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認識到了一個事實:我自己原來是一個花心的人,是一個大大的小人。
這個認識起源於目前的這個工作。很偶然很意外,到了現在的部門。部門裏麵與我們協調的一個經理,不知道怎樣就讓我情愫暗生。這樣的事情,從前也常常發生。幾乎我每在一個地方停留,就會有那麽一段什麽發生。我自己真的那麽好嗎?是我自己太不能自已,是我自己太輕易的就動了感情,是我自己的感情沒有一個羈絆,完全不能夠控製。 我的全部這些感情,對方都沒有對我有任何示意,是我自己心不由己。 從前,我以為是因為沒有一個安定的歸宿,很可以給自己找個堂皇的借口。然而現在又怎樣來解釋?有夫之婦。
還有兩天,我便從那裏消失。不見便可以清靜吧。希望這樣。
看著B的眼睛,我的心裏不停地在困擾。我的婚姻裏真的有多少愛?我是無愛而結婚的?我是真的為了一張卡嗎? 我想不清楚。
當初也發生過同時喜歡兩個人的事情。那就把這一切解釋成花心吧,解釋成濫情吧。我這樣的人,也許是不配有婚姻的。還總是一副一本正經的樣子。我鄙視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