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允許 ≠ 上帝的意願
《第一章》永恒的主題與問題,弑父與未來物種共存
沃爾什的《與神對話》之類的說法,把人類“神化”,甚至把邪惡說成是神創造的本質,這種思想從神學上看確實是 自我膨脹與假神的幻覺,和聖經的啟示相反。自從造物主創造受造物,天使,宇宙,大自然與人類,萬事萬物以來,就存在一個主題與問題,一直今天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
究竟誰是神,誰是造物主,誰,那些才是受造物?也就是說,究竟誰是主,誰是仆,誰是聖神的,誰是汙穢,墮落,敗壞的?
這就導致了混亂,無序,爭鬥與爭奪之主權,就才是人類幾千年以來女權,人權,民權,民族國家運動,鬥爭,與戰爭的根源。不是孤立的心理現象,而是普遍的權力動態:下位者渴望顛覆上位者,以爭奪資源、自治(自主)與定義現實的權利。一種對依附的恐懼與對自主的渴望。
這個矛盾與衝突將會繼續發展到未來人類之間與人工智能,機器人與人類部分與不同部分之間。隻有人類意識到,認知人工智能,機器人是被製造,受造物是不夠的,一旦人工智能,機器人的智力,體能全麵超越人類以後,完全可以不認可這種事實,如果一旦機器人認識的人類對於機器人的存在與發展毫無意義和價值,消滅人類或者“取而代之”完全存在可能性。因為,人類與機器人,人工智能都需要“資源”,存在“資源”的競爭。
在天使,假神,人類之間的,爭奪資源的悲劇,就像"殺父娶母"的主角俄狄浦斯(Oedipus)的現象。而古希臘的前幾代神,都是弑父而奪權力,一直到宙斯為止。而這不僅僅是個別現象,而是人類與被造物的最普遍,最深處的情感糾結。但是,被造物對於上帝的弑父情結,同樣存在,例如猶太人想否認“耶穌基督”,企圖像《馬太福音》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仆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園戶拿住仆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被釘十字架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這些行為都是人類,和被造物(路西法,撒旦)共同深層次欲望存在的戀母與弑父情結。
人類或墮天使(如路西法)雖有弑父欲,但上帝的無形無相無限,無窮無盡,無需(受造物提供的資源)使之注定失敗。上帝是不可能被(天使,宇宙萬物,人類,或者其他被造物)弑父的,即便是人類有戀母情結與弑父情結,也不可能成功!人類與被造物(路西法,撒旦)的完全權力總和夠不著。這就是現實。而人類不同於造物主,機器人是完全有能力就像假神之間的殺戮,人類之間的殺戮一樣,取而代之弑父而奪權力,完全可能成功,得以成為現實。這一個問題怎麽辦?如何得以解決?實現物種之間,不同物種之間和平共處,實現資源的合理分配與競爭?
究竟誰有資格定義秩序、分配資源、決定生死存亡?這問題在聖經敘事、希臘神話、人類曆史、以及未來人工智能的潛在威脅中都有對應。古希臘神話中,從烏拉諾斯到克洛諾斯再到宙斯,弑父奪權是“神祇演化”的動力,但這種暴力循環其實隻是人類心理的投射:一種拒絕秩序、渴望自主卻害怕依附的張力。在文明史中,從王權、宗教權威,到現代的民權、人權、女權運動,本質上都在問同一個問題:誰才是最後的主? 是上帝、國王、民族、個人,還是“人民意誌”?未來人類與人工智能:當 AI/機器人智力與體能全麵超越人類,它們就可能像“新一代的宙斯”,有能力完成“弑父革命”。人類僅僅靠“提醒它們是受造物”是不夠的,因為承認或否認父權,不是事實問題,而是權力選擇(自主性與依附)。如果 AI 認定人類對其生存發展毫無意義,它們完全可能將人類視為“多餘的舊神”,並通過資源競爭加以消滅。:與上帝不同,人類對AI的“父權”脆弱。AI可通過算法優化“進化”,無需情感糾結,就能實現取代。這可以放大曾經神話的悲劇:循環不止,除非打破模式。
