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我最近整理自己的文稿,把這篇文章忘得幹幹淨淨了,現在掛起來,也是對自己的肯定,沒有光吃不做的肯定。裏麵提到的Hess 法官比我先生還大2歲,早就退了,但他看起來十分年輕,風度很紳士,我對他印象甚佳。我先生也非常褒獎他,說像他那樣的法官非常少,有一次Hess 法官特地打電話向先生谘詢一件技術上的事宜,先生說,法官們一向都是一貫正確坐高台的,而Hess 能放下身段不恥下問,可見他的為人!以前,如有可能,我很願意去法院旁聽,後來發現,若我在場,先生便有些緊張,有一次他甚至當庭給在場的人分發文件,這樣的事按說都在開庭前做好了,庭上的法官、律師臉上都稍現差異,“我跟美國電影裏學的,想讓你看看我的光輝形象。”先生打趣詼諧,但掩不住的認真我一下子就能感覺。從此後,我不再去旁聽,萬一他緊張輸了官司,盡管在德國無論輸贏律師費不變,可聲譽會受到影響,聲譽等於錢財,沒人找你做事我們就隻好喝風啦。所以,我很慶幸曾經旁聽了幾次並寫了下來。
23、10、25
“現場”
“後天我要去Waldkirch辦事,公事結束後,我們可以到那裏的啤酒園子吃飯,你想去嗎?”先生問我。
“官司是對外公開的嗎?有意思嗎?”我問。
“是公開的。案子很平常,大雪天摔斷了手,告上法庭要求補償。有意思的是如此小事卻有四位律師參與!”先生回答。
“那我跟著去旁聽。”我說。
Waldkirch 離我們不遠, 是個山不高、水不深,然而有些靈氣的小城。曾經的一段時間,因種種緣由我們常在那裏出沒。城邊兒的山上有個小動物園,山下有個啤酒廠,每次辦完事情,我們都去啤酒屋吃飯,喝那裏獨樹一幟的Waldkirch 啤酒。
“為什麽一件小屁事兒卻動用四個律師呢?”路上我問先生。
“原告有一個,我是被告的,另外兩個是與被告有關的。”先生說。
我聽後深有感觸地總結,辦案律師的數量與案情的輕重不成比例,是民主的一大特征。
“我原來計劃先去看看原告摔跤的地方,可時間不夠了,算了吧。”先生說。
先生之所以要去那裏看看,是因為原告沒有證人可以證明,她的確在那裏摔了跤。勘察一下現場,有助於識別原告是否撒謊。我向他打聽案情時,為了省事兒,把原告摔跤的地方稱為“現場”(Tatort ),先生聽了忍不住笑:
“瞧你用這詞兒,跟凶殺案似的”。
Hess 法官,高高瘦瘦,為人隨和而又風度翩翩,因為時間未到,他和先生在走廊裏小聊著;我則四處偵查,隻要房間裏沒人,都進去嗅一嗅。一嗅嗅到候庭室,見桌上擺著方便人們記事的紙和筆,筆上印有法院的紅樓和網址,就順手牽羊進了我的口袋。再嗅嗅到法院的圖書資料室,見架子上新舊法律書籍整齊排列,便順手拍了下來,這時先生和法官也進來了。
“你看,這裏有不少很老的法律集子啊!”我對先生說。
Hess法官很配合,見我對“老的”感興趣,便找出一份1935年1月版的《法律文刊》,封麵上印著本期的內容和文章作者的頭銜,其中最昭彰的是文刊主編Freisler。他曾於1942年8月至1945年2月任納粹德國人民法庭的首席官,是希特勒的重要幫凶之一,第三帝國那些處決猶太人和反對納粹的“國家的叛徒”的判決,都來自那個臭名昭著的,納粹政府最高級的特別法庭。Freisler在任的那幾年裏,處理過幾千樁案子,有名的“白玫瑰”Scholl 兄妹就是經他之手被處決的,是一個血債累累的魔頭。
開庭的時間到了,原、被告和四位律師魚貫而入,我坐在房間最後靠牆的椅子上,所有人的動態都逃不出我的視力範圍,尤其是Hess法官,他與我正對臉兒。
法官簡單開頭後,要求原告陳述去年冬天的某日,她摔斷手的經過。
“……我和丈夫進城采購,買了一堆東西,晚上七點半回家,路上都是雪,因為最後一段斜度大,沒敢繼續開,打算自己步行……”原告有聲有色地回憶著。
“您和丈夫同行,為什麽您不在您丈夫的視力範圍內呢?”法官問。
“我們是一塊下的車,可是我走得快,您知道,我丈夫有腿疾,走路拄杖,因此他走得很慢。”原告解釋。
“是啊,因為他還要提著采購來的物品。”法官打趣地說。
屋子裏的人都笑了,原告笑得很勉強,我對她抱著同情:一手拎著大小包兒,一手拄著杖的人都沒有摔跤,她雙腿正常,身無負擔的人倒摔斷了手。
法官繼續問案,要求原告上前看圖,指出她當時行走的路線和摔倒的具體位置,四位律師的卷宗裏也有那張同樣的街圖,房間裏除了我和被告,大家都在認真地研究那張圖。麵對著如此的一幅畫麵,我忍俊不禁,法學和醫學都是直接與人發生關係的學科,學期結束後,還要經過兩次國家考試和一年的實習。大概正是如此,攻讀法律、醫學專業的學生們常有傲慢者,覺得自己挺不尋常,可眼前這幾位呢,人手一份簡單街圖,態度如此一本正經,好像原告摔斷的是一隻不尋常的手。原告呢,也確實覺得自己摔得很不尋常:
“當時把我疼得啊,不知如何是好!離家還有好幾十米遠,我怎麽辦啊,我覺得自己驚嚇之餘神誌不清。”那女人聲情並茂地對法官敘述。
幾年前的一個大雪天,我也曾經摔斷了手,疼得也是驚天動地,當時除了我的狗,視線內外不見人影,離家有好幾百米,不是照舊走了回去。事後我誰也沒告,隻怪自己不小心。不知道從何時起,幾十年還是一百年前,德國開始實行自掃門前雪的規矩,如果不掃,一旦有人摔在你家門前的路上,你就必須賠償人家摔斷的四肢和大腦,我覺得,從那以後,德國人雪天走路越來越漫不經心,摔跤的人也越來越多,反正摔哪兒都有人賠,何苦不摔呢?!
