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陪審記4 庭審在即調查猴子問卷
杭州阿立
2025年10月10日
書接上集《聯邦法院陪審記3 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791/202510/3563.html
從2025年2月12日起,我要每天晚上查詢是否明天‘被應召’。按法院通知,可以電話查詢或上法院官網。
我之前在法院官網填寫《陪審員資格調查問卷》時,看到可以選擇允許手機通知/查詢。手機查詢有幾個不同用途的規定‘詞’可用。這樣,每天晚上隻要手機發一個詞:status(大小寫都可以),就會立刻得到回答短信。
前麵幾個晚上,手機收到的回答都是:“你明天不用來法院報到。請明天晚上5點之後再查詢。”
暗暗祈禱,南無阿彌陀佛,希望這次逃得了和尚!
可惜身在米國,南海觀音鞭長莫及。
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下午3點多鍾,突然收到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院的短信(大意):
“下周一(2025年3月3日)有個案子開庭。陪審團選拔本周四(2月27日)上午8點在本法院舉行。請24小時之內上網如實回答《調查猴子問卷》(SurveyMonkey)。”
看來隻要逃不了廟,和尚始終是逃不了的。
事不宜遲,馬上到法院官網填寫調查猴子問卷。
除了個人基本信息須確認之外,大多問題是選擇題,諸如:‘A 是;B 不是’,‘A 能;B 不能’。有些問題根據你的回答,下麵有個follow up,要繼續回答或說明。
有一個問題:“你對警察的形象/印象/經曆是:A 正麵;B 負麵;C 中性。”
我耍了點自以為是的小聰明,選擇了A 正麵(positive)。
Follow up :請說明。
我寫了(大意):“我在密州很多年,遇到的警察都是很友好,及時雨、樂於助人。搬來加州才一年多,對加州警察無可置評。”
如前所述,我在密州做過陪審員,那次是家暴案。法官一再強調:不能因為證人的不同(警察/官員,被告/有前科,等)而有預設的偏見。無論認為警察/官員/(代表)政府的話可信,還是認為被告/有前科之人的話就不可信,都是偏見。
若陪審員有預設偏見,所謂的“公平、公正的陪審團製度”就成了紙上談兵。若有偏見,陪審員選擇時就可能被控辯雙方的某一方認為“這家夥會無視法庭呈堂證據/交叉盤問(cross examination),對己方不公平、不公正”,因而要求踢出局。
我這麽回答,是真實的。但也知道這可能會導致被踢出局,甚至是希望?
問卷遞交,靜觀後效。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集《聯邦法院陪審記5 八十裏路尖峰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