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後,我又提筆了
張琳 | 楓琳笑語 · 渥太華
那年我封筆,是因為寫字讓我失眠。
不是寫不出來,而是寫得太真、太滿。
深夜碼字,白天上班,女兒嗷嗷待哺,鍋裏湯沒收幹,腦子裏還在琢磨一個比喻。
寫一句笑一句,寫一句哭一場。到後來,我怕自己太投入,反而過不好眼前的日子。
於是我對自己說:“先好好活著,再寫也不遲。”
十四年過去了。
後來我從上海搬到了渥太華。女兒17歲了,秋天就12年級。她有自己的小世界,我也終於能回到自己。
生活沒有變慢,隻是重心輕了。
去年,我在夏天的陽光下,拿起球拍,拉起渥太華第一個戶外匹克球群。
從最初幾個人到現在200多人,4個公園球場輪著約:Atrium、Mancini Park、North Gower、Half Moon Bay。
有人球技好,有人來交朋友,有人隻是想出出汗,不在家刷手機。
我看著大家邊打邊笑,心裏有點熱。
原來,有人因為一條群公告、一個“今晚打球嗎”的接龍,過上了更有活力的一天。
也許這就是“寫字”之外,我回應世界的另一種方式。
但寫字的種子,一直沒死。
上周,我隨手在群裏發了一篇十四年前的舊作。原本隻是存檔式懷舊,沒想到評論一串串:
“快更新!”
“太有畫麵感了!”
“這不比雞湯強?”
還有一些人私信我:“你為什麽不繼續寫?我們看得可舍不得你封筆。”
我一愣。那一刻,心裏像被小石子輕輕敲了一下,不疼,但泛起漣漪。
也許,是時候了。
我曾住在上海。
那個城市快、講究、精致、有點作,卻值得被深深愛過。
我特別愛買菜。哪怕穿著高跟鞋,也要蹲下來挑韭菜根。
菜場大媽一口“小姑娘”,我買30塊的菜,故意轉50塊,她追著送我香菜和兩個白蘿卜。
我也愛吃。
隻認崇明島的走地雞,陽澄湖的大閘蟹。早餐要油條配甜豆漿,晚飯得來一鍋醃篤鮮,鹹肉香得冒泡。
我愛熱鬧。
去外灘吹江風,看張學友、黎明、林憶蓮的演唱會,輪番打卡。朋友說我是“文化娛樂圈邊緣打工人”。
我也寫字。
寫西瓜、蘑菇、樓下電梯裏的心動,寫親愛的西紅柿,也寫揮著翅膀的蚊子。
寫鄰居的嘮叨,一個不知名雨天的小煩惱,或者午夜那句聽不清的歌。
後來,我來了加拿大。
最早的感覺不是“自由”,而是“空”。
沒有早市、沒有搓背、沒有豆腐腦。
沒有我熟悉的菜市場味道,連大媽都沒有,更別說:“您上次喜歡的蒜苗,我給您留著了。”
蝦是冷凍的,雞沒香味。去超市得開三十分鍾的車,冰箱囤滿是一周。
我想念南翔小籠、七寶羊肉湯,也想念下樓拎空籃子,回來裝一把春天的日子。
你問加拿大不好嗎?不是。
這裏隻有自然風,沒有黃浦江的風;
這裏隻有超市燈,沒有菜市場的煙火;
這裏隻有寧靜的夜,沒有城市的燈火人間。
但慢慢地,我變了。
每天打球、種花、讀書,偶爾爬山,看天變藍,看草坪一茬茬割平又長高。
鄰居送我後院的番茄苗,我回贈自醃的榨菜罐頭。邊煮麵邊跟群友聊天,一聊就進了夜。
渥太華這地方,乍一看沒什麽,卻也像極了我小時候被寄養的鄉下
午後有蟬叫,街上沒人,誰都不認識我,也沒人管我。
活了幾十年,竟然兜兜轉轉,回到了童年那種簡單的日子。
十四年前,我為了生活封筆;
十四年後,我為了生活提筆。
不是為了當作家,也不是追熱鬧掌聲,
隻是想給那個心裏一直沒說話的自己,一塊屬於她的土地——
慢慢種下記憶、心事,哪怕是失眠的夜。
有人說喜歡我寫的字,那我就繼續寫下去。
如果你也有故事,歡迎告訴我,我幫你加工,讓它變成一篇“活著的記錄”。
因為我們每個人,
都值得把自己,過成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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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麽“封筆”?
你又為什麽想“提筆”?
——我在這兒,等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