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發生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事情,老嚴托人喊自己兒子回家,所托之人卻因為不同的原因不能趕到口外,隻能另外托給另外一個人。最終找到了嚴白孩而回家成親的事情。曆時兩年多,涉及到老崔,老胡,小羅三個中間人。
老崔是個販牲口的,路上因為生病,住店,卻遭了搶劫,欲自盡,被一做酒的老板救下來當了廚師。後來碰到了敲鼓的老胡,托老胡轉口信。老胡因為撒尿的時候撞到了演嫦娥的女演員,被扇了一巴掌,自己覺得沒有臉麵脫離了自己的劇團,去拉土討生了。然後碰到了起雞眼的小羅,把稍口信的事托給了小羅而且自掏腰包,給了小羅一塊大洋。小羅花了半年時間才到了口外,起初完全忘了口信的事。後來過年的時候才想起來,然而找了幾個月也沒有找到。
老崔是沒有了本錢,走投無路,做了廚師。老胡是因為被人誤解,覺得沒有臉麵留在原單位,而主動辭職的。其實老胡並不是很喜歡劇團的生活,隻是喜歡那句慢慢來而已。他本想這輩子就一直敲鼓了,卻因為一泡尿毀了前程。小羅和老胡的工作都是到處跑,沒有一個穩定的地方。都想有一個可以說話的人。老胡和老崔夜裏說話到五更。小羅想把自己兒子帶上,一塊出來起雞眼,主要是有個人說話。
老崔還會更換他的廚師的職業,老胡會不會一直挑土呢?他們終究是沒有挑選,有什麽就做什麽了。如果說老崔是命運變化歸根於外在的飛來橫禍,那老胡是不是因為一念之差而喪失了固定的飯碗呢?如果他撒尿的時候看到那個女演員能夠直接走開,所謂的誤會也不會有了。
大麥先熟,小麥先熟?大兒子總要比二兒子早結婚,哪怕那個媳婦本來是二兒子的。因為大兒子沒有回來,二兒子娶了大兒子的媳婦。後來大兒子回來了,結果娶了三兒子的媳婦,因為大麥先熟嘛。這裏有著祖訓,也有著變通。
老嚴還是挺有人情味的,出了二塊大洋把一個不是朋友的朋友埋了。他說二十多年了,不是朋友也是朋友了。
所謂的寡婦,老嚴說了過來人,比那些不經曆世事的人明事理。
這裏的人生活雖然有些貧苦,倒也逍遙自在,順著命運的河流,峰回路轉,漂到哪裏就在哪裏生根發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