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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種國內可以開始的美國移民類型 之三-- NIW(美國國家利益豁免)

(2023-01-27 13:34:02) 下一個

幾種國內可以開始的美國移民類型 之三-- NIW(美國國家利益豁免)

January 24, 2023

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簡稱NIW)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的一個特例。在普通的EB2申請中,申請人不僅需要美國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諾,並且需要通過勞工部批準勞工證,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則是特例,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對那些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或有能力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人士,豁免他們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諾要求及漫長繁瑣的勞工證申請,使他們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獲得綠卡。

按照移民法條款,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請人必須擁有高等學位,即指美國或外國同等大學的碩士或以上學位學曆,或擁有特殊技能即在自身的專業領域中擁有超過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特定學術證書本身並不構成擁有特殊技能,傑出的技能需要取得的成就和獎勵等等來證明。這個類似與我們前麵談過的EB1A的申請評估,但是NIW所要求的專業成就和同穧認可的貢獻標準要低很多,也不要求申請人是行業金字塔的頂尖少數傑出人物。

由於豁免了旨在保護美國勞工利益的勞工証,NIW申請條件要遠遠高於正常的EB2綠卡條件。申請人不僅必需如EB2申請人那樣擁有高等學位或高等學位同等的學位,還必需在科技、醫學,環保或商業領域擁有超過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以及證明其從事的工作及貢獻會在全美範圍內產生重大而有益的影響,在其領域享有權威的聲譽,可推動本領域進展。也就是說,申請人必須要證明他/她的工作和貢獻可以為全美國帶來利益,這種利益要大大超過美國政府保護本國勞工利益的需要。於是,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美國政府可以同意豁免外籍人士勞工證的申請,直接提出移民申請。

那麼這個國家利益到底是什麼呢?讓人費解,因為可以說幾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有價值的,都能夠給社會給國家帶來一定的利益,申請NIW所要符合的國家利益有什麼特殊之處,怎樣衡量呢? 法律條文沒有規定,我們可以從移民局對一些案例(主要是NYSDOT和Matter of DHANASAR) 的裁定中看到一些端倪: 給美國帶來重大利益,申請人的工作具有實質性的價值能夠給全美國帶來利益,這個全美國並不強調是一個地理概念,比如,一個在紐約從事橋樑設計的專業人士,可能通過他的服務帶來重要國家利益,符合NIW申請條件,但是並不需要論證紐約的橋樑和全國相通從而使全美受益,而隻是需要論證這個申請人所要從事的工作能夠使美國的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受益。而這種得利要比保護勞動力市場的利益重要。 (按此推論,彼之認為,如果彼之以中國律師的工作成績申請NIW國家利益豁免,是不太可能符合美國重要國家利益的標準的,因為一個外國律師要移民美國,很難帶來一種全美的重要利益,最多就是地方利益,並且很難說服移民局豁免勞工証程序是更好的利益選擇。)另外,移民局也在其判例中指出,利益並不一定是經濟利益,無論是否能夠在可見的未來轉換為經濟利益,純粹的研究,科學,推進人類認知也可能是重要的國家利益。

彼之認為,某些行業在當前是美國急需的,確實能夠在證明國家利益方麵有優勢,比如,醫療保健行業,工程技術,數據分析,環保等等,這些行業的申請人在NIW申請比較容易。當然,正如彼之上麵提到,幾乎所有工作都是有價值的,符合重要國家利益的分析並不是就一個行業泛泛而言,而可以是基與申請人的具體成就,特殊技能。當申請人可以通過自己的成績和未來的計畫有說服力地證明,沒有必要證明批準此申請將有損美國勞動力市場,或者即使批準會帶來美國勞動力市場競爭加劇,國家利益仍然大於那些損傷,那麼是非常可能證明申請是符合NIW所要求的重要國家利益的。

當然,因為NIW屬於EB2, 雖然豁免了勞工証的程序,但是對於中國大陸的申請人,目前還是和EB2一樣麵臨3-4年左右的移民排期。儘管如此,NIW 以其標準和難度小於EB1A,不需要雇主贊助,可以在國內申請等優勢,仍然是最為熱門的移民選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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