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量子糾纏的男人

我命由天不由我?天是什麽?我又是誰?
正文

七年之囚

(2025-06-04 18:55:56) 下一個


我的手指懸停在合約最後一頁上,鋼筆尖微微顫抖。二十一歲的我,站在洛杉磯市中心那棟玻璃摩天大樓的會議室裏,周圍是Pinnacle Records的高管們期待的目光。窗外,加州陽光燦爛得刺眼,仿佛在嘲笑我的猶豫。

“簽吧,Maya。這是你的機會。“Marcus Greene,Pinnacle的CEO,他的聲音低沉而有力,像是某種咒語。“我們相信你的才華。”

我簽了。那一刻,我以為自己抓住了夢想。卻不知道,我剛剛為自己套上了一副看不見的枷鎖,而解開它需要七年的掙紮和一場法律戰爭。


七年後

“這不可能是合法的!“我將厚厚的合約摔在Elijah Carter的辦公桌上,聲音因憤怒而顫抖。“他們修改了我的音樂,Elijah。沒有我的許可,他們就發布了。”

Elijah——我大學時代的朋友,現在是洛杉磯小有名氣的音樂律師——推了推眼鏡,表情嚴肅地翻閱著文件。他的辦公室不大,但窗外可以看到好萊塢標誌,這總是給我一種莫名的安慰。

“他們聲稱擁有你作品的’錄音主版權’(Master Recording Rights,指唱片公司對錄音作品本身擁有的專有權利)。“Elijah說,指著合約中的一段文字。“根據這份合約,他們確實有權利這麽做。”

“但那首歌融入了我祖母的傳統民謠!他們把它變成了…某種商業垃圾。“我感到一陣窒息,仿佛有人扼住了我的喉嚨。“而且我已經為他們工作了七年,Elijah。七年。我不是應該可以解除合約了嗎?”

Elijah的眼睛亮了起來。他站起身,走向書架,抽出一本厚重的法律書籍。

“加州勞工法第2855條款,也被稱為’七年法則’(Seven Year Rule,加州法律規定限製個人服務合約最長期限為七年的條款)。“他翻到一頁,指給我看。“源於1944年的De Havilland訴Warner Bros.案例。奧利維亞·德·哈維蘭德——你知道,《亂世佳人》裏的梅蘭妮——她挑戰了工作室的長期合約製度,贏了。”

“所以我可以自由了?“我感到一絲希望。

“理論上,是的。但…“Elijah皺起眉頭,“音樂產業在1987年遊說通過了一項修正案,針對’未交付作品’(Undelivered Albums,合約中約定但藝人尚未完成的專輯)設立了特殊規定。如果你還欠Pinnacle作品,他們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我不欠他們任何東西!我按時交付了所有專輯。“我翻開自己的筆記本電腦,調出一份電子表格。“看,六張專輯,全部按合約要求完成。”

Elijah仔細查看著我的記錄,然後又回到合約。他的表情突然凝重起來。

“Maya,這裏有個問題。“他指著一段我從未注意的小字。“根據這個條款,你的’混音集’和’現場專輯’不算作’原創專輯’。按他們的定義,你隻交付了四張合格專輯。”

我感到一陣眩暈。“這不可能。當初沒人告訴我這些。”

“這就是唱片公司的’細則陷阱’(Fine Print Trap,指合約中故意隱藏的不利條款)。“Elijah歎了口氣。“但我注意到一件事——這份合約的附錄似乎是後來添加的。你記得簽過這個嗎?”

他遞給我一頁我從未見過的文件,上麵確實有我的簽名,但筆跡…有些不對勁。

“這不是我的簽名,Elijah。“我盯著那個簽名,感到一陣惡心。“或者說,不完全是。看起來像是有人臨摹了我的簽名,或者…我不知道,也許我在一堆文件裏匆忙簽的?”

