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

聽到這首,我不是淚流滿麵,是痛哭,就是難過,我控製不了,就做一個小女人吧!
正文

這隻是個故事而已

(2006-01-21 07:23:16) 下一個

這隻是個故事而已,我常常在想我是否真的遇見過他。如果是真的為什麽就找不到了呢。

 

我又要遲到了,我要開車去大學,但是每次開車我總是很擔心,擔心闖紅燈,擔心過大轉盤,也擔心拐彎時忘了打燈。每當看見警察在路邊,我又會擔心會不會檢查我的駕照,而我又有沒有把駕照帶在身邊。我總是擔心一些不可能或者很難發生的事情,可是你有怎麽會知道什麽時候這些事情真的會發生了呢?

 

我帶了三明治和一瓶水,其實我很恨這樣的早餐,但是要對得起我的胃,一個人生活,照顧好自己才是不給家人找麻煩。我總能記起我第一次開車上路的事情,已經是晚上十二點以後了,在這裏十二點以後街上基本上是沒有人的。我在這之前隻是摸過幾次方向盤,在賽馬場的停車場轉過幾圈罷了。我記得當時是要去一個通宵開門的超市,上了一條大馬路,開始是沒有什麽問題的,誰知道副駕上的人說了句,“奇怪今天怎麽這麽多的車啊!”我瞄了眼後視鏡,發現後麵跟了一排的士,我心裏一慌就下腳踩油門了,發現車衝的太快又換成了刹車,速度突然降到三十碼左右,後麵的車這時開始嘀我了,我有拿不定主意該怎麽辦,後來開進了一個加油站,和副駕趕緊把位置換了。事後用他的話說是:和我開車很丟臉。

 

我的一天又開始了,有點無聊,很多時間用在了路上,我也可以坐火車上學,不過也要很久,但是如果住在學校附近又離市區太遠了,我無時無刻不感覺到,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的含義。其實我是很年輕的,但是不知不覺和人說話時總是會有一大堆的道理,我本人又很討厭說教的人,也一直都以為自己說的才是真理。很矛盾,我本身為人比較實際,但卻又有點清高,我隻知道如果我遇到一個和我一模一樣的人,我不一定會喜歡她。

 

出來有段時間了,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隻感覺時間很快。我很擔心自己變老變胖。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變的非常在意自己的外表,但是我肯定是過了二十歲以後。我不停地嚐試去改變我的風格,我開始懂得什麽樣的衣服配什麽樣的包包很鞋子,再後來是發型,首飾和彩妝,現在我更喜歡的是名牌和香水,我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小女人。是女人就該擁有這些東西,這是我媽告訴我的。她是我唯一愛著和佩服的女人,但是我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已經上高中了。不要相信什麽清純造型,素麵朝天之類,那隻是一個善於打扮的女人想讓皮膚透透氣,又或者偶爾改變一下造型罷了。

 

最近我總是想起我的高中和大學生活。那是在同一個城市,很有文化味道的城市,我在那開始了寄宿生活,有六年。我也總是想起我的第一個男友,那六年中他陪我度過了五年。我感覺我那時侯剛剛才結束我的童年,所以他也可以說是和我共同成張的夥伴。當人開始懷念過去的時候,說明他並不滿意目前。在我二十歲以前我隻會幻想將來的日子,對“現在”反而沒有什麽概念。那時候我並不滿意我的高中生活,我老是不清楚自己將來要幹什麽,其實到現在我也不大清楚。我總是不時的對一件事物陷入迷戀之中。我的高中有點特別,加上要住校,所以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去幹點自己想幹的事情。有時候瘋狂的迷戀熊天平,到處收集他的磁帶,但是他的歌我又唱不了幾首。誰知道一年中他出光了別人要十年才攢夠的積蓄,他就又沒有了音訊。我突然想到我已經很久沒有給我的電腦下載過新歌了,前一段時間突然想聽齊秦的歌,就一次下載了很多,都很老了,我喜歡他翻唱的《我願意》。有一首歌是我最中意的,是無意中得來的,不知道叫什麽名字,誰唱的也不太清楚,但是一聽到這首歌我就會淚流滿麵,我想起我的那六年。我一陣又迷戀上漫畫,有個台灣人叫幾米的,我看了他的一本《向左走,向又走》,就又開始收集他的作品了。潛意識中,我想那就代表了我的愛情觀吧。我不相信瓊謠,但是我相信愛情。也就是到了高中我才有機會看完《金庸全集》的。等我迷戀上愛情的時候,我的高中生活已經接近尾聲了。他就住在這個城市,使我更有理由選擇這個城市的大學而留下來,真幸運,一切都在預料之中——那時候覺得。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他追求我讓我很意外,因為我真的隻是個戴著眼鏡的傻姑娘。其實我並不想回憶這一切,這有時真的讓我很難過。

