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橙縣芳泉穀的某個安靜街區,陽光灑在整潔的草坪上,棕櫚樹隨風搖曳,生活看似平靜如畫。然而,在一棟不起眼的獨棟房子裏,黑暗如影隨形,吞噬了一個家庭的靈魂。45歲的張豔,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麵對的指控如同暴風雨般席卷而來:她被控長期性侵親生兒子、暴力虐待女兒,甚至企圖用塑料袋悶死自己的骨肉。這不是一部好萊塢驚悚片,而是真實發生在2025年的悲劇,震動了整個社區,也逼迫我們直麵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法律是否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某些人性的扭曲?
那是一個普通的周二清晨,法庭裏擠滿了人,空氣中彌漫著緊張與不安。助理檢察官艾麗莎·瑪麗·斯托丁格站在證人席前,聲音低沉卻有力:“從2015年起,被告張豔對她年僅6歲的兒子實施了長達六年的性侵,直到他12歲。而她的女兒,在10歲到15歲間,遭受了令人發指的肉體折磨——跳繩抽打、釘鞋割傷、塑料袋套頭……”她的陳述像一把利刃,刺破了法庭的寂靜。
我,冥想修道者,凝視著這場人間悲劇,試圖從紛亂的表象中尋找真相。家,本應是避風港,是溫暖的燈塔,為何在這片土地上,變成了囚籠?張豔的兒子,17歲的小傑(化名),站在證人席上,瘦削的肩膀微微顫抖。他回憶起那些夜晚,母親的眼神“像陌生人,像野獸”。“她讓我碰她的胸部,說是哺乳,我隻能假裝聽話。”他說這話時,聲音幾乎低到聽不見,仿佛每一字都從靈魂深處擠出。
小傑的姐姐,19歲的小雯(化名),出庭時眼神空洞。她描述母親如何用跳繩抽打她數小時,辱罵她“妓女”,甚至強迫她吞食貓毛。最駭人的,是那次塑料袋套頭的經曆:“我以為我要死了,空氣一點點被抽走,眼前全是黑的。”小雯的聲音哽咽,法庭裏有人低聲啜泣。
他們的父親,48歲的張先生,是這場悲劇的旁觀者,也是最終的揭發者。他曾是香港與加州兩地奔波的商人,家中經濟支柱。發現妻子異常後,他裝了監控,試圖約束她的暴行,卻無濟於事。2023年,他辭去高薪工作,隻為守護兒女。同年4月離婚後,他帶著兒女搬離那個充滿噩夢的家。9月,小傑終於向父親坦白了性侵的經曆,10月2日,張先生報警。
站在冥想修道者的視角,我看到法律如同一麵鏡子,映照出人性的光輝與陰暗。加州,這片以自由與進步著稱的土地,是否在某些時候,因其寬容的法律,模糊了善惡的邊界?張豔的辯護律師瑞秋·蓋爾伯在法庭上咄咄逼人:“這是一場陰謀!前夫為了房產,教唆子女編造謊言!”她指出,指控在離婚後才浮出水麵,缺乏獨立證人,證詞矛盾,試圖將案件定性為家庭糾紛。
但真相會如此簡單嗎?讓我們回溯曆史,尋找線索。古希臘的悲劇詩人曾寫道,家庭是命運的試煉場。俄狄浦斯王,無意中弑父娶母,釀成悲劇;美狄亞,因嫉妒與背叛,親手殺子。這些故事提醒我們,家庭內部的黑暗,往往比外界更深邃。而現代社會,法律試圖為這種黑暗劃定界限,卻常常陷入兩難。
加州的法律體係,以保護個人權利著稱,尤其對女性權益的保障,在全球範圍內堪稱典範。從1965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到後來的《性暴力受害者權利法案》,加州為女性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支持。然而,這種保護是否在某些情況下,變成了縱容?張豔的案例,讓人不禁想起電影《控方證人》中的女主角——她用謊言與表演,險些顛倒黑白。法律的寬容,若被惡意利用,可能成為傷害他人的武器。
作為冥想修道者,我不僅觀察,更試圖理解。心理學的視角,或許能為這場悲劇提供答案。研究表明,施虐者往往有著複雜的心理背景:童年創傷、權力欲、或未解決的憤怒。張豔對女兒的“無理由憎恨”,可能源於她自身的心理扭曲。弗洛伊德曾提出,潛意識中的衝突,可能通過扭曲的方式顯現——或許,張豔將對自我或他人的恨,投射到了女兒身上。
而對兒子的性侵,則觸及了更深的人性禁忌。人類學研究顯示,亂倫禁忌是幾乎所有文明的基石,從古埃及的法老到現代社會,這一禁忌保護了家庭結構的穩定。張豔的行為,打破了這一底線,令人不禁聯想起《洛麗塔》中亨伯特對少女的病態迷戀——盡管情節不同,但那份對權力的扭曲渴望,卻如出一轍。
從神經科學的角度,長期施虐可能與大腦杏仁核的過度活躍有關,杏仁核負責恐懼與攻擊反應。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一項研究表明,童年遭受虐待的人,其杏仁核在成年後可能異常活躍,導致情緒失控或暴力傾向。張豔的過去,我們無從知曉,但她的行為,是否是某種未被治愈的創傷的延續?
