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產權到期
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房屋的所有權仍然屬於房主,土地使用權可以續期。續期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向國家購買使用權。如果政府沒有拆遷計劃,房主可以按照現行土地價格繳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該土地。如果政府需要收回土地,會根據市值評估價格對房主進行補償。
續期費用的多少與是否減免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對於住宅用地,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不需要房主主動申請。而非住宅用地,需要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看政府是否批準。
因此,購房者不必擔心產權到期問題,因為房屋的所有權永久屬於購房者。即使七十年後政府要回收房屋,也會提供相應的賠償。
根據《民法典》
https://www.66law.cn/laws/116649.aspx?winzoo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