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吉倒車落水過程”一文的邏輯是根據流體(空氣,水)對物體運動(飛行,航行,包括遊泳)的阻力,應用牛頓第二定律近似計算出一個最小速度,也就是,要求Tesla車飛落池塘的中央,在飛越堤壩時必須具備的最小速度。
那麽如果你在現場,應該如何救援趙安吉?盡管已是事後,簡單地探討一下也許會對今後有所幫助。
當你目擊或得知一起車禍,車飛入了池塘。既是本能,也是第一時間應該做的,大聲呼喊救命HELP,引起周圍人的注意與幫助;然後或同時,盡快地撥打911,報告車禍,請求救援,在救援人員到達之前,按照911接線員的指導意見行動。
根據報道,趙安吉倒車落水的時間線:11:38:車落水;11:42:趙安吉電話朋友求救;11:50:趙安吉電話中斷;也就是說,從落水到電話中斷的十二分鍾之內,除了接電話的那位朋友,在現場邊的其他六位朋友與牧場經理夫婦可能都不知道有事發生;11:52或11:55:趙安吉朋友撥打911,有報道911電話通話11分鍾左右。應該是在11:50左右之後,12:12警察到場之前,趙安吉一個朋友劃皮艇,其他人也蜂擁(swarm)而至下沉或沉了的車,可能是牧場經理還站到了車頂。
根據牧場的地理位置,深更半夜一定靜的出奇,車落水應該是震天的巨響。如果她的朋友能聽到一聲巨響,在11:38左右就知道落水了,14分鍾是一個非常長的時間。11:42知道落水也不過晚了4分鍾左右,10分鍾也是一個非常長的時間。
那裏是個牧場,有皮艇,應有各種機動車,應該有錘子,撬杆,纜繩,燈籠等各種工具,還有熟悉牧場的人。也有非常勇敢的人在場,不怕黑暗與冰冷的水,如果能早行動十幾分鍾,如果能有報警電話的救援指導,結局會不會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