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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背後的危機(10):避孕、棄嬰與同性戀

(2026-01-23 11:03:25) 下一個

西羅馬的人口社會危機是多種因素交織的結果。這一節讓我們回到人口再生產直接相關的因素:避孕、棄嬰以及同性戀。

古代羅馬社會的性、家庭與生育實踐呈現出一種高度務實而複雜的圖景:一方麵,國家法令與精英階層的話語體係中鼓勵婚姻與生育,強調公民人口的延續;另一方麵,普通民眾與社會底層在實際生活中大量采用避孕、流產、棄嬰等各種控製人口的方式,並且同性戀在羅馬帝國的大部分時期具有高度寬容度。

現代意義上理解“避孕”常帶有道德或公共衛生的理性基礎,而在古羅馬,避孕主要是一個生活技術問題。最係統的醫學文獻來源於二世紀希臘醫生索拉努斯(Soranus)的《婦科學》(Gynaecology),其中描述了:陰道栓子(蜂蠟、鬆脂、石榴皮、橄欖油等)、外敷藥物(乳香、蘆薈、含丹寧物)、性後洗滌、特定體位、禁食特定食物、草藥避孕(芸香、阿米芹等),甚至還有民間巫術:護符、咒語、占星指導的禁欲日。

這些方法的有效性參差不齊,但在當時屬於常識性知識,醫學、民間巫術與經驗智慧混合成了一個龐雜體係。

避孕在羅馬絕非精英專有,但階層差異仍非常明顯:精英女性能訪問醫生、藥材、奴隸護理者,因而擁有相對安全的藥物避孕與早期流產技術。對於貴族女性而言,控製生育既關乎身體負擔,也涉及繼承、婚姻政治與財產結構。而平民與奴隸女性則更多依賴廉價的方式:草藥、民間符咒、性後跳躍、冷水衝洗、或者直接通過長期哺乳延長閉經期。這些方式更樸素,也更不可靠。

值得一提的是:羅馬奴隸主強烈反對子女增加,因為會增加家庭負擔,攤薄財產。相反,女奴被要求控製生育以保持勞動力可用性。這使得“底層避孕難” 既有避孕技術差距,也有更強的被迫避孕的社會壓力,流產更普遍、更殘酷。

奧古斯都時期推行《婚姻法》(Lex Julia et Papia Poppaea),試圖獎勵生育、懲罰不婚者。然而效果極差,古羅馬史學家塔西佗甚至嘲諷這類法律“徒增怨氣而無益於風化”。究其原因,財產繼承體係複雜化、高生育成本(死亡率高、育兒貴)、城市化生活是一方麵,而上層女性掌握了現實有效的避孕和流產技術是另一方麵。羅馬的生育政策從未真正形成社會共識,這種羅馬社會的務實主義,使避孕更像一種民間生活常識,而非倫理問題。

古羅馬時代,棄嬰(expositio)是一種合法而普遍的家庭策略。家長往往因貧困家庭無力撫育、嬰兒畸形或體弱、性別偏好(女嬰更易被棄)、非婚生子等原因棄嬰。在希臘化世界(東部羅馬)以及農村地區對女嬰歧視明顯,而城市地區:男女棄嬰比例更接近,甚至有因女嬰可作為未來侍女或娼妓,因而不一定被大量拋棄。

羅馬的棄嬰並不意味著“放任其死”,而是將嬰兒放於公共場所(如神廟台階),讓他人拾取並撫養。許多被撿起的嬰兒成為奴隸或妓女,這是羅馬體係的一部分。

羅馬法律的父權(patria potestas)結構允許父親決定嬰兒存亡。但斯多葛派哲學家與皇帝們曾提出批評,認為所有生命有理性火種。哈德良皇帝曾頒布法令救濟貧困家庭,但這些努力從未形成強製規範。這些社會實踐讓棄嬰是羅馬社會結構化的一部分而被人接受。

同性戀在古羅馬現象在上層社會也較為常見。不過羅馬同性戀的核心邏輯是角色而非性別。羅馬並不以性別區分性行為的“合理性”,而以“角色”劃定尊嚴:自由男性(如羅馬公民)不應在性行為中扮演“被動者”,以免被視為失去德行,奴隸或社會弱者作為“被動者”被社會接受;而男男戀隻在越界公民/自由民規範時被批評,而不是因為其同性特質。

