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0多年的討論,“奧林匹克主義”一詞終於出現在1991年6月16日生效的《奧林匹克憲章》中,這也是國際奧委會第一次給“奧林匹克主義”以正式的定義:奧林匹克主義是將身、心和精神方麵的各種品質均衡地結合起來並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種人生哲學。它將體育運動與文化和教育融為一體,奧林匹克主義所要開創的人生道路是以奮鬥中所體驗到的樂趣、優秀榜樣的教育價值,和對一般倫理的基本原則的尊敬為基礎的。 這個定義明確指出:1,奧林匹克主義的中心思想是人的和諧發展。
2,奧林匹克主義強調人的和諧發展的關鍵是生活方式的改善。
3,奧林匹克主義將體育運動作為實現人和諧發展的途徑。
4.為達到人的和諧發展的目的,體育運動必須與教育、文化相結合。
5,奧林匹克主義強調奧運選手的榜樣作用。
奧林匹克運動不同於一般的體育運動,它是人類社會為了實現某種理想在一定哲學思想指導下進行的社會運動,這個哲學思想就是奧林匹克主義。它使奧林匹克運動擔負著崇高的曆史使命,賦予它極強的教育價值和文化價值,從而使這一運動有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和長期的奮鬥目標。
奧林匹克精神是一個普遍的概念。所有能使人變得更好的原則,都包容它明亮的光環裏。
奧林匹克精神的初級活動形式是奧林匹克運動,它是永恒的。它不分男、女、老、少,不分運動水平高低,麵向所有的社會階層,包括一切運動和競技項目,旨在參與。
奧林匹克運動是人們學習奧林匹克宗旨、騎士精神、理想主義及奧林匹克精神的永恒的學校。人們將它視為生活的原則,並進一步發展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所有的體育活動都是奧林匹克運動的組成部分。奧林匹克運動是對大眾而言的,它的目標不是讓少數人去挑選金牌,而是為所有的人提供機會,讓不同年齡和性別的人們都去進行體育鍛煉。它的口號是“體育為大眾”。 奧林匹克運動和奧運會保證了奧林匹克精神的實現,二者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能分割。
奧林匹克精神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實質內容,《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通常它包括參與原則、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友誼原則和奮鬥原則。
“參與原則是奧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項原則,參與是基礎,沒有參與,就談不上奧林匹克的理想、原則和宗旨等等。”“參與比取勝更重要”這句格言最早是美國一位主教提出來的。1908年倫敦舉行第4屆奧運會時,顧拜旦引用了這句話。後來,顧拜旦在1936年奧運會演講時也說過:“奧運會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參與;生活的本質不是索取,而是奮鬥。”這一原則已被世界各國運動員和廣大群眾所廣泛接受。競爭原則表明奧林匹克運動是一項倡導挑戰與競爭的社會活動。競爭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基本形式,也是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基本形式之一。人類在競爭中,勇於向世界強手和先進水平挑戰,不斷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有所發展、有所創新、有所前進。公正原則是參與奧林匹克競爭的行為規範。奧林匹克精神蘊含了公正、平等、正義的內容,承認一切符合公正原則的優勝,唾棄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公正原則使奧林匹克精神具有了極大魅力。友誼原則是奧林匹克運動的目的。奧林匹克運動不僅僅是一項單純的體育活動,其最高目標,是要通過體育活動的手段,把世界上不同國度、不同種族、不同語言、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凝聚在一起,使大家相互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進而達到世界的團結、和平、進步的目的。奮鬥原則是奧林匹克精神的靈魂。奮鬥精神是人類得以繁衍生息、繁榮昌盛的重要品質,是人類最偉大、最可稱頌的內在力量。賽場的奮鬥是人類奮鬥的一個縮影。奧林匹克精神要求人們具有堅韌不拔的進取精神和克服一切困難的英雄氣概。 體育運動是人類文化現象之一。薩馬蘭奇主席說奧林匹克運動就是文化加體育。奧林匹克精神是奧林匹克運動文化意識形態的本質內容。人類的各項競技運動成績和運動記錄,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在這部分社會文化的積累、更新和創造過程中,奧林匹克運動起了重要作用,眾多凝聚著人類智慧和體能的曆史記載,多半是經過奧運會確立的。奧林匹克運動屬於全人類,隻有真正了解奧林匹克精神,人類才能真正擁有它。
自從2000多年前,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一種健康向上的體育競技在神聖的奧林匹克興起,它就成為古代希臘人奉獻給人類的一種寶貴的精神-文化財富。今天,奧林匹克運動的內涵已經遠遠超出體育競技的範疇,它成為全人類的文化盛會和文明遺產,它的豐富內涵和它對於人類生活的重要性正在與日俱增。關於奧林匹克精神的內涵,我想強調以下幾個方麵:
奧林匹克是一種競技精神。奧林匹克精神是一種“更快、更強、更高”的自我挑戰精神,同時它也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體育競技精神。奧林匹克包含的這種自我挑戰精神和公平競爭精神構成了當代人類自我完善和社會交往的基石。
奧林匹克是一種生活態度。奧林匹克精神強調人通過自我鍛煉、自我參與而擁有健康的體魄、樂觀的精神和對美好生活的熱愛與追求。這種樂觀積極的生活態度是我們擁有完全自信和戰勝一切挑戰強大動力。
奧林匹克是一種人生哲學。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主義是將身、心和精神方麵的各種品質均衡地結合起來,並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種人生哲學。”奧林匹克將體育運動與文化和教育融為一體,使人們身體與心靈,精神與品質得到完滿的和諧,使人類的潛能與美德得到充分的開發,它是迄今為止人類最優良、最完善的生活哲學。 奧林匹克是一種和諧,自由,健康,積極的現代倫理。奧林匹克主義所要建立的生活方式是以奮鬥中體驗到的樂趣、優秀榜樣的教育價值和對一般倫理的基本推崇為基礎的。奧林匹克精神中的倫理價值是對人的潛能與自由創造、人類的文明與優良秩序的最大尊重與倡導,是對人類一切優良道德價值與倫理規範的繼承與發揚。它引導人們追求一種最為優化的生存與發展的倫理觀念,這種倫理觀念是人類與環境協調共處、個人與社會協調發展的保證。
奧林匹克運動是一種人類文明的共同遺產。熱烈興奮的比賽、青年誌願者的培訓、體育場館的興建、城市規劃的構思、精彩紛呈的藝術表演、覆蓋全球的賽事轉播與收看都成為寶貴的奧運遺產。在全球化時代,奧林匹克運動已成為各國文明與文化共同進行精神創造的盛會。
今天,奧林匹克已經成為全人類的一種共同的願望、一種共同的期待,一種共同的祝願。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不斷豐富,不斷增添新的內涵,成為人類不斷創新、不斷增長的寶貴精神文化遺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