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文學城讀到這樣一篇文章:加拿大是加拿大,美國是美國,莫把加拿大當美國。很有些感想,寫來給大家看看。
第一感覺就是作者還真把這當回事了。看來也是在中國大陸出生的中國人,待在美國,別的沒有,就學會了美國人的跋扈之氣。另外也狹隘得緊,估計他自己認為在美國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就以為別人也都和他一樣。這讓我想起這世上的很多人,會因為一個名牌包,一件漂亮衣裳就覺得自己有了價值,其根源就是他們對自己缺乏信心,自卑,所以隻好用外在的東西來炫耀,證明自己的價值。這位作者,應該也不是在美國本土出生的美國人,但卻誓死捍衛美國的身份,別人不要說美國,連北美二字都不能用了。其實自己不是來自更遠的中國嗎?也許正是因此才把美國當個寶貝霸得個牢:)
想起幾年前,我在貼我的旅行遊記連載“穿越北美大陸”時,也有一個讀者留言說:加拿大就是加拿大,說什麽北美!我當時就覺得很好笑,加拿大不在北美嗎?我當時要說的就是穿越了整個北美大陸,也沒美國什麽事,有些人就要跳起來了。
在加拿大住了近十年,也去美國旅行,對兩個國家都有一些了解吧。兩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點。美國很發達,有很多優秀人才,富有創造性和冒險精神;加拿大也很美,加拿大人溫和友好,平靜閑適,也有很多優秀人才。我也去歐洲各國旅行多次,那裏文化底蘊足,藝術氣息濃厚,相對守舊,和加拿大美國都不同(其實那裏的國家每個也各有特點,並不相同)。在我眼裏,他們並沒有高低上下,隻是氣質不同。
誠然,加拿大不如美國強大,我們有時也要開玩笑說,也許哪天因為加拿大政府的軟弱,我們真的會變成美國的一個省。但是隻是玩笑而已,我們並沒有羨慕美國,要沾什麽光的想法。
至少在我眼裏加拿大人有自己的優點,缺點,但很安於自己,對美國並沒有太多的羨慕,更沒有把自己說成美國人的願望。我個人更喜歡加拿大,喜歡人友好善良。對美國人的霸道,傲慢很不以為然。加拿大有我喜歡的輕鬆快樂閑適的氣質,釣魚,打獵,遠足,悠閑自得。也比較兼容,承認別人的好處,並寬容地接受。
說實話,對霸道的人,我還真是很鄙夷。抱著個美國當寶貝,很了不起,生怕別人碰一下的那股子小家子氣更讓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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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也看電視新聞的,聽到的多是本地新聞,有一些美國的,但絕不是多數;
- 溫哥華被評為世界上最適宜人居住城市好多年了,評選結果是多項指標評定得出的結果,好像並不是比誰的老鼠多;
- 加拿大人對自己的國家還是很自豪的。加拿大英文最有特點的是喜歡在句尾加上一個EH? 冬奧會上官員講話時還特意用了一次:)
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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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在北美大陸上,並排站著兩個國家,一個是美國,一個是加拿大(有人提醒我,別把泥鰍不當魚,還有墨西哥呢。可我要光顧了報國名,文章就別寫了)。這本是世人皆知的事,沒什麽可解釋的。但總有個感覺,對一些居住在加拿大的華人來講,卻經常對此犯迷糊,常常是說著說著加拿大的美好生活,就情不自禁的把美國的事拉進去,時常的把本人也搞的一頭霧水,迷糊到直問,加拿大到底是不是在美國?