我最喜歡的季節是夏天,濕漉漉的頭發和刺眼的日光,還有短短的裙子,也可以更有理由不用穿襪子。來到了這個南半球我也發現這裏真的很適合我,氣候,風情,一切都那麽迷人,也讓我忘記了我的初戀。我的初戀不是在夏天,是在寒冷的冬天。很奇怪,我這個人在冬天很懶,有時候一件同樣的外套會穿很久而忘記了換。我也想不到在冬天給自己加一點顏色,因為深色比較容易洗,我記得我上了高三以後學校才給我們裝了洗衣機,同樣的,我也不喜歡在冬天動我的腦子,隻去找一個暖和的地方靜靜的帶著,坐著。我們有七個女孩子住同一間寢室,唧唧喳喳的住著,有歡樂也有小小的勾心鬥角。我還記得在冬天我們最喜歡大家都阼在被窩裏打毛線。其實我們都不知道要織給誰,但是在織之前每個人都有宏偉的計劃,從手套到毛衣不等,但是最後都會不了了之的,也有一些小小的例外,例如筆套或是手機套什麽的。我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集體活動,我覺得我就是那種沒有人陪伴就活不下去的人。但是我又沒有什麽固定的玩伴,一般隻是室友或是同學,我的生活圈很小,我連外班的人都認識很少。但是我突然想到,其實我是有過獨處時間的,有那麽點自己找寂寞的感覺。當時我的同學都把錢存在學校附近的銀行,但是我當時把錢存在離學校有一站路的地方。我現在想不起來是為了什麽,但是每周一個人走過的那段路我卻是記得的。每個周五的下午,學校基本就空了,家在本地的同學都回家了,其他的一下課就出去玩了,正好澡堂就空了許多。我洗完澡,挎個書包拿個隨身聽就出門了。隻有一站路,但是因為有個和山差不多高的大上坡,所以還是挺辛苦的。是可以坐車的,但我總覺得不值,所以每次走過去。大概有二十分鍾的路程吧,路上我就聽聽歌,想想心事,注意一下馬路邊的車子,還有不時擺手示意我不想搭車,這就是我每周的獨處時間了。提過錢,我就可以去附近的超市買點東西了。我媽給了我足夠的生活費,因為不在身邊,她很怕委屈了我。再買上一本《讀者》和《青年文摘》我就可以回家了。其實那時候我也很想買《時尚》,雖然我並不化裝,也不用穿的那麽時髦,但是權衡之下,我從來沒有買過,因為我覺得太貴。之後回家的路上我很勇敢,我一邊看書一邊走回去,所以很慢,回到學校正趕上晚飯。晚上看看書,有時出去逛逛街,有時候在教室看看電視,生活有點平靜,我以為我的高中生活也就是要這樣度過了。 高中畢業實習前的一個寒假,我突然發現身邊有時候多了一個人,有時候和我借東西,有時候和我吃飯,等同學之間開始流傳謠言的時候我還不知道怎麽回事。其實同學都有開玩笑的意味,因為我和他根本不可能,所有人都這麽以為。所以當這一切成為事實以後,更沒有人相信了。原來是這樣的,哈哈,沒有試過的事物永遠讓人著迷,那麽新鮮。他每天唱著杜德偉的歌和我見麵,我不再聽許茹雲了,我借出去的東西也沒有再拿回來的必要了。一切都是人生的必然經曆不是嘛,當我陷在甜蜜中的時候我計劃很久的很多人生計劃由於和他的不同步而擱淺了。 這是一所美麗的大學和可愛的同學,在這之前我和他有很久不能見麵,所以我可以美好地回憶起這幾年的大學時光,不過隻是前一半。有了可以充分調配的時間真是太好了,我開始做我以前沒有做過的事。我買很多很多的衣服,我根本還不知道哪種適合我,所以每種我都想要試,運動的,休閑的,淑女的,成熟的,我每種都充滿好奇,這時候《時尚》就用得到了,也更加有理由去買,但是我還是會買《讀者》,睡覺前我不讀書就睡不著。這時候我和其他人相處起來變得更加容易了。但是和所有初戀的傻女孩兒一樣,男友永遠是第一的,也許到現在我也是這樣。要珍惜你的第一個愛人,因為你以後再也不會遇到可以讓彼此那麽真心對待的人了。也許他永遠隻是陪伴你張大的那個人,而不會和你一直生活下去。(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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