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去開了兒子的家長會。老師拿出兒子的“Journal Writing”給我看。所謂“Journal Writing”就讓孩子寫作。每一頁上有兒子的畫和他自己寫的一句話。我心想這小人連字都不認幾個怎麽就開始寫作了,這不是嚇鬧著玩嗎?
兒子的老師一邊翻一邊給我講解。每一句話,乍看上去,實在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因為可以說沒有一個是我認為的英文單詞。但老師卻興奮和我描述兒子的話寫得是 多麽有意思,誇獎他按發音寫出了想用的英文單詞,還特別強調在kindergarten老師不對孩子寫的進行糾正,主要是培養孩子對寫作的情趣。我實在很受震動。這要是在家裏,兒子寫出同樣的東西給我看,我肯定得說,“在H和M之間加上O,在M之間加上E,才是HOME.”
我原以為作為父母對孩子的最大責任就是給孩子指出他的毛病,如果明明看見了錯誤卻不予糾正就是害了孩子。這個觀念讓我沒少和兒子叫板。本來小人高高興興地要寫點中國字,我老得告 訴人家多了一點少了一豎的,搞得小人幹脆不寫了。看來在培養情趣的階段,作父母的得有眼睛裏揉沙子的本事,隻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應該收。我還擔心一味的誇獎 之後再也聽不進去別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