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成分舉例 | 可能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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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劑 |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s)、甲醛釋放物(DMDM Hydantoin) | 激素幹擾、致癌、致敏 |
乳化劑/表麵活性劑 | SLS(十二烷基硫酸鈉)、PEG類 | 刺激皮膚、破壞皮膚屏障 |
香精 | 各類合成香料 | 過敏、哮喘、皮炎,具體成分不透明 |
色素 | 某些煤焦油來源的人工色素(如CI 17200) | 潛在致癌,特別是用於口唇類產品 |
金屬汙染物 | 鉛、汞、鎘、砷(多為汙染或非法添加) | 神經毒性、腎損傷、生殖毒性 |
紫外線吸收劑 | Oxybenzone(苯氧苯酮) | 激素幹擾、可能引發皮膚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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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劑量”原則:法規允許在某個“安全濃度”以下使用(例如對羥基苯甲酸酯 ≤ 0.8%)。
成本與效果:傳統配方為了穩定性、抗菌性、外觀和氣味往往依賴這些成分。
化妝品不是藥品:大部分國家對化妝品監管相對寬鬆,重點是“不立即危害健康”。
長期累積效應:每天用5種產品,每種都含“微量”有害物質,加起來可能不小。
混合風險不可預測:不同產品的成分可能交互反應或增強毒性。
避開以下:
Paraben、SLS、PEG、Triclosan、DMDM、Formaldehyde、Frag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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