同性戀行為在城市精英、軍隊、浴場、酒館中同性活動常見,但是在外省則差異較大:希臘區接受度更高,猶太地區極其反對,塞爾特與日耳曼地區則較保守。綜合來說羅馬帝國是古代世界中對同性戀最寬容的文明之一。

隨著基督教在帝國晚期的傳播,這些實踐逐漸受到新的道德框架的審視。然而,基督教對這些主題的影響並非統一,而是多元、延遲、並充滿矛盾。基督教在二至四世紀之間對上述避孕、棄嬰和同性戀三個主題提出了新的詮釋,但影響是逐漸的、非立刻的、並且在三方麵各呈不同局麵。

基督教最初並未係統討論避孕。基督教發揚光大者、使徒保羅本人沒有明確反對避孕,他的重點在:避免淫亂(哥前7),獨身的優越性(但非命令),將婚姻作為“救火的方式”,以免人”犯了罪“。反對避孕的聲音雖然在二世紀零星出現,但在三世紀才開始係統化反避孕反墮胎。

在棄嬰這個主題上,基督教影響非常顯著:保羅未討論,但《十二使徒遺訓》等早期文獻明確禁止棄嬰與殺嬰,基督徒被要求收養棄嬰,被視為善行,因而基督徒社群有較高的兒童存活率,間接推動人口增加。但在國家層麵禁止棄嬰則需要在迪奧多西與查士丁尼時期(公元四世紀末—五世紀初)才得以實現了。

在同性戀問題上,基督教的態度與羅馬相反:保羅在羅馬書、哥林多前書中對男男性行為表達明確否定,並將其視為違背“自然秩序”,這是早期基督教最明確區別於羅馬主流文化的領域之一。

綜合來看,避孕、棄嬰與同性戀問題在羅馬是常見現象,而基督教一方麵在避孕墮胎方麵以及增加嬰兒存活率方麵對人口起到積極作用,一方麵因倡導獨身的修道傳統又減少生育率;二者在人口影響上相互衝突,其總體效應難以抵禦四至五世紀西羅馬經濟、軍事與疾病導致的人口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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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FrankTruce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南瓜蘇' 的評論 :
宋代以降到明清的對理的追求和對人性的禁錮,能夠類比的該是西方基督教的文藝複興以前。

這些都是個人和集體的張力的表現,人類的長期無法解決的難題啊。
FrankTruce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南瓜蘇' 的評論 : 該怎麽說呢?人總得和世界和命運和解吧。如果本來是遵從自己內心意願的同性戀,甚至是探索自我的同性戀,都是值得包容和理解的。

在羅馬和古代的這種基於權力的同性戀,那和基於權力或者其他的異性戀有什麽大區別呢(哦,對了,異性戀可能生孩子,更為積極一些。)

南瓜蘇 回複 悄悄話 從宋之理學開始,反對聲音漸盛。直至清末和民國時期,才徹底汙名化。

古羅馬晚期相當於東漢末期吧。看來。東西方還是有些共通之處的。感謝真凡好文分享,問好。
南瓜蘇 回複 悄悄話 中國東漢極其以前,對同性關係非常包容,尤其在貴族和文人之中。因為古人不把它視為一種固定性取向,而是視為一種性行為或嗜好。

FrankTruce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小樂即安' 的評論 : 謝謝小樂!把人當成工具或者手段,是長久以來的主導觀點。但是也是早在希臘時期,就已經有人提出人是萬物的尺度,然後到了康德,就更進一步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人類社會的進步總是緩慢的,尤其是思想理論的變革。
小樂即安 回複 悄悄話 讀完這篇,有一種人是工具的感覺。沒想到古代的生活是這樣的!闊怕。
FrankTruce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黎程程' 的評論 : 不少人有這個類似的聯想。不過按照這個思路延申的話,美國的未來還是在福音派呀!

我和程程對同性戀的看法大致類似,包容存在,但是不要抽象過頭了啊。
黎程程 回複 悄悄話 我怎麽覺得美國當下的情況跟文中的古羅馬有點相似?美國從6、70年代性解放以來,越走越偏,我對同性戀沒有意見,但用國家的力量,製定一些荒唐的政策,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比如,規定有90多個性別可選擇,矯枉過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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