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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 國家元首的四項責任

(2006-07-06 01:15:15) 下一個


      “一個偉大的國家領袖在他身後留給國家的財富是,一個毫無瑕疵的生活楷模,
      是所有後人在形成自己品格時仿效的榜樣”這是薩穆爾。斯邁爾斯130年前說的.

李登輝推薦龍應台的文章,並且是推薦給他已經失去了信心和興趣的陳水扁----這則消息著實讓我驚訝了一下。龍應台,何許人也---新國民黨的"禦用"大作家。李登輝一個台獨強硬派,怎麽會推薦她的文章,並且是推薦給他現在根本看不上眼的陳水扁....這裏的懸機和奧妙,驅引我去看了他推薦的背景和他所推薦的原文。

對睿智的龍應台,她的文章我是逢手必讀.登輝老子也感興趣,就是別有目的的了.龍應台就是龍應台,多有理性,近乎神性,她的這篇春秋之筆<<今天這一課: 品格>>,也確實極有見地,讓人著迷 ----

一個國家的元首,在我的理解,有四個核心的責任
第一,不管國家處境多麽艱困,他要有能耐使人民以自己的國家為榮,使國民有一種健康的自豪感。
第二,不管在野勢力如何強悍,他要有能耐凝聚人民的認同感,對國家認同,對社會認同,尤其是對彼此認同。
第三,他要有能耐提得出國家的長遠願景。人民認同這個願景,心甘情願為這個願景共同努力。
第四,他不必是聖人,但他必須有一定的道德高度,去對外代表全體人民,對內象征社會的價值共識。小學生在寫“我的誌願”時,還可能以他為人生立誌的效法對象。
以這個標準來衡量帶領我們進入二十一世紀的這位元首,是的,他近乎災難性地不及格。”

台灣長老會的台獨大老們,最近前後拜會過李登輝,希望他支持走背運的陳水扁。他不僅拒絕了,而且要他的台獨黨和陳水扁的民進黨劃清界限。李當政晚期的台南縣長陳唐山,就是那個罵新加坡"LP"的大博士。李對陳唐山是賞識有加,曾欲提他到中央,他看到國民黨的敗相而婉拒。現在陳唐山是陳水扁的外長,他能不知道什麽叫進退?前日也拜會了李登輝。李不僅大罵陳水扁無能無義,而且說"我沒辦法和不公義的人站在一起"

平心而論, 李登輝是用謀略做事,阿扁是不用大腦,做連通常老百姓都知道不能做的事---誰讓阿扁是個鄉巴佬,三代才能出個貴族呐!李登輝過去挺扁, 現在表達的是”應該知所進退”。他說"上帝檢查的是每一個人在世時有無行公義。人不能代替上帝審判,申冤。連牧師也要接受上帝的審判。因此, 我沒辦法和不公義的人站在一起。”

李登輝不僅送了一本自己的近作<<台灣民主之路>>給陳唐山,而且說,誰都可以做"台灣之子" (注:"台灣之子"是阿扁剛做總統時,著名政治評論家胡忠信寫的一本吹捧陳水扁的書。胡在阿扁任期剛一年,就反戈一擊,大罵阿扁是"台灣的敗家子" )。老奸巨滑的李登輝,講“誰都可以做台灣之子“是給阿扁聽的呢,還是講給4大天王和陳唐山聽的,就沒人知了---其內涵, 其懸念都不得不讓人深思。

陳水扁喜歡作秀造勢、瞞天過海,見小作小,著實沒有誠信,一副讓人看不起的律師狡辯嘴臉。龍應台除了罵他無能無德,人格不及格外,還指出他對台灣社會的人格顛覆,道德敗壞所起的壞壞的示範作用。

人民是社會的主人翁。但人民沒有表現出這種責任。龍應台更一針見血地指出,人民的公民權利被自己糟蹋了,被這種小人蹂躪了,並且自己還渾然不知。公民的自身的"功課"也是不及格---人們放棄了自身的原則----即使為了自身的利益。

