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者的記事本

記錄25年維權經曆與近四年被精神病的真實遭遇。這裏有法律文檔、申訴記錄,以及一個普通人在體製縫隙中的求索。不為煽情,隻為留存一份不被抹去的證據。雖暫時身在泰國,文字依舊。
正文

【實名控告全卷】四川勞工何大才:25年維權累計非法剝奪人身自由 1670 天,其中1303天被關瘋人院拘禁,還被支付2萬元贖金

(2026-03-24 19:28:47) 下一個

簡介:

2001 年,控告人在廣東佛山務工時,遭企業違反約定拖欠基本工資、加班工資,且被強迫每日工作 16 小時;控告人依法維權,相關法院雖已查明企業強迫加班、欠付加班費的事實,卻罔顧證據枉法裁判、偏袒企業,錯誤將違約責任強加於控告人,檢察機關亦未履行監督職責,對違法裁判和行政不作為置之不理,致控告人合法勞動權益完全受損。

為維護權益,控告人依法信訪,卻自此遭遇長達 25 年的嚴重侵權:被 10 餘次跨省綁架,累計非法剝奪人身自由 1677 天,其中 1391天被非法關押精神病院強製治療,286 天被拘禁於黑監獄、拘留所、看守所,還被處 1 年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未計入);2025 年 12 月,四川省閬中市政府七裏街道辦事處 嶽建民 ,以辦理出院手續為要挾,向控告人敲詐勒索 2 萬元 “買命錢”,控告人年邁父親也因兒子被關瘋人院維權無果、長期積鬱含恨離世。

上述係列侵權行為,根源係相關司法、行政機關瀆職失職,存在官商勾結、枉法裁判、行政不作為及濫作為問題,更濫用職權對控告人實施打擊報複,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大肆侵害控告人的人身、財產及合法維權權利。

控告人:何大才,聯係電話:+86 13031159592(微信同號)

電子郵件:he.dacai@hotmail.com

 1、國際人權組織申訴書(包含證據材料)

聯合國人權2026年3月12日受理編碼:WHRC/30233

2、勞動維權綜合控告(全卷包含證據鏈接)

3、閬中市政府七裏街道辦事處嶽建民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及串通司法鑒定機構違法犯罪的舉報材料

4、舉報黑惡勢力原四川省閬中大副主任黃鳳林違法犯罪沒人管

5、公開舉報函(致南充市紀檢委、南充市人民檢察院)——關於閬中市七裏街道辦事處等相關主體違規違法行為

6、四川省閬中市七裏街道辦事處將正常人關瘋人院近4年 還敲詐勒索人民幣2萬元

7、控告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推諉不作為(呈最高人民檢察院)

【證據:1】2022年2月22日何大才得知自己照片已經在人販子手裏後,發該條微博。

 

【證據:2】七裏街道辦工作人員2022年2月25日在北京市何大才租住樓下蹲點

 

【證據:3】2022年2月25日在國家信訪局網上反映:七裏街道辦工作人員2022年2月25日在北京市何大才租住樓下對麵蹲點,預謀再次作案。

 

【證據:4】2022年3月16日,七裏街道辦隻允許何大才使用手機給北京房東交房租。
 

【證據:5】2022年2月26日何大才乘坐835路公交車到房山區竇店鎮下車刷卡記錄.png

 

【證據:6】有人冒名頂替何大才在2022年2月28日,以長安小區為參保單位,繳醫保記錄

 

【證據:7】20,000元贖金收條(2025年12月17日收條與此相同):非法拘禁1303天後,離開精神病院的“買命錢”。

2022年至2025年12月醫保平台手機版截屏 
 
【證據:8】醫保大數據記錄:實時監控證明非法拘禁期間的“被治療”狀態,數據造不了假(醫保平台2022年、2023年、2024年與此基本相同)。
 

【證據:9】被關瘋人院現場實錄: 腐敗分子在精神病院病房內為我(何大才)拍攝的照片。

描述: 這張照片清晰記錄了我的1303天非法拘禁狀態。他們以為是在監視,其實是在記錄其罪行!

 

【證據:10】廣東省高級法院駁回裁定:密密麻麻的紅色日戳,記錄了25年層層推諉、行政不作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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