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和《實踐論》究竟是不是毛澤東的原創?是不是“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光輝著作?它究竟是原創,還是詮釋性文章呢?
矛盾理論是一個古老的哲學理論,在漫長的哲學史中,有很多哲學家都曾對矛盾有過論述,德國大哲學家黑格爾、中國明末清初的學者方以智(楊獻珍先生的“合而為一”就是來源於方)以及原蘇聯的一些哲學家都曾提出過比較係統的矛盾理論。從理論的淵源看,毛澤東的《矛盾論》來源於蘇聯版本的矛盾論,而《矛盾論》中的絕大多數觀點也都是來自蘇聯哲學教科書。許全興先生在《“實踐論”、“矛盾論”和30年代蘇聯哲學教科書的關係》一文中就曾說過:“《教程》(即蘇聯哲學著作《辯證法唯物論教程》)在闡述馬、列的辯證法思想時提出了一些新概念、新思想。毛澤東同誌的《矛盾論》所論述的主要概念和原理,《教程》都涉及到了。”雍濤先生在《〈實踐論〉〈矛盾論〉與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化》一文中也指出:“通過對照分析,可以看出《提綱》(即《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是最初在抗大教授的,是‘兩論;的源頭)和‘兩論’的寫作曾利用了蘇聯哲學教科書中的思想資料,吸收了其中的一些觀點和列舉的事例,有的段落甚至是教科書中有關文字的改寫。(《毛澤東哲學批注集》,第145-147、91頁)
沒有人比把毛及其署名的‘兩論’吹捧為‘馬列主義頂峰’的林彪元帥更知道:《毛選》定稿後的《矛盾論》和《實踐論》,其實絕大部分幾乎是陳伯達所作。1937年時林彪擔任抗日軍政大學校長,論軍事,他是黃埔畢業,又打過大大小小的實戰,軍校校長是當之無愧的。不過,文化水平一般,教哲學理論就難倒他了。學員中工農成分其實不多,多數是內地慕抗日救國之名而投筆從戎、投奔延安來的各種知識分子,於是需要開幾個夠理論水平、有份量的課程。向老毛一匯報,老毛也正有此意,好建立抗大的威望。說來容易,老毛寫點宣傳稿、煽動性很強的文章很拿手,其實文化水平也就中等師範,數理化還都不及格。哲學是相當高深的。上溯到祖師爺馬克思,他是搞經濟學的,論哲學其實也不行,於是大量仿照德國黑格爾的古典哲學和辯證法思想,揉合成不倫不類的所謂“唯物辯證法“。 其實,辯證法就是唯心的、思辨的,和唯物主義是兩條道上跑的車。怎麽辦?好在蘇聯已有成熟的教材資料如蘇聯的哲學著作《辯證法唯物論教程》延安也有很多留蘇的幹部,任務落到他的秘書胡喬木身上,要限期呈上,給領袖寫講話稿胡喬木是一把好手,坐等立要也不在話下。但編哲學教程,他可沒這個修養。所以教程講義是秘書胡喬木和他本人從已譯成中文的蘇聯哲學著作和李達的《社會學大綱》中改寫或照錄構築而來的,所以《矛盾論》和《實踐論》並不是毛澤東的原創。。初稿叫做《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陳伯達1937年八九月間就到了延安,後期參與改造教材是可能的。但當時不可能有艾思奇參與,因為艾思奇1937年10月才赴延安,1938年才發起延安哲學協會、參加邊區文協工作,擔任抗日軍政大學、陝北公學教員,他福岡工業高等學校讀的是冶金係,沒畢業就輟學回國教中學。雖然也懂點哲學,但隻是寫過《大眾哲學》這樣入門的層級。不過,1938年第一次修改毛的這份講稿時,他是主要人物。而1951年第二次修改成《兩論》出版時,他已滿足不了好大喜功的領袖的胃口。陳伯達一直被黨內高層公認是“中國共產黨內傑出的馬列主義理論家”、“老夫子”。1951年是陳伯達為主,大幅修改、幾乎是重新寫的《兩論》。
陳伯達不同:此人雖是個一口誰也聽不懂福建話的木納的書生,卻是天生的筆杆子,上過上海大學、廣州中山大學,又到莫斯科中山大學留學。正規學過‘辯證唯物主義’教程,練就滿口馬列,下筆千言,一揮而就。環顧整個中共曆史和黨內人物,像正式發表的《矛盾論》和《實踐論》這樣的重量級理論文章,非他寫不出來。不過, 在他心目中,創造個把理論,像隨手拈來的橡皮泥,按照領袖的旨意,可以捏出不同的花樣乃至豐碑!
