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陪審記3 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
杭州阿立
2025年10月6日
書接上集《聯邦法院陪審記2 阿立陪審又應召》: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2791/202510/2128.html
上集寫的是2024年9月下旬,收到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院的‘陪審員應召通知’(Summons For Jury Service)。
我有名正言順的借口:6月份就買好了聯航10月7日飛上海的機票。雞妹兒(Gmail)給法院陪審團辦公室寫了郵件,附上聯航的電子機票,要求‘豁免’(to be excused)。
之後回國一個月,吃喝玩樂,早把這事拋到九霄雲外。
像米國佬說的:“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眼不見心不煩)。
返美後幾個月無消息,自以為得意:這次逃過義務勞動了。
誰知米國佬也知道中華文化之奧妙:“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
2025年1月10日,又收到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院的‘陪審服務傳票’(Summons For Jury Service)。
這次的通知寄到我的新地址了,但是,世界上怕就怕偏偏又最躲不過的,總是‘但是’二字:
但是,我的新地址門牌大號雖然沒錯,卻漏了單元號。幸好我們小區不大,一共隻有16戶人家:4幢樓,每幢樓上下二層共4家‘糠兜’(condo)。更幸好米國郵政這次沒出烏龍,通知送到我的信箱了。否則我沒有按通知指示10天內去填問卷,法院可不會給我花果山的好果子吃(詳見下)。
我上次的借口雖然名正言順,結果隻是被延遲了幾個月,沒能豁免。而申請延遲隻能一次,這下不光是逃不了廟,連和尚也無處可逃了。必須嚴正對待,及時處理。
細看陪審員應召通知(Summons For Jury Service):
我的‘二周應召’(2-week On-call Period)是:2025年2月13日到2月27日。必須每前一天晚上5點之後打電話或上網查詢,從2月12日開始。
我的陪審員參與號(Participant Number)是:xxxxxxxxx(9位數)。為了寫文章方便,就用123456789為代號。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常見問題)”:
關於豁免或延遲上集已經寫過了,加州的聯邦地區法院不能用‘我的英語不行’要求豁免。加州的州法院也如此,跟密州法院不同。不再贅述。
法院地址在奧克蘭市(Oakland),不屬於我們的郡(county)。
“Why is the courthouse outside my county?(法院不在我的郡,為何我還被選上?)”
聯邦的地區法院,與加州的州地區法院轄區劃分不同。上麵7個郡的吃瓜群眾都可能被選上。
“What if I do not respond?(如果我不予理睬呢?)”
如上圖所示,罰款可達1000刀、監禁3天以及/或者(and/or)社區服務100天。
如果每天長途往返對你‘過度困難’(undue hardship)的話,可以申請法院附近住旅館,需要法官批準(費用由法院承擔)。
雖然法院不在我們郡(county),每天往返尖峰時刻費時又費神,要說‘過度困難’肯定不合格。
我們遵紀守法,即使沒有歪瓜裂棗的懲罰,照樣老老實實上法院官網,及時填寫了《陪審員資格調查問卷》(Juror Qualification Questionnaire)。
然後老老實實每天晚上5點之後查詢‘明天是否被應召?’。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下集《聯邦法院陪審記4 庭審在即調查猴子問卷》:
祝闔家中秋快樂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