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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樂死的艱難之路》(八)

(2024-08-18 21:35:21) 下一個

 

加拿大國會於2016年6月6日通過了醫療協助死亡(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的法案。根據該法律,允許合格的加拿大成年人為死亡申請醫療救助。

法律規定,隻有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一個人才能獲得醫療協助死亡:

(1)他們有資格獲得加拿大政府資助的醫療服務;

(2)他們年滿18歲,並且具有精神能力為自己的醫療保健作出決定;

(3)他們病情嚴重而無法補救;

(4)他們自願提出醫療協助死亡的請求,而並非出於外界的壓力;

(5)他們已獲悉姑息治療等手段可以減輕其痛苦,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接受死亡的醫療救助。

 

醫療協助死亡的合法化並非引來全民的歡呼。

 

當然,安樂死和協助自殺合法化的支持者們表示歡迎該法律的出台。他們認為,個人應該具有死亡的自主權和選擇死亡的自由。雖然1972年後,在加拿大自殺不再被定為犯法,但是,隻有身體強壯的人才有可能自殺,那些痛苦不堪、身體虛弱的人往往喪失了自殺的能力,醫療協助死亡能讓這些人有尊嚴地死去。

 

醫療保健費用的增加也是另一個考慮因素。研究表明,個人在生命的最後幾天往往要承擔一生中最高的醫療費用。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口進入老年群體,這一事實將變得越來越明顯,老年的醫療保健需求和費用急劇增加。醫療技術雖然可以延長壽命,但大多數老人和病重者在昂貴的醫療支撐下,生活質量往往得不到改善,人性的尊嚴喪失。

 

相反,那些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人提出以下論點:尊重生命是社會的基本價值,應該得到維護,任何殺戮本質上都是錯誤的。

安樂死的合法化可能導致虐待社會的弱勢群體,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可能會在資金和機構資源不足的壓力下尋求協助死亡。

也有人表示,允許安樂死的立法可能會限製發展和改善姑息治療的研究與服務,畢竟對垂死者提倡安樂死要比進行姑息治療更為簡便容易。

 

醫療界對安樂死也頗有異議。一些醫生認為,當他們踏入醫學領域治病救人時,曾認真學習過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提出的醫生職業道德的警誡聖典,並且正式宣誓過:“……我不得將危害藥品給予他人,也不作該項之指導,雖有人請求亦必不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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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然後呢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ary888' 的評論 : 您這話講得絕對,博主的話都講得相對。高下立分。
Mary888 回複 悄悄話 大講特講安樂死的人,如果我認識,必定遠離;遠離他們就是遠離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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