前幾年,因朋友住在加拿大,一年裏也會去玩上幾次。每次去,如果是開車,在過邊界的時候就特別容易猛醒,加拿大不是美國。邊界的簽證官總是看著我的護照問個不停,上哪去?去幹什麽?加拿大認識誰?什麽關係?去多久?林林總總,好象本人長得特象過了邊界就一去不回頭是的。我在美國旅行跨州的時候,可從來沒有遭過任何盤問。況且本人每天的生活,上班下班都要跨三個州,若是每次都要接受那種盤問,估計到了單位,不用幹活就該往家返了。
人到了加拿大,倒是常常忘了自己身在何處。打開電視,三十分鍾的新聞,二十五分鍾是在報美國,小到芝加哥的輕軌出軌,或是紐約的什麽名人出了什麽事,大到美國總統應該由誰來當,民主,共和黨又為什麽掐成一團。直到最後的五分鍾才講本地新聞,好象跟美國的電視台沒差,就差電視台也是NBC,ABC,或是CBS了。
加拿大人講話,好象也跟美國人沒什麽區別。本人曾細心留意過,好象就是在說話的尾音,會有點往上挑,好象是說著說著,臨結尾,舌頭在冰上閃了一下,打了個趔趄。
要說光是在加的華人有時搞不清狀況,那倒也未必,要不就不會有在電影 “PROPOSAL" 裏有這樣的情節,Sandra Bullock扮演的加拿大大妞,常年在紐約工作,已坐的職位很高,忽然在聽說簽證過期要被遣返的時候,驚訝的張大了嘴,“遣返我?我又不是外國人?我是從加拿大來的耶。”
實事求是的講,就我的感覺,一般的加拿大人還是很愛自己的國家。曾經有一段時間,那個Michael J. Fox 在美國紅極一時,可當新聞嚗出來,他老人家拒絕加入美國籍,寧肯拿著在美國賺的大把的銀子去交加拿大的高稅率,眼球掉了一地。甚至有容易衝動的主,喊出要Michael自己滾回去來的地方。但直到現在,Michael還是加拿大人,在剛結束的冬奧會的閉幕式上,他說了,他很為是加拿大公民而驕傲,驕傲的理由之一就是,加拿大人很習慣把世界上所有好的東西都當作自己的。這我估計也包括美國,如果能辦得到的話。(不信你去重放冬奧會閉幕式的錄像,看是不是Michael說的。)
當然,加拿大人也不總是象美國人,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美國入侵伊拉克這件事上。記得那天戰火馬上就要開始,因我厭倦戰爭,恰好又到周末,幹脆開車去加拿大找朋友玩。車開到距邊界三,四個小時的時候,收音機裏廣播,攻擊已經開始,那時已是深夜,在漆黑的路上,前後都沒有車。過了邊界,到朋友處已是清晨,太陽剛剛出來。一夜沒睡,朋友建議不如先吃,吃飽了再睡。朋友住處的對麵是一家麥當勞,早早的就開門營業。進得門來,裏麵一個正掃地的小夥子熱情的迎上前來,也怪我的朋友多嘴,偏偏要提我剛從美國過來。沒想到這時,小夥子一指門口對我說,“滾出去!” 當然他馬上一笑,說是玩笑。我說,沒關係,我也反對這場戰爭,於是我們重又親如一家人。
美國人比較勤奮,信奉“若想得到什麽,你要先努力的去工作”。加拿大人更偏愛享樂一些,生活更隨意,這點更象歐洲人。那年去看尼亞加拉大瀑布過境去加拿大一邊,晚上返回的時候已是夜裏九點多。此時邊境加拿大一側仍是燈火通明,人們仍在悠閑的逛街,或在酒吧喝酒聊天,迷你高爾夫球場上,父親在耐心的教孩子打球,景色溫馨。可一到了美國一邊,黑覷覷一片,似乎跨進了鬼城,連個人毛都不見,知向誰邊?)