被告是一個年輕的母親,她除了回答法官的提問,始終安靜地坐在一邊兒,好像審的案子與她無關似的。換了我大概亦是如此,三個律師都是與被告有關這方的,都是經過兩次國家考核的專業人員,哪裏還用被告操心,給專業人員付賬就是了。市環衛請來的律師還出示了一年前原告摔跤的那個星期,市環衛掃雪的工作記錄,法官大人立刻把記錄複印幾份,各家的卷宗裏又多出了一張紙。
幾個回合後,法官大人說:“因為證據的問題,此案不能了結,下一次開庭,請原告丈夫出席,雖說太太摔在他視力之外,本官也還是要聽取他的說法。”
法製國家,不看你是大人物還是小人物,注重的是證據。連基督世界最大的權威本篤十六,在他關於耶穌的新書裏,對《聖經》裏自相矛盾的地方,也不過是耐心地解釋引導,並沒有以教皇的身份教訓人,為什麽呢?不就是因為沒有證據嘛!耶穌升天都兩千年了,他曾經說的某些話是否真實,因為沒有證據,迄今都不能確定;那原告才摔了一年,同樣是沒有證據,哪裏就輕易判了?五位法律工作者,嚴肅地坐在那裏,沒有一個像我,覺得此案愚鈍可笑,他們的態度與國會討論是否轟炸利比亞的態度一樣認真,一場旁聽下來,我覺得,德國值得我學習的地方仍舊很多。
庭散告別時,我一眼瞟到,法官的桌上擺著一堆玩具機動車輛模型,我悄悄地對先生說:“你看,他攢汽車啊,跟你是的。”
“不是,那是為了處理交通案件時,用來擺明事故現場。”先生解釋與我。
我聽後急忙轉身走回去,問Hess 法官,是否可以讓我給汽車照個相?法官二話沒說就讓我如了願,還告訴我那些模型的用途與出處,有的是他自己的,有的是朋友、同事送的。他拿起其中一個說:“這個還是您的國家生產的。”
離開法院,我們徑直去了啤酒園子,酒足飯飽之後,上山買門票進了小動物園。我拿著相機,東看看,西照照,心情甚好。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那隻順來的圓珠筆,從兜裏掏出給先生過目。
“Hess 想什麽呢,把錢花在這上頭!”先生撇著嘴說。
“這樣才有廣告效益啊!”我替Hess 法官說話,他是法院的頭兒,辦事經費要經他手來批的。
“胡說八道,法院做什麽廣告!‘來啊來啊,上我這兒來,我這兒判得最快!?’”先生一點都不笑地吆喝著,我則笑得直咳嗽。
回到家中,在電腦上看當天的照片,我再次大笑了起來。照片上一群豚鼠一個挨一個地擠在籠子前瞪著著我,一數不多不少正好六隻。
“看啊,這四隻大的是你們四個律師,那兩隻小的是原告和被告。”我對先生戲言。
“那他就是Hess 法官!”先生指著一張貓頭鷹的照片說。“他斷案之前親自到“現場”去勘察,這在法官裏不多見的。”先生繼續補充說。
下一次開庭能否判了摔跤事故,要看繼續聽取有關人員陳述的進展。下一次不僅原告的丈夫要當庭回答法官的提問,市環衛掃雪車司機也要細述詳情。或許法官還要帶上全班人馬共赴“現場”,拿著皮尺和粉筆,把原告摔倒的位置精確標出,周圍事先用紅白帶子圍住,閑人免進。嘿,如同真正的作案現場一般,我給的名字一點不過分。
28、0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