒這個功能?根本就覆蓋了APPLE所需要的。
柳青青:支持你買APPLE,既簡單又好用。那像微軟的東西,選擇多多,一般人/對一個個體來講,需要那麽多嗎?
我正打算換電腦,而且就喜歡蘋果。
iPAD和iPhone一樣,它的實質是提供一個新的網絡應用平台,目的在於整合網絡應用程序,網絡媒體和推動筆記本電腦的發展。iPOD成功地整合了音樂市場,iPAD同樣會整合網絡媒體市場。至於外形,名稱並不重要。過三年,所以不理解iPAD實質的人都會恍然大悟,人們會離不開iPAD的。這種認識上的分歧也是原創文化和山寨文化的差別。有了MP3 為什麽還需要iPod?有了筆記本電腦,為什麽還需要iPAD?有了百度為什麽還需要穀歌?有了Windows為什麽還需要ubuntu?因為要不斷創新。
APPLE分子都是死硬派,很忠誠。喬老爺真有福氣。蓋子就差遠了。
不過,蓋子分子都很開放,可以數說windows的不對。APPLE分子就和喬老爺一樣,容不得人家說不好,一點器量也沒有。
大概,APPLE死硬分子多是在APPLE塔裏蝸居久了,就像喬老爺說起人家FLASH,一臉的不肖,人家Adobe分子、蓋子分子也沒罵人對不對?
有些組別的人士不可理喻的。就像那位楊麗娟女士,碰到這種人,咱們隻好趕緊閃。
如果巨龍把很多功能Disable, 再把耗電的硬盤也改成SDD,當然巨龍的顯示屏還是通用的,不是咱說的將來的專用的界麵,那麽巨龍一類的電池壽命自然就和apple家的等量齊觀了。
能量的消耗是和功能的選擇量成正比的。
262,你的表達,正好是我們說的那些用慣了iPhone的跟進人,你正是iPAD的希望所在。所以說,喬老爺沒選錯對象。
You know what, i actually prefer to listen to what idiots talk, it is very entertaining to kill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