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回國長期居住,需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相應手續。以下是具體的辦理步驟和要點:

一、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外籍華人入境中國需向駐外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簽證種類包括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對於因工作、學習、探親、旅遊、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公務事由入境的外籍華人,應申請相應類別的普通簽證。法規
  1. 特別地,對於外籍華人,我國提供了便利措施,包括可申請最長期限為五年期的簽證或居留許可。這一政策旨在便利外籍華人的長期居住需求。

二、設立居住權(如適用)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和第三百七十一條,外籍華人可以通過合同或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居住權合同應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住宅位置、居住條件和要求、居住權期限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法規
  1. 居住權的設立為無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應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且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一般不得出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規

三、辦理居住證(如適用)

  1.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居住達到一定期限後,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居住證。
  1. 辦理居住證時,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居住地址證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與當地居民相似的公共服務和便利。

綜上所述,外籍華人回國長期居住需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並可根據需要設立居住權或辦理居住證。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和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谘詢當地公安機關或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信息。

?

?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4%96%E5%9B%BD%E4%BA%BA%E5%9C%A8%E4%B8%AD%E5%9B%BD%E6%B0%B8%E4%B9%85%E5%B1%85%E7%95%99%E5%AE%A1%E6%89%B9%E7%AE%A1%E7%90%86%E5%8A%9E%E6%B3%95/7358593?fr=ge_a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