反對黨是幹什麽的?台灣社會到了如此地步,反對黨表現的如何?龍應台大打50板,自從2000年陳水扁當選台灣的總統以來,"台灣這個社會,已經有好幾年,沒有人在談願景了。舉國的力氣,投擲在對一個人的爭執上。一個應該是解決問題的樞紐,變成問題的來源。"她對台灣的在野黨是恨鐵不成鋼啊:

----最早是國民黨自己分裂成為本省黨與外省黨,造成代表本省的連戰和代表外省的宋楚瑜雙雙落選,讓陳水扁撿了便宜,結果外省黨的群眾把罪怪於李登輝,發動群眾包圍國民黨總部,逼李登輝辭國民黨主席,讓位給連戰,接著開除李登輝的黨籍,從此省籍對立,壁壘分明,真的是把台灣"舉國的力氣,投擲在對陳水扁一個人的爭執上。"
 ----2004年陳水扁再次當選台灣的總統。"從319槍擊案到軍售案,從邀訪案到廢統案﹐從貓熊案到罄竹難書案,從龍應台自己提到的"空中做外交迷航案"到民族英雄邱毅一連串的揭弊案,在野黨都沒有一天停止過,天天都逼著把"舉國的力氣,投擲在對陳水扁一個人的爭執上。"
 ----直到6.27,台灣的在野黨仍是抓不竅門。龍應台不得不寫到:"將來的曆史會寫到,在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這一天,台灣人行使罷免權,督促一個總統下台。"雖然沒有能夠成功"督促一個總統下台",但是仍然看到在野黨又逼使"舉國的力氣,投擲在對陳水扁一個人的爭執上。"

龍應台曾經是馬的文化局長,應該看到"仁聖英明"的馬英九(注:馬英九當選國民黨主席時,南方朔和陸以正都在台港報紙上用過類似"仁聖英明"的語辭讚歎過馬英九),他一開始也不讚成罷免陳水扁,因為"傷人一百,難免自傷八十",所以還曾經利用接見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的方法,企圖利用林這個還講道德有信義者的話,來給大家找個階梯下,可惜畢竟不敵宋楚瑜的攻勢,走上不可能有結果的罷免之途。如今民調出來了,馬英九的民調表現跌到了曆史的新低。為何龍應台竟然也警覺到這場鬧劇的後果呢?不是值得這些反對黨大老們深思和反悔嗎?

馬英九作為學過哈佛法律博士的反對黨領袖,不知用法律的手段去要求傳呼陳水扁到案說清楚,還要靠丘毅爆多少料?還要靠人民靜坐多久?看來要不是台灣的司法不夠獨立,就是馬英九不夠有能.......這外省的學位看來就是不如本土的好-----這讓我又想起了我的"老蔣的流氓的斯文,是不敵老毛的斯文的流氓"。不論怎麽說,不管是陳水扁對民進黨,還是馬英九對國民黨, 看來真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龍應台因為"冰點案"不容於大陸,而她骨子裏又不認同台獨,如今她像一株失根的蘭花漂浮在香港。理應讓她放大視野,幫助馬英九解脫"外省人"的罩門,為何反而卷入這場已經被很多本省人視為"外省人欺侮本省人"的罷免案呢?馬英九要是得不到"本省人"的支持,"仁聖英明"又能當上台灣總統嗎?龍應台會不會和"南方朔""陸以正"一樣,都太書生氣了呢?!----看來都是冥冥之中的定數。

李登輝則不然,他老驥伏櫪,老調重彈,真是睿智透徹,連舉止都精辟,他看到了新的一輪自我表現的頃機。他COPY了一份龍應台的這篇將成為曆史名篇的春秋筆墨,交給了陳唐山,說讓那個沒有公義的阿扁"好好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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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原載:中國時報.6.27.2006)

