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記得去年有一家電力公司打電話給我, 說我一個出租房欠了近6000刀電費。我不難煩說,找我幹嘛?掛了。這個出租房已出租 二年多,一section8 房客,我的一最麻煩房客。轉一筆錢要很長時間,很多 Email。她欠 電費太正常,不是我的事。直到6月初附近的另一家房客搬出來(一母子好房客 ,告訴我他們因收入減少,無法支付房租, 選擇搬出。)我打電話要求電力公司TURN ON ELECTRICITY被拒,理由是我的另一ACCOUNT欠了6000 刀,才突然發現, 是我欠了這筆18 個月 近6000刀電費。原來這房客在搬進來18 月之後才被迫將做了transfer, 我當初要求她在搬入後立即transfer the electricity service, 好像還打電話問過。當然我後來也把這事給忘了。是6000 而不是600,我還是繼續耐心跟電力公司交涉。好像打動了一MANAGER,教我提供lease,他們 verify,將電費轉到了那個section8房客 account 上, 然後 turn on electricity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