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煉人油
薑寨吃人肉最多的,孩兒娘應算其中的一個。
一天夜裏,她和弟弟薑樹彬一起,從萬人坑旁邊的幹溝裏背回一個餓死的人。屍體是一個十五六歲的男性。由於兩人身體餓得都很虛弱,他(她)們輪換著才把屍體背回家。二人先把屍體的頭割下,用刀費力地把顱骨砍開,取出人腦,放在大窯碗中, 足足有一大碗;再打開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後,把四肢和軀幹各個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裝了滿滿一盆。盡管這個人是餓死的,但其皮下還是有一層薄薄的脂肪,他們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分開來。孩兒娘說:
人的腦子很好熟。半夜裏,我煮開半盆水,把從顱骨內取出的一大碗腦往開水裏一倒,腦就沉下去,因為這是生腦。放些鹽,再稍燒片刻,腦就漂了起來,可以吃了。人的腦子其實很好吃,很香。
寫到這裏,我的身上直起雞皮疙瘩。我幾乎懷疑:吃的真是人嗎?真是人在吃嗎?事情怎麽會至於這樣?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裏,寫到一個迫害狂總懷疑別人要害他,要吃他,那畢竟是藝術虛構。然而,公元1959年發生在家鄉的人吃人,可是千真萬確的。假如讓倫理家或道德家知道這樣的慘事,他們肯定會破口大罵吃人者沒有人性或沒有人道。我以為這些家們大抵沒有嚐過挨餓的滋味,屬於飽漢不知餓漢饑那種。不信餓他們三天,那觀點就很可能會改變。事情發生在曆史上,我們要曆史地看問題。求生是人的本能,在一萬條生路給你堵死九千九百九十九條後,你沒有理由要求每個人都不走最後一條沒有人性的求生之路。吃人者和被吃者是同等悲慘的,而製造這種悲慘社會局麵的罪魁禍首,則是最沒有人性的。
孩兒娘和薑樹彬把人腦吃完後,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煉成人油。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裝在一個大壇子裏,把煉製的人油盛在一個小壇子裏,連夜在她家附近幹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壇子埋起來。剔光肉的人骨頭,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後,每天夜裏他(她)們就偷偷扒開壇子上的封土,掀開蓋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熱吃。冬天氣溫低,他(她)們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長時間。
孩兒娘還向我介紹她煮人肉的體驗:
人肉不同於其它肉。你別看人皮和人肉很薄,可是用水一煮,很快膨脹,人皮和人肉都會變厚。所以人肉是越煮越多。
當時的薑寨,除他們二人外,村中還有一些人在偷偷吃人肉。由於這事是萬萬不能讓別人(尤其是村幹部)知道的,人們也隻能是猜測,大家心中有數,可是心照不宣。
薑樹彬的嬸子就懷疑侄子在吃人肉。據說有一天夜裏,他嬸子餓得奄奄一息,還不住地哀求著: 我餓啊!你們也給我一點(人肉)吃吧,我餓啊!
然而,誰又敢把自己煮的人肉給她吃呢!她的哀求聲越來越低,最後直到沒有。她當夜死去。
---吃人肉、煉人油--1959年信陽事件中的家鄉
作者:荷塘月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