龍應台:<<今天這一課:品格>> 

                  -—“總統罷免案”是台灣人民在民主進程和憲政史上新的裏程碑


1. 光榮的一日

今天,是一個光榮的日子。將來的曆史會寫到,在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這一天,台灣人行使罷免權,督促一個總統下台。

不論今天的罷免結果如何,台灣人民又在華文世界的民主進程和憲政史上,豎立了一個全新的裏程碑。

表麵上,台灣一片動蕩;人們每天看見、聽見,被鋪天蓋地包圍的,是電子媒體的誇張和聳動、街頭巷尾的挑釁和喧囂、醜聞弊案的揭發或遮蓋、領導人物的尊嚴掃地、意見菁英的各說各話。民主似乎墮落成隻剩下政治操作的爾虞我詐;價值的混淆,是非的顛倒,社會互信的嚴重腐蝕,使人開始懷疑,這一切是否值得。

但是,你不能不看見,在這喧囂混亂的同時,人民在集體補課,補修在威權時代裏不準你修的公民課。

每一件貪腐弊案的揭露,都使政府的權力運作增加一分透明。每一篇對金融勾結的報導,都使人民對公共政策多一份警惕。每一次政治人物的演出,都使人民更熟悉他的伎倆,看穿他的破綻,認清他的品質。不要小看了台灣人民,台灣人民在弊案中累積他對權力本質的認識,在喧囂中磨利他對政治人物的判斷,在紛紜中加深他對公共政策的理解,在混淆中培養他對真偽價值的辨識。

他掙脫了權威的束縛,實踐過選舉,實驗過公投,現在,他再跨出一步,敢於嚐試罷免。罷免可以不成功,但是人民已經給政治人物一個清清楚楚的警告:我可以選你,就可以罷免你。

世界上沒有人能否認:台灣有的,是整個華人世界裏政治敏感度、成熟度、自主性最高的公民群體。

補課的代價可能很高,可是成熟的過程沒有不痛苦的;今天,我以身為台灣公民為榮。

2.足球不隻是足球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曆史負擔。昨天,收到一封電郵,作者是一個十七歲的德國少年:

“麥茵河中央搭起一個大得不能再大的電視銀幕,兩邊都可以看到球賽現場轉播。河兩岸擠滿了人,新聞說,起碼有三十萬人聚到河邊來,隔著中間的河水,兩岸對看。

“馬路上、河岸邊、廣場上、酒館裏,擠滿了人,各色人種……最奇怪的是,每個人都在微笑,都在擁抱,都在唱歌。我從來沒見過德國人對彼此那麽友善,對陌生人那麽熱情,我從來沒見過德國人那麽喜悅,那麽開懷。

“我也從來沒見過這麽多德國國旗同時出現──幾千幾萬幅國旗在人們的手裏揮舞飄動。我從來沒見過德國人那麽以自己的國家「自豪」,其實,我從來沒見過德國人以自己的國家「自豪」過──這真是第一次。大家在揮舞國旗為德國隊加油的時候,好像納粹的陰影真的消失了,好像人們突然發現──我們是德國人,是一體的。

“我這才發現,這次主辦足球世界杯,對德國人的「認同」是多麽、多麽重要的一件事。我很吃驚。”

這個十七歲的德國青年以一種最天真的方式認識了政治領袖們非常明白的一種規則:成功地主辦國際體育競賽可以給國民帶來自豪感以及向心力。

在全世界的注目之下,把盛會辦得風光,人民會以他所屬的國家為榮;國際競技所帶來的“同舟共濟”和“同仇敵慨”的情感,又能加深人民的國家認同和社會凝聚。每一個有能力的國家都卯足了勁在競爭重大國際競技或博覽的主辦權,除了經濟考慮之外,這“凝聚認同”、給國人光榮感的政治考慮,是一個核心因素。

3.元首不隻是經理

一個國家的元首,在我的理解,有四個核心的責任:

