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老去

時間有了,精力卻減,百無一用,就寫寫東西吧。
正文

鬥雞

(2025-03-09 20:11:12) 下一個

 

 

    我家有一隻雄雞。不,準確點說,是一隻小公雞。

    那是在文革的時候了。十歲的我,不再需要上學,整天去街上和左鄰右裏的小夥伴們一起玩。文革初期,在小巷外麵的百靈路的路口,有很多外省人擔著擔子來做買賣。使得路口一帶人群聚集,熙熙攘攘,行走都有困難。在這些人中,有一些挑著兩個大竹籮子的販客,竹籮子裏麵裝著幾百隻剛出生的毛茸茸小雞。販子在叫賣,一毛錢,九分錢一隻地在兜售。我看著好玩,求媽媽給錢去買了幾隻回家養。那時侯缺蛋缺肉,市場上的蛋和肉都要憑票證出售,所以巷子裏幾乎家家戶戶都養雞。聽小夥伴們說,我買回來的小雞是火孵雞,是用火爐或是電燈泡的熱孵出來的小雞,不是母雞孵出來的。

    我每天照料著小雞,漸漸地它們長大了。其中有一隻小公雞,長得很漂亮。紅橙黃綠藍,五彩的羽毛。橙黃的頸羽圍著頸脖,胸前一大塊羽毛,翠綠深深接近黑色,背上是金黃色的尖翅,長長的翠藍綠雞尾由一簇黑色閃亮的羽毛簇擁著,好不威風!隻是體形較小,不及兩斤重。它每天早上高吭啼叫,給我們家增添了幾分生氣。

    我們家裏有一個小小的天井,這幾隻雞平時就放養在天井裏,但有時關門不小心沒有關好,雞隻就會走出外邊的街上去玩。這時就和鄰居放養在街上的雞群共用一個地域了。母雞們還好,各自找食的互不打擾,但公雞們見有外敵來犯,就過來挑戰了。我的小公雞逐一迎戰,打敗了附近的所有公雞,把鄰居那隻最能打的,被認為是雞領袖的公雞也打敗了。小夥伴們嘖嘖稱奇,你的小公雞怎麽這麽能打,果然是隻火孵雞,火氣大嘛!小孩子喜歡看鬥雞,見我的小公雞打敗了所有附近的公雞,沒有鬥雞看了,就去他們的親戚朋友家找能打的公雞,抱來我家門口挑戰。能打的公雞也隻是支持了四五個回合,亦敗下陣來。如是者兩三次,小公雞總是取勝,常勝雞的名稱就在巷裏流傳開來了。小公雞也給我帶來幾分驕敖,孩子們互相傳說,他那隻公雞很厲害,打遍天下無敵手。沒有對手的日子小夥伴們很是寂寞,鬥雞好看呀,可是找不到能打的公雞。一天,小夥伴中的一個名叫冬瓜的提起,巷尾那邊的剛仔家裏養了一隻大公雞,隻不過總是圈養在他家的小院子裏,從不放出街,可以去問問他願不願意拿出來鬥雞。

    冬瓜是個很有愛心的孩子,比我小一歲,但長得胖胖實實,身體健壯。我們比賽摔交,十次他贏我七八次,能扳倒他一次就是我的成功了。他還很有義氣,一次我的一個同學放學時經過我們的小巷子,一個壞孩子上去霸淩他,冬瓜走上去說,這是我的朋友,不要打他吧!給我的同學解了圍。他每看到公雞騎到母雞身上,就會走去把公雞趕開。 他說,這樣騎母雞會痛的。他不允許霸淩的事情發生,不管是人還是雞。

    經過小夥伴們去說項,剛仔同意了鬥雞。那天我抱著我的小公雞去到剛仔的家門口,剛仔也放了他的雞出來。哇,那是一隻大種雞,不知是什麽品種,約有四五斤重,比我的小公雞重一倍。雄健的個頭,五彩的羽毛,非常漂亮!兩雞一放下就打了起來,一進一退,頗有步法。看得出是能打善鬥的雞,不是平庸之輩。起跳,飛抓,狠啄,又凶又準,打得雞毛一地,血都啄出來了,還在纏鬥。打了十多個回合,仍是不分勝負。圍觀的孩子們大呼過癮。繼續又打了七八個回合,我的小公雞體力不支,落敗了,轉身向家裏跑去,那大公雞窮追不舍,追了幾十米追到我家門口。整個過程中雞追雞,人也追雞,一群小孩子跟著兩隻雞後麵跑,甚為壯觀。我的小公雞跑到家門口,豪氣又上來了,回過頭來再鬥。鬥了兩回合,那大公雞不敵,敗下陣來,返身跑回家去。小公雞亦追上去,窮追猛打,一直把那大公雞趕到剛仔家門口。剛仔心疼,抱起公雞,不打了!小公雞得勝回朝。看那得意的樣子,一搖一擺向家中走去,向大家宣示它的勝利。從此,這雞王的名稱,全巷頌遍。

    我殷勤地照顧著我的小公雞,給它唱水,給它吃米。我不用鏟屎,那個時候還沒有鏟屎官這個稱號。媽媽知道我很愛這隻小公雞,有一年春節的時候,叫我上街玩,叫我去南方大廈買東西。等我回到家的時候,小公雞已被殺了,一盆雞肉整整齊齊地排在碟上。我氣得要哭,傷心我的小公雞沒有了。那年的年夜飯,吃得很沒味道。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