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丈夫的生日。早上下課回來,本想先坐在沙發上讀一會兒以西結書,但主的靈感動我此刻重要的是去幹活。我問主我該做什麽,主清楚地感動我:去做飯。
我對丈夫說,今天什麽也不用他做了,我來做。然後我就去市場買菜,回來後我做了涼拌菜花,燒雞翅,包了薺菜蒸餃,炒了土豆白菜肉末,下了長壽麵……丈夫非常感動。他說沒想到我做的麵條那麽好吃,說這個生日太幸福了。感謝主。
我雖然是家中的長女,但因看起來比較瘦弱,一直都被父母當作老小來照顧,家務上幾乎不讓我插手。但通過這件事主使我明白,神要我們愛一個人,就要為他做一些實實在在的事情。馬太福音7章12節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段話的通俗解釋就是:想要別人對你好,先對別人好。絕不是世俗所說的“他對我好,我才對他好”,而是“想要他對我好,就要先對他好”。
雖然夫妻兩人被神看作一體,但就個體而言,長久相愛的秘訣之一就是“先愛對方”,而且愛的程度要達到“不求自己的益處”。也許有時我們的付出不會立即得著回應,但神在天上必然紀念,時候到了必有收成。所以當我們去愛別人的時候,需要屬天的眼光,才能恒心長久。感謝主,藉著丈夫的生日讓我學了愛的功課。
寫於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