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45年到1949年,美國對國民政府(國民黨)的援助大致可以分為軍事援助與經濟援助兩大類。根據學界研究與美國政府檔案的統計,總額在 30億至40億美元之間,其中軍事援助占了很大比例。
以下是更詳細的分類和數字:
1945年後至1948年:
向國民黨提供了大量二戰剩餘美械裝備(包括飛機、大炮、卡車、槍支彈藥等);
總值估算約 10億~15億美元。
美軍協助運輸國民黨部隊:
1945年日本投降後,美軍出動軍艦、飛機將50多萬國民黨軍從南方和西南運往華北、滿洲;
這項間接援助也價值巨大(雖然沒有以直接金錢形式體現);
1946-1948年:
提供食品、物資、貸款等形式的經濟援助;
包括在中國執行的“馬歇爾計劃”類似援助,金額大致約 5億~10億美元。
1948年《中國援助法案》(China Aid Act):
該法案通過後,美國又撥款 約4億美元 專門援助國民政府。
類型 | 金額(估算) |
---|---|
軍事援助 | $10億~$15億美元 |
經濟援助 | $5億~$10億美元 |
《中國援助法案》 | $4億美元 |
總計 | 約$20~30億美元 |
若考慮通貨膨脹與間接援助(如運輸、顧問、培訓等),今天的價值相當於 幾百億美元;
盡管援助規模龐大,但國民政府在政治腐敗、軍隊低效、經濟惡化與人心喪失等多重因素下,依然在1949年敗於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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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945–1949年美國對國民黨的援助中有多少被貪汙腐敗掉,雖然沒有確切的全麵統計數字,但大量史料和學術研究一致指出:
相當大比例的美國援助被腐敗、挪用、浪費掉。
他在1949年致國務院的報告中直言:
“美國的大量援助並未用來增強國民政府的治理能力,而是加劇了腐敗現象。”
該白皮書寫道:
“我們無法阻止國民政府內部的貪汙、浪費和低效,這些幾乎毀掉了所有美國的幫助。”
學者普遍認為:至少有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援助未用於正當目的;
某些領域(如軍需、糧食分發)腐敗比例更高。
項目 | 估算被貪汙/挪用比例 | 金額估算(美元) |
---|---|---|
軍事援助 | 約20%–30% | $2~5億美元 |
經濟援助(糧食、貸款) | 約30%–50% | $2~5億美元 |
運輸與采購環節 | 高達50%以上 | 無法精確估算(大量灰色地帶) |
綜合估算:約 5~10億美元 的美國援助資金被貪汙、挪用或浪費,即總援助金額的 20%–40%。
軍隊將領貪汙軍餉,將裝備賣到黑市;
地方官員中飽私囊,虛報受災人數冒領糧食;
投機倒把:用美元援助換黃金、外匯倒賣;
“官倒”現象猖獗,如宋子文、孔祥熙家族參與軍火、物資買賣;
運輸和采購中層層盤剝,美援卡車剛運到上海就被變賣。
美國政府曾希望通過援助扶持一個反共的中國政府,但由於國民政府腐敗嚴重,導致民心盡失,援助效果適得其反。許多美國官員、記者、顧問當時都曾對這種情況表示“震驚”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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