有次給個在加的朋友打電話,閑聊中問他在幹什麽?他說在看工人修圍牆。問他多大的口子?他說大概有五米長,兩米多高吧。一個月後想起這事,聊天時順便問及牆砌得如何?朋友告知,還在砌。那幫工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一個月完成了不到五分之一。六個月後,朋友興奮的電話告知,牆砌完了。餓地個親娘啊,這要是給自己家修牆,再趕上冬天,等牆修好了,估計屋裏的人早凍成冰棍又化了,湯湯水水的能趟一地。
所以,若是真羨慕生活悠閑,有情趣,有品味,與其半半拉拉的在加拿大找,還不如直接去歐洲。記得有次閑聊,我問辦公室的鄰居,有沒有想過有天移民去加拿大?鄰居帶著壞笑,嘴角那丟出句話來,“It's too cold out there." (那疙瘩忒冷了。)
加拿大人有時搞不清自己是不是美國人。也有加拿大的華人常把美國當成一家人。當我在網上看到帖子講北美,北美什麽的,過了很久才明白,北美就是加拿大,加拿大就是北美,若是美國,就會直接說美國,隻有不想說加拿大時才會說北美,搞得國內的很多人一聽加拿大就說,啊,就是在美國那個國家。
加拿大和美國,就象一對兄弟,一個七尺高,一個四尺五。但單看長相,眉眼之間確有幾分相似之處。不過七尺的就是七尺,自己知道自己的分量。早前有個美國的喜劇片,講在任的總統要尋求連任,不幸競選形勢不利,於是幕僚祭出高招,說總統不如發動一場戰爭,打勝戰爭就會連任。可打誰會一定勝呢?幕僚說,讓我們去進攻加拿大。(Let's attack Canada)
終於的看到了網上一篇文章,《加拿大比美國更適合居住》(by網友文章笑權)。本人甚是好奇,要是加拿大真那麽好,俺也去進攻加拿大。
很失望的是看了半天,除了說紐約中國城的耗子比多倫多的多外,沒見到太印象深刻的描述加拿大如何如何比美國好。如果比耗子也算生活品質的標準,那把華盛頓的中國城拿來比比如何?(網友文章笑權文章中提過,到過這疙瘩)雖然華盛頓的中國城沒有多倫多的大(也差不到哪去),但若是單單比耗子數,多倫多的絕對不會少。不過讀著讀著,本人發現網友文章笑權突然開始情不自禁的向南漂移,不經意間就漂過了國界,文章最後的結尾竟然是,美國的國策如何更精明,如何如何下愚開心,上智高興,美國美國,兩全齊美。加拿大,美國,有時候還真不容易讓人搞清楚。
當然也有讓加拿大人清楚的時候,就在上個周末,作為2010年冬奧會的壓軸項目,美國冰球隊和加拿大展開世紀大戰。當加時賽嘎然止在加拿大隊的一擊破網時,很明顯的,此時每個加拿大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誰,自己為甚狂喜。此時,加拿大是加拿大,美國是美國,不會搞錯。
附: 加拿大比美國更適合居住
溫哥華港灣 2010-03-02 15:20:46 |
網友文章笑權來稿:世界2/3的地區仍然處於水深火熱,造成長期波瀾洶湧的移民難民潮。不論移民,抑或難民,按照普世原理:通常都是“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現在,移民或逃難的熱點,首選是北美歐洲。20年前在日本,好像還沒有移民一說,入籍難,更是難於上青天,但現在也開始接納移民難民,光網友中,有名有姓的日籍華人就有好幾位了,有一位還是當年我在東京灣船橋寮的先後廖友呢。 在加拿大生活了20年,初初總為沒有去成美國,感到有點遺憾,不過今天我老了,才發現到加拿大的路,還真的算是走對了。年前,我曾在《社會主義福利高,老人天堂加拿大》《社會主義的加拿大,孩子們的真樂園》等係列文章中,以切身體驗簡介了資本主義高級階段,即真正民主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當然,加拿大的社會主義,跟北歐相比,還有一段距離,可是要和近鄰的“養雞佬”(洋基佬)比起來,咱這兒的“雞的皮”雖然落後不少,工業商業可以說大部分都掌控在山姆大叔手中,但這並不影響加拿大生活水準超越美國。