Elijah的眼中閃過一絲銳利的光芒。“這可能是我們的突破口。偽造簽名或者在’誤導下簽署’(Signing Under Misrepresentation,指在被誤導或欺騙的情況下簽署合約)的文件在法律上是可以挑戰的。”

“所以我們有機會?”

“有機會,但不會容易。“Elijah合上書本。“Pinnacle有最好的律師團隊,而且他們會不惜一切代價保住你。你的最新單曲在TikTok上爆了,Maya。你現在是他們的搖錢樹。”

我站起身,走到窗前。遠處,好萊塢的標誌在陽光下若隱若現。七年前,那是我的夢想象征。現在,它隻讓我想起這座城市華麗表麵下的殘酷現實。

“我要打這場官司,Elijah。“我轉身,聲音堅定。“不僅為了我自己,也為了所有像我一樣被合約束縛的藝人。”

Elijah點點頭,眼中閃爍著戰鬥的光芒。“那我們就需要準備迎接’法律戰場’(Legal Battlefield,指激烈的法律訴訟過程)了。Pinnacle不會輕易放手。”


第一次庭前聽證會比我想象的更快到來。洛杉磯高等法院的法庭莊嚴肅穆,法官Rosario是一位麵容嚴厲的拉丁裔女性,據Elijah說,她在娛樂法領域相當公正。

對麵坐著Victoria Reeves,Pinnacle的首席法律顧問,一位穿著完美剪裁套裝的金發女性,她的眼神冷酷得像一條蟄伏的蛇。

“法官大人,“Victoria站起來,聲音平穩而自信,“Lin女士簽署的合約非常明確。她同意提供七張原創專輯,目前隻完成了四張。根據加州法律,特別是針對錄音藝人的修正條款,Pinnacle有權要求她履行合約義務。”

“這是在誤導法庭,法官大人。“Elijah立即反駁。“我的當事人從未同意這樣的條款。事實上,我們有理由相信合約附錄上的簽名存在問題。”

Victoria冷笑一聲。“Carter先生在暗示我的客戶偽造文件?這是嚴重的指控。”

“我們要求對簽名進行專業鑒定。“Elijah堅持道。

法官Rosario思考了一會兒,然後點頭。“批準。雙方各自聘請專家進行簽名鑒定,兩周後提交報告。”

聽證會結束後,Victoria攔住了我們。

“明智的做法是和解,Lin女士。“她的聲音低沉,隻有我們能聽見。“否則,Pinnacle將不得不考慮其他法律行動。比如,關於你最新作品中’未授權取樣’(Unauthorized Sampling,指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他人音樂片段)的問題。”

我感到一陣寒意。“什麽取樣?”

“你的歌曲《祖先之聲》中使用的中國民謠元素。“Victoria微笑,那笑容不達眼底。“我們的研究表明,它與我們另一位藝人五年前錄製的作品驚人地相似。”

“那是我祖母教我的歌!“我幾乎喊了出來。“那是我家族的傳統!”

“在法庭上證明吧。“Victoria轉身離去,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

Elijah握住我的肩膀。“這就是他們的’恐嚇策略’(Intimidation Tactics,指通過威脅或施壓使對方屈服的手段)。不要慌。”

但我確實慌了。如果Pinnacle起訴我侵權,即使最終勝訴,訴訟費用和時間也會讓我傾家蕩產。更糟的是,這種指控會毀掉我在業內的聲譽。


接下來的日子像是一場噩夢。簽名鑒定結果不明確——專家們隻能說簽名”可能”是在不同時間、不同條件下簽署的,但無法確定是否偽造。同時,Pinnacle開始在媒體上暗示我”偷竊”其他藝人的創意,雖然沒有直接提起訴訟,但威脅始終懸在頭頂。

我幾乎要放棄了,直到一天晚上,我的朋友Sam Rodriguez——一位獨立音樂人——帶著一個U盤來找我。

“你得看看這個,Maya。“Sam的眼睛因興奮而閃亮。“我有個朋友在Pinnacle工作,他冒險弄到了這個。”