第一,不管國家處境多麽艱困,他要有能耐使人民以自己的國家為榮,使國民有一種健康的自豪感。

第二,不管在野勢力如何強悍,他要有能耐凝聚人民的認同感,對國家認同,對社會認同,尤其是對彼此認同。

第三,他要有能耐提得出國家的長遠願景。人民認同這個願景,心甘情願為這個願景共同努力。

第四,他不必是聖人,但他必須有一定的道德高度,去對外代表全體人民,對內象征社會的價值共識。小學生在寫“我的誌願”時,還可能以他為人生立誌的效法對象。

以這個標準來衡量帶領我們進入二十一世紀的這位元首,是的,他近乎災難性地不及格。

當他在空中做外交“迷航”的時候,當他讓霸氣的美國政府直接或間接羞辱他的時候,台灣人沒有自豪感可言,隻有沉默的屈辱。當他用充滿暴力暗示和誘引衝突的語言對人民說,“我願意犧牲,扣扳機吧”的時候,台灣的社會是被精心設計地撕開割裂,而不是和解和凝聚。

當他對一件又一件的弊案無法澄清,前後矛盾,而同時又拒絕反省的時候,他不是一個道德典範,他是一個典範的顛覆與嘲弄。

至於可憧憬的願景──誰說得出什麽是台灣的願景?這個社會,已經有好幾年,沒有人在談願景了。舉國的力氣,投擲在對一個人的爭執上。一個應該是解決問題的樞紐,變成問題的來源。

我們賦予元首的任務,是讓他以超出我們的道德力量去做教育孩子的人格典範。是讓他以高於我們的眼光,為我們找到方向,指出夢想之所在。是讓他以遠比我們開闊的胸襟去把那撕裂的,縫合;使那怨恨的,回頭;將那敵對的,和解;把那劍拔弩張的,春風化雨。

他回報我們的,卻正好是一切的反麵。

這個是非,在我眼中,是分明的。元首不是一個公司的總經理,隻需談執行績效和法律責任。對於元首,法律責任隻是最低要求、最末端的一件事;他第一要擔起的是政治責任和道德責任。政治責任和道德責任都不是依靠法律條文來規範的。

規範政治和道德責任的,是一個社會的整體文明和教養。

4.誰教過他“品格”?

當一個元首成為“千夫所指”時,一個深層問題必須追究的是,這樣的元首和他的裙帶集團,究竟是怎麽產生的?

他們的家庭和小學教育,有沒有教過他們,一介不取是基本操行,誠實是第一原則?他們的中學教育,有沒有教過他們,公和私的界線要嚴格分明,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元首的大學法律係教育,有沒有教過他:最大的權力必須以最大的謙卑來承擔?有沒有教過他韓愈在一千兩百年前說過的話:“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沒有教過他薩穆爾。斯邁爾斯在一百三十年前說過的話:“一個偉大的國家領袖在他身後留給國家的財富是,一個毫無瑕疵的生活楷模,是所有後人在形成自己品格時仿效的榜樣”?

他所一路成長的社會環境──父母、長輩、老師、小區、媒體、整個教育係統,有沒有給過他一種熏陶,一種教訓,告訴他:沒有品格,權力可能就是災難?

培養了他的政黨,在台灣民主進程上曾經做過偉大貢獻的這個黨,有沒有認識到,人民當初是因為對這個政黨的品格有所信任才將權力交給了它,而將來人民還迫切地需要它,重建清新的品格力量,去監督和對抗下一輪可能腐敗的新的執政者?

今天拚命為他辯護的人,是為了什麽而為他辯護?品格和道德,在民主政治裏,究竟還算不算數?今天反對他的人,又是為了什麽而反對?是真正原則的堅持,還是黨派權力的便宜計算?