近20年來,我一直留意世界最適合人居住國家城市排行榜,英聯邦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新西蘭,一直與北歐數國名列前茅,米國隻有花園島火奴魯魯檀香山稍稍沾一點邊,名次也在第28位左右徘徊。 十多年前,多倫多曾經在世界最適合人居住排行榜上高居老三老四,後來保守黨大幅減稅取悅選民,上台後狂砍社會福利,結果弄得城市滿目瘡痍,至今沒有恢複元氣。排行總評也大幅下滑,落後於新民主黨和自由黨長期執政的溫哥華。不過還好,去年仍然排名第15。 20年來,我工作旅遊購物都到過美東紐約華盛頓一帶,從電視網絡上也大致了解到美國華人的生態環境。當聽到有人說,紐約地下的老鼠比地上的人還要多,印象中不免對時代廣場華爾街的繁華大打折扣。華人聚集的法拉盛區我沒有去,但從圖片上看,比此地DownTown唐人街還要差。那年看過一輯電視實錄,記錄的是美國華人移民難民“蝸居”的實況,我方才醒悟過來:美國每年接納移民難民近百萬,很適合打工,從中餐洗碗跑堂到高級農民工,可並非人類居住的理想地方。 難怪現在的中國,盡管進入和諧盛世,又進入了一個“到處鶯歌燕舞”的階段,卻仍然有大批移民出國難民偷渡。而且有趣的是:長期以來很多蛇頭組織的偷渡,都將加拿大作為中轉地,目的地依然是美國。“經濟難民”的理由很簡單:加拿大很難找到工做,做黑工更難,而美國則是打工仔賺錢的天堂。 新世紀初年,我和老兄有一場爭執,而且爭得麵紅耳赤。他把中國吹得天花亂墜,我就問他這麽好,怎麽還不斷有人冒險偷渡?他說那都是沿海農民無知,上了蛇頭的當。我反問道:如果真是上當,信息不可能不反饋回去,為什麽30年了,還有人繼續被騙? 農民其實刁鑽得緊:他們知道在哪打工都很辛苦,生活條件差也早有心裏準備,但是錢,還是比較容易賺。辛苦了幾年便腰纏萬貫,搖身一變都是老華僑,家家蓋上小樓,鄉親們能不眼饞麽。這樣的宣傳效果,要勝過“人民日報”十篇社論。 也正因為如此,美國一直是世界人民向往的地方,尤其最吸引農民,農民工對於生活沒有過高的要求,關鍵是要有錢賺。他們人生的目標就是:活著幹死了算。老家俗話說得更形象:人生就是挨世界,錢就是命,命不如狗矢——這就是中國小農中東遊牧民經濟的邏輯,沒有幾百年,看來難以改變。 反過來,這也反映了美國的國策更精明:用低稅率吸引世界各地移民難民,下愚開心,上智高興,美國美國,兩全齊美。 我想:這,也算是新版的《美國之美》吧。( American Beauty )
文學城博客論壇 置頂: 回應“加拿大是加拿大,美國是美國,莫把加拿大當美國” -盈袖2006- ♀ (12436 bytes) ( 1484reads) 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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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杜姐,謝謝你。明天有空再去細讀那些討論
我把你的博客鏈接放在討論"為什麽加拿大的華人如此愛加拿大?"裏了/。。
你說的真好,我完全同意。人是按人的本質分的,不是按地域。謝謝。
我相信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應該和地域關係不是很大
我不能讚同的是你留言裏,看不起中國人的樣子。
那你就到你自己給自己設置的卑賤地位待著吧
美國華人很NB地回敬加拿大華人:“是我們牛逼有力的臂膀和腦袋把你們頂在上麵,否則你們會摔的很慘”。
加拿大華人和美國華人一起義正詞嚴地對北美華人斥責到“沒你什某關係,哪裏涼快到哪裏呆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