此人原名陳健相,字尚友,經曆極其複雜:當過國民黨少校秘書,又入了共產黨,被捕進過國民黨的監獄,建國後長期任中共喉舌紅旗雜誌主編,文革時排名第四的中共中央常委。文革之後,葉永烈為了寫一本比較客觀的《陳伯達傳》,收集了關於陳伯達的資料近百萬字,尤其是陳伯達在秦城監獄所寫交代的大量手稿和陳伯達晚年手稿。 分別采訪了陳伯達的四位秘書,即秘書姚洛、史敬棠、王文耀、王保春,錄製12盒磁帶,平均每人采訪約3小時。還采訪了陳伯達的身邊工作人員、公務員、司機等。葉永烈采訪了當年的“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劉誌堅,組員王力、關鋒、戚本禹。搜羅了大量珍貴曆史照片。
毛澤東於1937年5至8月講授《辯證法唯物論》,每周兩次,每次4小時,曆時3個月。《矛盾論》的前身是《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第三章中的第一節“矛盾統一法則”,該提綱寫於1937年,而廣泛傳播並為大家所熟知的《矛盾論》則是1951年改寫後的版本。根據學者雍濤的考證:1951年,為了出版《毛澤東選集》,《矛盾論》進行了大量的修改,所以1952年公開發表的《矛盾論》已經與1937年的原稿有了很大的區別。
根據雍濤先生的考證,從1937年的“矛盾統一法則”到1952年正式發表的《矛盾論》,其間經過了兩次修改,第一次修改的時間大約是1938—1940年延安哲學小組活動期間;第二次則是1950—1952年《毛澤東選集》出版之前。1938年8月,延安成立了新哲學學會,開展了哲學的學習和研究活動。1939年春,毛澤東組織了一個六人哲學小組,參加者除毛本人外,還有艾思奇、何思敬、和培元、陳伯達、楊超。這個小組每周開會一次,一直堅持了三個多月。地點都是在毛澤東住的窯洞裏,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實踐論”、“矛盾論”的問題。(《全國毛澤東哲學思想討論會論文選》,第69頁) 毛澤東1939年修改“兩論”時,把大家討論的意見都概括進去了。(同上,第247-248頁) 通過雍濤先生的考證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早在1939年的春天,艾思奇等人就對《矛盾論》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而毛澤東在修改《矛盾論》時也確實把這些意見納入文中。艾思奇等人對《矛盾論》的第一次修改提出了許多意見,傅佛果通過文獻比對等研究,認為《矛盾論》、《實踐論》等著作,和艾思奇的同期著作有“難以計數的相似之處[7]。” 比如,《矛盾論》的第四部分題為“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麵”,和艾思奇的數篇作品幾乎雷同[8][9][10]。這個事實說明《矛盾論》完全不是毛澤東一人獨立完成的。
1951年,《矛盾論》再次進行大的修改,那麽,這次修改是毛澤東獨立完成的嗎?作者認為,這次修改很可能也不是毛澤東獨立完成的,具體執筆修改者極可能是陳伯達。為什麽說《矛盾論》的主筆修改者不是毛澤東,而是陳伯達呢?這決不是毫無根據的臆測,而是有事實根據的。
現存可查到的曆史文件原件之一,是1951年3月8日,毛澤東給陳伯達、田家英寫的一封信,信的原文是:“伯達、家英同誌:《矛盾論》作了一次修改,請即重排清樣兩份,一份交給伯達看,一份送我再看。論形式邏輯後麵幾段,詞義不暢,還須修改。其它有些部分也還須作小的修改。”[16]
