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指給你三條生活規律 ( ZT )
(2006-01-25 00:41:40)
下一個
第一條規律是:要幸福,不可讓自我做中心。
我們快樂,要知道有人的內心正在十分痛苦;我們想笑,須知有人正在流淚。抱著新生的嬰兒去禮拜堂接受祝福,是家庭的大喜事;可是有的家庭,看見人家的嬰兒,卻會想起痛苦的往日,也許是一個新嬰的夭折:一個可愛的小寶寶,因為失事、或者生病而突然喪失。
因此,我們很幸福的時候,千萬不要以為人人都是如此幸福;要想到並且記住他人的痛苦。
第二條規律是:在幸運之時,永遠不要隻顧自己。
古羅馬人有句格言:“財富像鹽水——越喝得多越渴。”這話說得真對。越是有錢,越不容易慷慨。
約翰•衛斯理生活的一條原則是:盡量省,盡量給。他在牛津的時候,一年賺三十鎊。他用二十八鎊生活,兩鎊贈給別人。他的收入增加到每年六十鎊、九十鎊、一百二十鎊的時候,他仍舊用二十八鎊來生活,其餘的都給了別人。
越富足越不能自私,富足與自私絕不能攜手同行。
第三條規律是:在善事上,不可自以為義。
基督徒要是逢人便誇自己善良,其害無窮。他哪知道,離開上帝最遠的人正是自認為與眾不同的人。善良的內涵是謙卑。真正良善的人是聖經比喻中的稅吏,他從心底裏說:”主啊,可憐我這個罪人。“這種人在上主麵前,才是真正的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