加州,這片土地,見證了女性權利的覺醒。從1920年美國女性獲得投票權,到1960年代的第二波女權運動,加州的女性走在了前列。然而,權利的賦予,是否也帶來了責任的缺失?讓我們看看曆史上的女性罪犯:克婁巴特拉,用美貌與智慧操控帝國,卻也以冷酷著稱;瑪麗·安托瓦內特,她的奢靡引發民怨,最終送她上斷頭台。這些女性,提醒我們,權力若無約束,可能成為災難。
在文學中,類似的女性形象比比皆是。莎士比亞筆下的麥克白夫人,慫恿丈夫弑君,最終被自己的野心吞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中,那些在道德邊緣掙紮的女性,揭示了人性在自由與約束間的博弈。張豔的案例,是否是這種博弈的現代版本?加州的法律,賦予女性前所未有的自由,但若自由被濫用,是否會反噬無辜者?
站在冥想修道者的立場,我感受到一種荒謬——如同那位西西弗斯,推著巨石上山,卻永無止境。張豔的家庭,是一座荒謬的迷宮:母親為何憎恨女兒?為何性侵兒子?這些問題,法律無法完全解答。哲學告訴我們,存在的意義,往往在荒謬中顯現。張豔的暴行,或許是她對自身存在的扭曲表達——她試圖通過控製與傷害,填補內心的空虛。
這種荒謬,不獨屬於張豔。加州,這片物質豐饒的土地,卻常讓人迷失。矽穀的億萬富翁追逐永生,好萊塢的明星在聚光燈下崩潰——當物質無法滿足靈魂,人類便開始自毀。張豔的家,不過是這種自毀的縮影。
盡管悲劇令人窒息,我仍相信,裂縫中總有光透入。小傑與小雯,在恐懼中成長,卻選擇站出來,用真相對抗黑暗。他們的父親,放棄事業,隻為守護兒女。這份愛,如同大海中的燈塔,指引迷航的船隻。
我想起那部電影,講的是一個被冤枉的男人,在監獄裏用二十年的堅持,鑿開了一條自由之路。小傑與小雯的證詞,便是他們的鑿子。而法律,盡管有其局限,卻仍是正義的基石。2025年1月12日,張豔將再次受審。無論結果如何,這場審判已喚醒了更多人,對家庭、對人性的反思。
作為冥想修道者,我看到人類的悲歡離合,如同星辰運行,有其軌跡,卻也充滿未知。張豔的案例,不是孤立的罪行,而是社會、法律、人性的交織。加州的法律,是否慣壞了某些女性?答案並不簡單。它賦予了自由,也帶來了挑戰。母親性侵兒子,女兒被虐待至死境——這些不是法律的錯,而是人性的裂痕。
我希望,小傑與小雯能找到屬於他們的平靜。或許某天,他們會在芳泉穀的街頭,迎著夕陽,感受到一絲久違的溫暖。而我們,作為旁觀者,應當記住:家,是燈塔,需用愛與責任守護。否則,黑暗將吞噬一切。
有兩句要說:
1. 此女跟女權無關,她未必知道女權為何物。
2.“這些女性,提醒我們,權力若無約束,可能成為災難”--因權力而瘋狂的男人似乎更多。
3. 以極端個例,而得出任何結論, 都需要繼續“想一想“ 是否合理。
我們友人歎息認為:張豔出軌數人打罵兒女恐嚇勒索丈夫有之,但性侵兒子絕無。而ZF心機深出手狠置前妻於死地也太過.......歎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