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之之聲,中國事業

李英之先生的大作。嗬嗬。
正文

李英之:六月的恐懼與灼傷

(2024-05-30 22:14:26) 下一個

 

(按語:此篇在國內寫於2019年8964三十周年之際,一直未能發布,今在海外首次發布。李英之,2024年5月31日)

一個很小的不慎,可能帶來很大的麻煩。

三十年紀念臨近,我總覺得該表達一下,但也考慮到風險。早幾個月就接受了外媒的視頻采訪,外媒也考慮到我的安全,尊重我的意見,就是在臨近播出兩周前的時候我可以告知他們我是否同意播出。最終在兩周前,我放棄了播出。主要原因是擔心我的家庭無力承擔我的被羈押,家要崩潰的:300多萬各種債務的月還款、孩子的病、妻無收入、家中一點存款也沒有,我一直在借新債還舊債,收入很少。當然不能說我對羈押一點恐懼也沒有。

5月底了,我準備寫一篇回憶文章,發在海外,算是紀念。這文章題名《故物與往事》。雖然,我早已寫好了一個聲明似的三十年紀念文,但我不打算在敏感日前後發表了,因為其表達直抒我胸臆。

在這篇回憶文章中我回憶了當年的四件東西:我當時的大學日記本;1989年6月5日寄到北大的給我的一封電報;89年我被關在看守所時請人編織的一個線葫蘆;而最敏感的是第四個:一麵橫幅,上書“平反六四”四字,此橫幅我寫於2009年的6月3日,次日下午我帶入了天安門廣場但沒有展開。這次,我在家竟然找到了這橫幅,我拍了照片。通過我的兩個個人微信互轉而到達電腦桌麵。我是早上轉的,發文圖郵件給海外朋友,等他發布。下午4、5點鍾我在自己的舊書店裏正和女兒喝茶,看顧我幾年了的兩個國保忽然衝進來,舉著攝像頭對著我。我莫名其妙。他們要求我去派出所,但沒有出示傳喚證,要求我把孩子放在別人處,我們一起走了,到我小區,我把孩子放在一個鄰居那兒了。我們到達派出所,是在調解室問我話,不是訊問室。我猜想他們知道了,知道了多少?我說了照片的事。他們要求看手機裏的,但我怎麽也找不到了。但是我也告知他們發郵件和文章的事,於是我們返回書店拿電腦之類,這時已經晚八點多了,鄰居要把孩子給我,我於是又放在另一個鄰居那兒。和他們去派出所。最後扯到了夜裏12點多,雙方妥協的辦法是開郵箱,他們不看密碼,結果附件中的圖片根本無法打開,對方收不到,文章是發出去了。再去書店,書店所在的宋莊古玩城深夜了,不好再打擾夜裏守樓的人。說好第二天一早再去。我1點多回到家。孩子在親鄰家中睡了,不便帶回來。在外地的妻子這一夜驚心守候著。我告安,兩地才睡下。而在派出所時,當著國保們的麵,太太在電話中痛罵我不負責任,叫我還掉家中的欠債再去坐牢!

第二天一早我趕早去店中處理了下,然後折回和他們一起來店裏,歸途中傳來新指示:要去家裏檢查。我也緊張,啥意思,要刑拘?

最終他們開出了檢查證來到家裏,要拿四樣東西。說我不取出來,他們就翻了!我隻得拿出來,不願他們在家中亂翻。橫幅放在地上,他們都看著,心裏如何想?其中的領導說我應該坦白些。我說我很坦白,某黨某政府三十年來對此坦白嗎?一直遮蓋,不讓發聲還抓人。這領導被我問得啞口無言。等待中我看書,讀的是魯迅的遺文:《太炎先生二三事》,始知章太炎七次被追捕三次入獄,何懼哉!也讀到曾經讀過的魯迅的《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我心中熱流滾過。

於是帶著查抄的東西去了派出所,進了詢問室,做筆錄,漫長的等待,做體檢時我昂然,感到自己是正大光明的君子,一方麵我的心也緊張而疑慮重重。這是要幹嘛?刑拘? 漫長的等待,我怎麽沒去通道裏大喊?!晚上9點多再來做筆錄,我也不那麽順遂,反複爭執爭吵,耗到1點半,今夜走不了了!隻能指望第二天早上八點半了。在等候室裏的凳子上躺一夜或桌子上扒一夜!難捱啊,也得捱。夜中我思緒翻飛。

早上八點半,來一警察,給飯,給文書,填寫了,走人。

這是5月31日的早上。明天是六一啊。我趕緊去接親愛的女兒。趕緊給太太電話報告,讓她放心。

第二天早上我和女兒趕去學校的六一活動。熱鬧!太太的某閨蜜一家也來參加,之後,我們中午吃飯,在車站揮別她們一家。我和女兒回到家。沒多久,警來敲門!我急悔:當時應當和送走的人一起走掉,跑了!這次他們就是要刑拘我?!