U盤裏是一段錄音,Marcus Greene和Victoria在一次私人會議上的對話。

“Lin的合約附錄確實是後來加的,“錄音中Marcus的聲音清晰可辨,“但她永遠無法證明。我們需要她的新專輯,無論如何都要拖住她。”

“七年法則有漏洞,“Victoria回應道,“我們可以利用未交付作品條款。至於她祖母的那首歌,我已經安排人搜索類似的旋律,找到任何可以用來威脅她的東西。”

我和Elijah麵麵相覷,震驚之餘,一絲希望在心中升起。

“這是’吸煙槍證據’(Smoking Gun Evidence,指直接證明不法行為的決定性證據)。“Elijah低聲說。“但…它是非法獲取的。在法庭上可能不被接受。”

“但它給了我們談判籌碼。“我說,突然感到一股力量。“他們不會希望這段錄音被泄露給媒體。”

第二天,我們要求與Pinnacle進行私下會麵。Marcus和Victoria的表情在聽到錄音的前幾秒就變了。

“這是非法錄音。“Victoria厲聲說,但她的聲音不再那麽自信。

“也許吧。“Elijah平靜地回應。“但我相信媒體和你們的股東會對此非常感興趣。特別是考慮到最近關於唱片公司不公平合約的公眾討論。”

沉默在會議室蔓延。最終,Marcus開口了。

“你想要什麽,Maya?”

“我的自由。“我直視他的眼睛。“解除我的合約,歸還我所有作品的主版權,並公開聲明關於我’抄襲’的指控毫無根據。”

經過三小時的激烈談判,我們達成了協議。Pinnacle會釋放我,但作為交換,他們保留我前六張專輯的部分收益權。不是我想要的全部,但足夠讓我重獲自由。


一個月後,法官Rosario正式批準了我們的和解協議。走出法庭的那一刻,加州的陽光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明亮。

“你創造了曆史,Maya。“Elijah說,臉上帶著驕傲的笑容。“這個案例可能會幫助改變整個行業。”

“我隻是想創作音樂,Elijah。誠實、自由地創作。”

“那就去做吧。“他拍拍我的肩膀。“但這次,讓我先看看合約。”

我笑了,感受著七年來第一次真正的自由。在這座充滿夢想與陷阱的城市,我終於掙脫了那副無形的枷鎖。我知道前方的路不會容易——重建職業生涯從來不是——但至少,那將是我自己選擇的路。

而我的第一首自由創作,我已經有了主意。它將講述一個關於束縛與解放的故事,一個關於法律如何既能囚禁人,也能釋放人的故事。

我抬頭望向遠處的好萊塢標誌,這一次,它不再讓我感到恐懼。


法律術語與行業俚語解釋
    •    七年法則(Seven Year Rule):加州勞工法第2855條款,限製個人服務合約最長期限為七年的法律規定。
    •    錄音主版權(Master Recording Rights):唱片公司對錄音作品本身擁有的專有權利,區別於作曲家和詞作者擁有的版權。
    •    未交付作品(Undelivered Albums):合約中約定但藝人尚未完成的專輯,在音樂產業中常被用作延長合約的依據。
    •    細則陷阱(Fine Print Trap):合約中故意使用小字體或隱蔽位置放置的不利條款,意在使簽約方忽視。
    •    誤導下簽署(Signing Under Misrepresentation):在被誤導或欺騙的情況下簽署的合約,在法律上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或可撤銷。
    •    法律戰場(Legal Battlefield):指激烈的法律訴訟過程,暗示其如同戰場般充滿策略和對抗。
    •    未授權取樣(Unauthorized Sampling):在未獲得版權所有者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他人音樂片段的行為,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    恐嚇策略(Intimidation Tactics):通過威脅或施壓使對方在法律程序中屈服的手段。
    •    吸煙槍證據(Smoking Gun Evidence):直接證明不法行為的決定性證據,源自持有冒煙槍支的凶手被當場抓獲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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