如果我們的家庭、學校、社會、政黨,從來就不曾把品格和教養看做教育的關鍵內容,如果我們的政府,從來就沒把公民素養看做國家的教育大計,如果有了民主製度,但是製度裏的人民本身是一個對於品格根本不在乎的群體,那麽選出一個無能、無識又嚴重缺乏恥感的總統,我們為什麽驚異呢?

任何一個政治人物,都是社會的整體文明與教養的產物。檢討他、批判他的同時,這個社會本身的公民教育和品格培養,恐怕更值得我們深深、深深地思索。

5. 一點也不差

所以,罷免通過不通過,哪裏是真正的意義所在呢?罷免的真正曆史意義其實在於,透過罷免的提出,台灣人民用無比清晰的聲音做出宣示:民主不是民粹,自由不是放任,容忍不是拋棄原則,人民長大,不代表不需要典範。透過罷免的提出,人民在考驗自己對大是大非有多少堅持,對社會進步的力量有多少信心,對不該忍受的行為他如何決斷,對值得奮鬥的目標他如何執著。

一課一課地上,一關一關地過;一路走來,台灣人,你一點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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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龍應台,著名的台灣旅法作家.馬英九擊敗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後,所聘用的文化局長.現任台灣清華大學教授、香港大學兼任教授.
1952年出生於台灣高雄大寮,1974年畢業於成功大學外語係,美國KASAS州立大學英文文學博士,曾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MACY學院,台灣中央大學,德國海德堡大學.1999至2003為台北市文化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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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理性與寬容:

半年前加拿大舉行國會大選,前執政黨自由黨因聯邦讚助經費貪汙醜聞而落敗.大約三千萬加幣的讚助經費,被發現通過合法得標承包商轉交到自由黨的手中,也就是把納稅人的錢經由合法的政府支付管道,進而流入到執政黨自由黨的腰包。當時此一弊案是報紙媒體的頭條新聞,自由黨政府不得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調查,聯邦法官Gomery負責此案,連執政自由黨的前首相克裏靖也被傳喚作證,可說是嚴重破壞了加拿大人民對自由黨的信賴度,也因此自由黨國會選舉失敗,失去了執政地位。

必須看到,加拿大人不會因為媒體與報紙對此貪汙案的大量報道,就覺得加拿大這個國家好像沒希望.大家隻是覺得既然自由黨已經不符人民的期望,且如果司法調查證明自由黨有錯,那就把機會讓給原來在野的保守黨,就這麽簡單。大家照常工作照常生活,整個加拿大社會也沒有什麽對立或不安。

台灣的社會充滿了仇恨、爆料、新聞炒作及政黨對立的亂象。 台灣的社會為什麽會這樣?阿扁的用人不當與親人涉入關說,取財和內線交易,如果司法調查判決確定,證明他本人是有罪,已經不符合人民的期待與憲法所規範的權利義務,就應該采取法律賦於人民的權利來收回人民賦於給他的權力與義務.就這麽簡單,有必要靠上街頭靜坐或靠上電視再去指控與爆料嗎?可見台灣的司法司法單位還是如此的遲緩和不爭氣,還需要如此大費周章地去采取罷免行動.

從另一方麵理性地看此事件,如果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那麽司法單位完成了調查嗎?法官已經做了判決嗎?如果沒有,到處是傳媒與在野黨民意代表的指控是否對當事人一種很殘酷的傷害?法律保障被告在法院判決定罪前都是無罪,為什麽媒體與在野黨民意代表都忽視這點最基本的人權都不知尊重呢?是否傳媒與在野民意代表的一昧指控,似乎對司法的尊重做了最負麵的演示,也無形中挑起了社會中許多不必要的對立與衝突?

已顯現在台麵上的許多弊案,對執政黨來說應該是夠了----執政黨應當下台了----否則人民看不起,外人看不起,直落得個自己也看不起自己-----隻是死要麵子不忍罷了。台灣不應當再為一個人或一個小集體而充滿仇恨,而互相指責。

在某種意義上講,正像龍應台說的,台灣還是進步的,連阿扁的女婿都可以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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