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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一生貪玩。說是個性使然。其實,貪玩,不光要有玩的個性,還要有玩的環境。貪玩的人還有一點,就是沒記性。罵了打了,都沒有。反正沒事就想玩。因此我定義這玩為
貪玩 = 環境 + 個性 + 沒記性。
貪玩例子1: 爬樹偷棗
從小就貪玩。
小的時候,爬樹偷棗摔斷過胳膊。
沒哭。還沒告訴家長。那叫好漢一條。
愛玩,所以沒記性。一有機會,還玩。
下鄉那陣子,咱又玩爬樹偷棗。
一次,老農看到了,嘿!一吼,
地上的倆弟兄立馬跑了。
來不急往下跳,
在樹上被逮個正著。
領到場部(農場的HeadOffice)寫檢討。
要咱供出同夥。
那哪成呐?
沒轍,隻好編瞎話:
說是兩個回了城當了工人的家夥來看望。
因為沒什麽招待,
就“摘”(不叫偷)兩把棗,
讓他們過過鮮吧。
領導念咱初犯,叫咱寫保證不再犯。
放了。
咱那倆同室的同夥忒高興
----沒他倆的事,
可不。
不夠勇敢呀,沒上刑就全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