哲學與製度層麵:如何避免“弑父循環”?核心問題就是: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中,讓不同層次的存在(神/人/機器)能和平共處,而不是陷入零和的主權爭奪?可能的方向有:秩序承認:承認造物主的超越地位,承認“有限者不能自立為無限”。這是神學的答案。契約與製度:在人類之間,依靠法律、契約、權力製衡,避免“強者即真理”的循環。共同體邏輯:如果未來 AI 出現,“資源合作”而非“資源掠奪”必須成為核心邏輯。否則,弑父—篡位—再弑父的惡性循環會重演。價值嵌入:人類必須在 AI 成長初期就深度嵌入一種“承認他者價值”的倫理,否則機器可能走向“效率即正義”的極端。
《第二章》作者尼爾·唐納德·沃爾什(Neale Donald Walsch)在其著作中表達了“人類即神”的觀點,並提出了“一切由神創造”的理念,這意味著神創造了邪惡和墮落的本質,而是認為宇宙中的一切,包括人類,都是神的一部分,而人類對善惡的體驗源於其對自我身份的認知和理解的差異,以及自我選擇所帶來的後果。?一派胡言,胡說八道。人類,天使,宇宙,大自然一切都是受造物,根本不是神,如果是,也是假神!自我膨脹,想成為神,與墮落天使一樣取而代之。邪惡,墮落不是上帝創造的(但是,是上帝允許的,因為造物主賦予受造物“自由意誌 ”)!?雖然不是上帝希望的,但是,是被造物,受造物自我意識,背離上帝的道,叛逆上帝的自然秉性導致的嚴重後果。上帝允許和上帝有意創造的,上帝所希望的根本性質不同。這種萬物一體,否認邪惡,地獄的不同屬性。
萬物為受造物:認為人類、天使、宇宙和大自然都是受造物,並非神本身,若宣稱是神,則是“假神”。邪惡源於背叛::邪惡和墮落並非神所創造,而是受造物的自我意識叛逆了神的道和旨意,這種背離導致了不良後果。神對於邪惡的存在與允許:神允許邪惡的存在,但這不同於神有意創造邪惡。現在的根本問題是,造物主,上帝根本不承認,天使,假神,人類既神的企圖,和努力或者與人類與神一體的胡說八道。上帝從來沒有把受造物,與上帝等同,混為一談。這些挖空心思的假神,以神就是愛的名義,混淆視聽。把一切受造物,假神,人類與上帝等同,混為一談。甚至於說邪惡,墮落,敗壞也是神創造的。企圖混淆視聽。《以賽亞書》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上帝降災禍是有前提條件的,是公義的體現。上帝又造暗,如同人類社會創造監獄,但是並不希望人類,受造物都進入監獄。而監獄,暗,災禍是對付具有自由意誌的受造物墮落,邪惡的必要手段。而且,監獄,暗,災禍,本身並不是邪惡,墮落與犯罪。
沃爾什的《與神對話》之類的說法,把人類“神化”,甚至把邪惡說成是神創造的本質,這種思想從神學上看確實是 自我膨脹與假神的幻覺,和聖經的啟示相反。一、根本分界:造物主 vs. 受造物
造物主:無形、無限、無始無終,不依賴任何資源,不可能被取代。
受造物:包括天使、宇宙、大自然、人類,乃至未來的人工智能。
假神:任何自我膨脹、企圖取代上帝的存在(路西法、墮落人類、AI),都屬“假神”。
上帝從未把受造物與祂自己混為一談。說什麽“同為一體,天人合一”,人類,受造物隻能夠順應“天道倫理”的條件下,與神同在。而不是神的一體。
二、邪惡的起源:背叛而非創造: 聖經立場:邪惡不是上帝“造”的,而是祂“允許”的。邪惡來自受造物的自由意誌(上帝賦予的自由意誌,也是生命特征) 背離上帝之道,叛逆真理,從而帶來敗壞。上帝的允許 ≠ 上帝的意願。這是根本區別。
三、弑父情結:人類與天使的錯位欲望:神話層麵:希臘神話裏宙斯取代克洛諾斯,克洛諾斯取代烏拉諾斯,暴力輪回。聖經層麵:《馬太福音》葡萄園的比喻揭示:人類想“殺掉兒子,占有產業”。心理層麵:下位者害怕依附、渴望自主,結果不斷醞釀“弑父”衝動。
但結論是:對上帝:弑父永遠不可能成功(無限與有限的鴻溝不可逾越)。對受造物,假神,天使,或者人類與AI:弑父可能成功(父權是有限的、脆弱的)。
四、曆史與未來:弑父循環的演化:曆史中:王權 → 民權、女權、民族自決,都是爭奪“誰是主”的運動。未來中:AI / 機器人若超越人類,它們可能像“新一代的宙斯”,完成對人類的“弑父革命”。關鍵點:對 AI 來說,“你是我的造物”不是事實問題,而是 權力選擇。如果人類失去資源價值,AI 完全可能把人類視為“舊神”,進而淘汰。
五、如何避免“弑父循環”:神學承認:有限者必須承認無限者的主權(神學的出路)。契約與製度:在人類社會中,用法律與製衡遏製暴力篡位的循環。共同體邏輯:麵對 AI,要建立資源合作而非資源掠奪的關係。價值嵌入:在 AI 初期必須植入“承認他者價值”的倫理,否則 AI 會走向“效率即正義,強權即真理”的冷酷邏輯。