我趕緊電話太太,她說你就帶著孩子一起,就說沒鄰居幫助看。我明白她意思了。開門前我在廚房倒水時的一瞬間我祈禱上蒼:不要是刑拘。於是對門外的警察,如此說明,警要求我找人帶孩子,我說就是沒人帶。他們於是請示領導。最後說明天早上帶我和孩子去承德老家,把孩子交給她媽去。

我一點也沒懷疑這句話的真假:明天與孩一起去找孩媽。晚上我都在想這句話的含義。怎麽辦,一夜難眠。我想過很多種情況。想過半夜起來跑掉,帶著孩子或把孩子交給某業主——一起維權的好業主。晚上下起了大雨!樓下有站崗的警察!我在樓上窗戶裏觀察他們的動靜。換了新車,白的,明天一早的吧。我4點半醒來,寫了《遺眾人書》,發在一群裏。表示我如果被抓,就請大家到處散發這帖子。

我對各種可能的情況做應對準備,還是有不及之處。

天亮了,等。警一直沒來,到九點。太太來電話了,說她給警察保證了我不再!所以不送了。 心裏一塊石頭落地!我也強調,他們強行帶我和孩子去外地,我肯定抗拒!他們是違法的!傳我到派出所我沒法抗拒。而且文與圖沒有散發沒有造成影響,我何罪之有?!我用這個安慰太太。但是他們還要給我弄取保候審!我和太太都拒絕。

然後開始六四敏感日上崗,竟然有人與我走哪跟哪。我帶著孩子去學校啊。校中有人知道我被傳喚了。

持續上崗到6月10號啊。期間,香港事發,國保找打我電話我沒接,又打太太電話。我見了國保,因為我轉發了一個香港此新聞。太太若驚弓之鳥。嚴厲斥責我還在搞,我說他們隻是例行公事,七年來都這樣,月月來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會出事,我知道分寸。當然,對方說我六四的事還沒完。

再過數日,我的維權摯友濟南於新永的案子要開庭了,羈押一年多了。我要去參加旁聽,微信裏和山東的朋友聊這。這一天,晚上快九點了,警察到樓下了,叫我下來。我也有些驚弓之鳥啊,未知何事,六四?孩子在和鄰居散步,快回來了。警察說明天不能去,要我當麵手機退票,給我補錢。太太電話來了。她大驚。我安排女兒和鄰居在一起,我獨去濟南。後來太太電話給這位親鄰時,幾乎哭了!她不讓這鄰居幫我看孩子。她多夜緊張難眠,痛苦不堪。她腳傷骨折,打了石膏,5月底以來一直在河北老家養傷。

六月的事沒完,我也心懸,六四的事他們會如何?6月21日晚我趕去城裏臨時見一老先生請教。微信電話都簡言暗語。但10點前後國保電話多次,我都不接,在地鐵上。我不想讓他們知道行蹤。11點多到家,我睡下。1點多有人砸門!把我弄醒了!是國寶!啥意思?!幾乎沒有過這麽晚來敲門的!我趕緊電話告知太太(不說又如何?)。到樓下,問我去見了誰。我為什麽不接電話?!我真該扯起嗓子在夜色裏大罵他們。扯皮半天,我也沒說見的人的名字,隻說是有生意在談。帶頭的國保醉醺醺。

我回去。這一夜,太太那邊會如何??他奶奶的國保!

六月末太太偷偷回來。怕她一回來,孩子有她看顧,我被帶走刑拘了!她瞞著我悄悄自己另租房子了!鑒於我六月“累犯”,根本不把她的警告當回事,要和我分居!事情嚴重了啊。我多次解釋,他們來找是例行公事。我也沒過分。但我的這些說辭對她無效。這一月的驚嚇,期間多夜不成眠,緊張焦慮,太太說有時命都差點沒了!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我一直不知她住處。那天查經,我去了。一踏進去,我想起我漫長的單身時期租的那些簡陋的出租屋。我不能退回去那時代那條件啊。我又猛一念:說一千道一萬都是我的錯啊,太太一點沒錯。其實我也沒錯,都是他們的罪錯啊。這麽多年了。

    這就是三十周年時我和愛人在六月時遭受的恐懼與灼傷。

                                           李英之,2019年8月初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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