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客觀人權,就是在一個事實與公正立場的人權。也就是在自己的人權保障在不侵害他人同等的人的權力保障下的人權,才是真正的人權,‘權利必須基於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願望和需要。例如:性別權力也是客觀的。主觀的120種性別也是從男女客觀性別中衍生繁殖出來的。而不是相反。自我認知和社會角色稱之為社會分工,不是性別。一個人有權力追求幸福,自我尊嚴,價值實現,和自由。但人權不是特權!人權不應該像拜登實施和推廣的政策和他兒子那樣的胡作非為!自己犯罪不蹲監獄,殺人不償命,欠債不還錢,買東西不付賬(零元購),吸毒政府埋單,變性納稅人出資,強奸搶劫不允許人反抗,我們人類無論是個體,集團或者國家,必須作為客體從客觀來認知和理解一切。而不僅從主觀。人類是從宇宙。或者宇宙萬物中而來的,而不是宇宙或者宇宙萬物是從人類而來的。因為我們人類是被創造出來的(或者衍生出來),而不是相反,宇宙太陽係地球是從人類衍生出來,或者被人類創造的。人類不是宇宙萬物的主宰,主體,而是客體。同理AI人工智能與機器人也是應該如此,是人類發明,創造和製造了AI人工智能,機器人。而不是相反人工智能,AI創造和衍生了人類。機器人不應該成為人類的主宰,盡管未來機器人很可能在很多方麵都能夠超越人類(在計算能力,儲存記憶,推理方麵),甚至於在體力與智力全方位超越人類。一旦機器人,或者人工智能在體力與智力全方位超越人類而且具有自主意識,這種結合對於未來人類將具有挑戰和風險。
人類個體,集體,和國家一般而言都是主觀的,他們的感情與感性都是主觀的,是由於構造出來人類的最基礎材料原子,分子,基本粒子,染色體和基因的一切都是來源於宇宙,來源於上帝。因此這些基礎物質本源於主體。由於他們的集合體構建的“自我意識”自然而然感覺自我是“主體”的自主性。但是,客觀事實上,他們已經不再是主體!而是從主體中分離出來的“自我”的一部分,並不受事實上主體的約束和並不具備主體的知識與智慧。從感情與感性往往覺得自己就是主,自己就是神,並且希望如此。但是事實上客觀理性的講我們不是。也不可能是!這種自我的自主意識的客體的事實的矛盾和衝突一直在人類曆史中上演,從而導致戰爭與苦難。例如:俄羅斯文明無論他的工業,農業和軍事都是從人類其他文明中衍生出來的,即便是他們用來恐嚇全世界的核武器,原子能技術絕大部分都是來源於西方發達國家。前蘇聯在發展人造衛星、洲際導彈等尖端科學方麵,確實令人瞠目,但是對民用品的研製則漠不關心,要人無人要錢無錢,大大落後於西歐。蘇聯政府作出了一個不花錢又不費力的選擇,利用間諜把所需要的技術搞到手,這就是“俄國人經商”的訣竅。克格勃在進行情報、間諜活動時,最擅長的,同時也是在所有情報收集手段中最廣為人知的恐怕莫過於“美人計”了。利用美女或美男,引誘目標,使其在不知不覺中泄露高級機密。同時,借助先進的電子竊聽、錄像等手段,偷錄偷拍各種“色情證據”來訛詐、收買、策反目標。克格勃卻利用“性間諜”廉價地竊取了他人的技術成果。他們優先發展軍事技術的目的是什麽?就是侵略,威赫與恐嚇人類其他文明與周邊鄰舍。而今天俄羅斯要用這些人類文明的衍生物來恐嚇,危害毀滅現代人類文明?意義何在?就是人類主觀的自主性(特別是有俄羅斯這樣的國家與權力機構)與客觀事實的衝突必然導致人類的自取滅亡。
無論從科學還是某些宗教的角度來看,人類是從更廣袤,廣闊的宇宙環境,太陽係和地球中衍生出來的。無論是科學提供了解釋機製(通過物理、化學、生物學),或者宗教則提供一種目的或意義的解釋(神創論)。這種觀點的核心都是人類在宇宙中的位置是相對的,個體與國家也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我們是宇宙的一部分,而不是宇宙的中心或起源,個體與集團,國家也同樣不是人類文明的中心和起源。人類不過是宇宙這幅壯麗畫卷中的一小筆。我們的認知、文化和文明都從更廣闊的宇宙和地球環境中衍生出來。這種理解不僅僅是科學的客觀事實,也是符合哲學和道德的,我們必須以一種更加謙遜、尊重和合作的方式與世界相處。
人類主觀性,自主性與客觀事實的根本矛盾:人類由宇宙基本物質構成,本是客體的一部分但因有自我意識,自主性,誤認為自己是絕對的主體,這種錯誤認知導致脫離客觀規律的行為。這種矛盾在俄羅斯行為中的具體體現,技術來源於人類文明的共同成果卻試圖用這些衍生物來威脅文明本身!展現了嚴重的主觀膨脹與脫離現實。權力機構的致命問題權力導致更嚴重的主觀膨脹,忽視自身的客觀定位和局限,產生毀滅性的決策和行為。人類既是宇宙的產物,又試圖淩駕於宇宙規律之上文明成果本應服務於人類進步,卻被用來威脅文明本身權力越大,這種脫離客觀現實的傾向就越強(特別是今天的俄羅斯人仍然熱衷於戰爭與侵略)。
結論是:人權必須是客觀的(無論個體,集體還是國家),人類的所有權力機構必須是基礎於客觀與事實的理性基礎之上。否則,必然導致自我毀滅。因為,人類的權力機構權力愈大,自主性愈強,如果不在客觀與事實,理性基礎之上造成的危害就愈加深重。為了限製人類權力的自主性被濫用:權力不能夠私有!財產與自由不能夠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