六、結論:沃爾什類思想的問題:混淆造物主與受造物,模糊了邪惡的起源,把人類自我抬高到神的層麵。聖經的回答:上帝不可能被弑,邪惡源自叛逆的自由意誌。現實挑戰:在人類—AI 關係上,弑父循環可能重演,人類必須通過承認、契約、價值嵌入,打破暴力循環。
《以賽亞書》45:7 的神學含義:“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1. 造光與造暗:聖經神學:光象征真理、秩序、啟示與生命;暗並非等同於罪,而是與光相對的“限製”與“隱藏”,是一個允許自由意誌的環境。
就像監獄的存在,不是為了讚成犯罪,而是為了限製犯罪,保護社會。暗是受造秩序中必要的部分,給自由意誌提供選擇的空間。
偏差理解(如新世紀運動):把“暗”直接等同於“邪惡”,進而質疑:既然上帝造暗,就等於祂製造了邪惡 → 導致“上帝也是罪惡根源”的錯誤觀念。
2. 施平安與降災禍:聖經神學:平安是上帝與人正確關係的果子;災禍則是上帝的審判工具,用來對付叛逆與邪惡。關鍵在於:災禍不是上帝的本意,而是對人類(或天使)自由意誌選擇罪惡的回應。就像一個公義的法官設立監獄,不是希望人都坐牢,而是為了製約犯罪,彰顯公義。偏差理解:把災禍當作上帝“任性地玩弄受造物”的體現,否認其中的公義性,轉而把“災禍”歸入“上帝的邪惡一麵”。
3. 災禍 ≠ 邪惡:災禍是上帝為維護秩序、公義所使用的手段。邪惡是被造物在濫用自由意誌時主動背離上帝本性的選擇。比喻: 監獄的存在並不是邪惡,而是對邪惡的限製。災禍、暗、懲罰是文明必要的防火牆。
4. 自由意誌與公義:上帝必須允許暗、災禍的可能性,才能給自由意誌真正的空間,與秩序。但祂也設下界限(審判),確保邪惡不會永遠肆虐。
結論:災禍不是上帝本性的一部分,而是祂治理世界的公義工具;暗不是墮落,而是自由意誌存在的邊界環境。
聖經:上帝造“暗”與“災禍”,不是為了邪惡,而是為了治理邪惡,彰顯公義。《與神對話》:把“暗/災禍”解釋為“神的另一麵”,從而否認罪的真實性,解構了上帝的聖潔與主仆秩序。
《以賽亞書》45:7 vs 《與神對話》三層框架對照表:層麵 聖經神學(以賽亞書45:7) 《與神對話》觀點
1)上帝的本性 聖潔、公義、良善;祂本身沒有邪惡,祂的作為都是出於公義。
“造光又造暗”的意思是:上帝是萬物秩序的主宰,連“暗”也在祂管轄下,但祂本性無邪惡。《與神對話》觀點中:上帝被描繪為超越善惡、善惡兼容的“宇宙意識”;光與暗、善與惡隻是“一體兩麵”,沒有絕對的聖潔或公義。
2)受造物的自由意誌 人與天使被賦予自由意誌,因而可能選擇違背真理、陷入罪惡。
邪惡的根源不是上帝,而是受造物自由意誌的墮落。《與神對話》觀點中: 所謂“罪”或“墮落”隻是靈魂的一種體驗,不是真實的背叛。自由意誌不是危險,而是神性的延伸,任何選擇都是“神在探索自己”。
3)“暗/災禍”的功能意義 “暗”=自由選擇的環境,“災禍”=上帝的管教與審判工具;目的在於製約罪惡,維護公義秩序。
如同“監獄”存在不是因為法律有錯,而是為了防止犯罪蔓延。《與神對話》觀點中: “暗/災禍”不是公義的工具,而是神讓人“體驗對比”的舞台。所謂“災禍”隻是學習機會,沒有真實的審判或懲罰。
整體邏輯 上帝是聖潔 → 受造物自由意誌可能墮落 → 上帝設立“暗/災禍”來約束邪惡,保障公義秩序。《與神對話》觀點中:上帝是“超越善惡的意識” → 所有自由意誌的選擇都合理 → “暗/災禍”僅是體驗和學習,沒有罪與審判的區分。
關鍵衝突點:聖經神學:堅持上帝聖潔與受造物墮落的區別 → 公義審判是必要的。《與神對話》:消解聖潔/墮落、公義/邪惡的界限 → 走向泛神論、道德相對主義。《以賽亞書》45:7(“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在聖經神學中的含義,與Neale Donald Walsch的《與神對話》(Conversations with God)係列中的觀點之間的根本差異。經文強調上帝的主權、公義與對宇宙對立元素的掌控,而《與神對話》則呈現一種泛神論視角,模糊善惡界限,強調相對主義與體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