這封信雖短,但卻透露了不少信息:其一,“《矛盾論》作了一次修改”,這句話缺少主語,是誰作了一次修改?為什麽沒有明確說是“我”作了一次修改?一種可能是省略了主語“我”,另一種可能就是修改者不是“我”,不便說出。其二,信中又說:“請即重排清樣兩份,一份交給伯達看,一份送我再看。”陳伯達是《矛盾論》一文的編輯,按照編輯出版程序,作者應將稿件修改完畢後再送編輯審閱,然而《矛盾論》的修改尚未完成,為什麽要將未完成的修改稿“交給伯達看”?其三,毛在信中特別交代:“論形式邏輯後麵幾段,詞義不暢,還須修改。其它有些部分也還須作小的修改。”假若是毛親自修改,那他徑直改了就是了,何必再把修改意見寫信交代給陳、田二人呢?從這段話的語氣看,不像是作者寫給編輯,倒更像是審稿者對改稿者的要求和交代。通過以上三點我們可以看出,在1951年《矛盾論》的修改過程中,毛很可能隻是一個審閱者和定稿者,而具體執筆修改者則是陳伯達。
傳記作家葉永烈曾經采訪過陳伯達,據陳回憶:在編輯《毛選》時,陳伯達做了一些文字性技術性的改動。陳伯達說,修改較多的是《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實踐論》、《矛盾論》、《論聯合政府》等文。”如果是毛親自修改的重要的曆史文獻,應該在曆史博物館之類的場合保存和展示——可是50年快過去了,毛親筆修改的《矛盾論》“修改稿本”卻始終沒有出現,更沒有公之於眾,這究竟是為什麽?最大的可能就是這個毛親自修改的稿本不存在。
2012年陳定學先生已經在2011年12月,撰文《〈矛盾論〉是毛澤東的原創嗎》,在《炎黃春秋》上發表。其研究結論是:1937年毛在抗大的講稿,隻是一篇解釋、說明和宣傳蘇版“辯證法唯物論”的詮釋性文章,它的絕大多數概念、觀點和原理都是從蘇版“辯證法唯物論”轉述來的,其文稿也不是毛獨立完成的,其秘書和後來參與修改的哲學家艾思奇、留蘇的陳伯達等都是正式出版的版本的代筆。曾在《抗戰大學》第6期至第8期(1938年4月至6月)連載的《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第二章第十一節和第三章中的第一節“矛盾統一法則”分別為《實踐論》與《矛盾論》的最初版本,與後來的毛選版本有較多出入。該提綱寫於1937年,而廣泛傳播並為大家所熟知的《矛盾論》、《實踐論》則是1951年改寫後的版本。而1951年由陳伯達大幅修改後才定稿並改名為毛選中的《矛盾論》、《實踐論》。文化隻有中師畢業的毛,其1937年抗大講義《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主要是抄襲北大李達教授1935年早已出版的洋洋灑灑、深入淺出的《社會學大綱》。有人甚至說,《矛盾論》、《實踐論》中沒有一個論點不是從《社會學大綱》中來的。此書是1933年李達在國立北平大學法商學院任教授時的名著。1935年北平大學法商學院作為講義首次印行,1937年5月由上海筆耕堂書店出版,同年再版三次。毛澤東詳讀了此書並作了眉批,向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和哲學研究會作了推薦,指出此書是“中國人自己寫的第一本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科書 ”。1948年中原新華書店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再版。據說聰明如主席也足足讀了十遍。所以,《矛盾論》、《實踐論》並不是毛澤東的原創而是中、蘇某些學校的講義的節錄、整編。作者認為,這個結論更符合實際,也更接近事實的真相,完全能夠成立。對於講義來說,能夠反映該學科所已經達到的水平就已經達到目的了,而不可能要求它的內容都是撰寫者‘原創’的。這就是為什麽寫教材一般都被稱為‘編’而不稱為‘著’的原因。既然《矛盾論》隻是一篇講義,並不是原創,那為什麽許多大小毛粉、官員們卻把一篇非原創的講義說成是“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光輝著作呢?這種評價恰當嗎?是否有拍馬、吹捧之嫌呢?既然《矛盾論》是講義,不是毛的原創,那為什麽《毛選》卻注明《矛盾論》是毛澤東所“著”,而不是毛澤東等人集體所“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