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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今你敢砸窗,明你就敢揭竿

(2025-07-16 20:44:18)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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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敢砸窗,明天你就敢揭竿,這個時代最不需要的就是英雄

 

 

(本圖片係AI生成,與內容無關)
作者 | 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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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火車砸窗的新聞相信大家都看過了。
七月二日晚上,K1373次列車在浙江金華與一輛貨運列車發生了側麵碰撞事故。事故發生後,列車也沒有辦法正常行駛,於是就原地停在了伸手不見五指的軌道上,時間持續了三個多小時。
在這三個多小時裏,列車上的空調並沒有打開,車窗也是緊閉。
而根據天氣報道,當時的浙江金華地區,室外氣溫最高達39度。
 
在這樣的高溫環境下,上千名乘客擠在一個狹窄封閉的車廂裏長達三個小時,車廂不通風,又沒有空調。
而且,車上的乘客又剛剛經曆過撞車事故,可謂是驚魂未定,那種伴隨著高溫而來的恐懼、煩躁、絕望的情緒,想想也能感同身受。
根據網絡流傳的視頻,隨著車內的溫度越來越高,車上的乘客也多次向列車的乘務人員要求開門或者破窗透氣,但這些請求都被乘務人員拒絕了,得到的答複是不能開門,更不能破窗。
從網上的視頻看,乘客們汗流狹背,很多男乘客都赤裸上身,但就是依然忍耐著,默默承受著高溫和缺氧的折磨。
這個時候,車上終於出現了一個英雄。
在三號車廂裏,一個身穿黑衣的乘客站了出來,一句多餘的廢話也沒有,默默拿起了列車窗戶上掛著的破窗錘,一下又一下的砸著窗戶,最後砰的一聲玻璃碎了,外麵的新鮮空氣終於湧進了車廂。
這名黑衣小夥用自己的行動為整列火車爭取到了新鮮的空氣,也為車上的人爭取到了一點喘息的空間。
我認為,黑衣小夥的舉動,和董存瑞炸碉堡,黃繼光堵槍眼,歐陽海攔驚馬,賴寧撲山火,草原小姐妹護羊群是一個性質,都是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舍生忘死。
他不是英雄,是什麽?
他的行為,不僅挽救了乘客,也挽救了鐵路公司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因為如果沒有他及時出手的話,一旦車內有人因為溫度過高死亡,到時候整個鐵路公司都可能會因為這家列車上乘務員的刻板處理而承擔責任,也會遭到全社會的譴責。
他的行為也給全社會反思,在危急時刻,勇氣和人性遠比死板的規則更加重要。
這才是英雄,這才是英雄主義。
可惜的是,當今社會,我們最不需要的,就是英雄和英雄主義。
這位黑衣小夥砸窗之後,被乘警帶走,諷刺的是,車上那些因為小夥的行為而受益的乘客,居然連幫他說句話的也沒有,更別說出手製止。
那一刻,我居然想到了小說《羊脂球》。
更諷刺的是,鐵路公安對黑衣小夥還做了“批評教育”。
這還不是最諷刺的,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長沙客運段對此又發了通告。
通告中的重點來了:

 

 

期間,列車工作人員對車內悶熱和旅客耐受情況跟蹤研判,認為客車滯留線路兩側無站台、車門離地麵高度超1.5米、事發時為夜晚、車外無照明、開啟車門可能存在旅客下車摔傷人身安全風險,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

22時04分許,3號車廂一名男性旅客擅自取下消防安全錘試圖砸車窗,列車工作人員上前勸阻未果,導致一塊車窗玻璃被砸破。為防止旅客跳窗發生意外,一名列車工作人員立即上前張開雙臂、攔在窗前,乘警及其他列車工作人員共同做好現場隔離防護。23時11分許,列車空調恢複運行。列車停靠金華站後,鐵路公安對砸窗男子進行批評教育,車輛工作人員對破損車窗進行了修複。

鐵路部門呼籲,如乘車過程中發生突發情況,鐵路部門將按照應急預案妥善處置,請廣大旅客聽從列車工作人員安排,共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意思就是說:
“哪裏熱了?我看還行。
都是為了你們好,所以不能開門破窗。
你小子擅自砸窗,破壞國家財物,僅對你批評教育,已經是我寬宏大量,你就偷著樂吧。。
以後大家多聽話,少自作主張。
你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我覺得這個小夥子是幸運的,因為現在是互聯網時代,相關的視頻被放到網上之後,聲援這個小夥的輿情山洪海嘯一般,就壓製不住了,麵對輿論的壓力,將黑衣小夥帶走的懷化鐵路公安也隻能大發慈悲,僅僅“批評教育”。
我說一個類似的事情,你們就知道為什麽是“大發慈悲”了。
看看人民網2015年10月24日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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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北京地鐵10號線出故障,當時車廂內也同樣出現了高溫缺氧的問題,乘客們在裏麵被困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這時候,一名男乘客使用應急錘將門玻璃砸出裂痕,安全錘被砸斷,他又用腳將窗戶玻璃踹碎。
北京地鐵運營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乘客砸窗的行為已違反《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且威脅到了行車安全。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第27條提到,損壞車輛或者幹擾車輛正常運行的,軌道交通產權單位和運營單位有權予以製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到沒,同樣的行為,這位砸窗的英雄就被認定違法,還要賠償罰款,甚至還有可能被行政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不處罰了,僅僅“批評教育”一下。
你們就知足吧。
憑心而論,我是很佩服這名黑衣小夥子的,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我在現場,我可能也是那個默不作聲的大多數人中的一員。
我慚愧,我不敢站起來抗爭。
我會覺得,要不我再忍忍,我要是去砸窗,後果會是啥?
這一錘子下去,我會不會被抓走?我會不麵臨天價賠償?我會不會被拘留罰款?我會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我會不會被通報司法局和律協,作為道德上有汙點問題的律師停止執業?影響我養家糊口怎麽辦?影響我還房貸車貸怎麽辦?影響我個人征信怎麽辦?再遠一點,會不會影響我的孩子今後讀書工作的政審?砸了以後那些人會幫我作證不是尋釁滋事嗎?
我這一錘下去,可能不止是砸碎玻璃這麽簡單,而是砸碎了自己平靜的生活,砸碎了自己的未來,以及自己後代的前途,至於嗎?
這絕不是杞人憂天或者空穴來風,任何有社會經驗的人,都會理解我想的這些。
緊急避險的解釋權又不在我?
就像現在這樣,他們說體感好著呢,遠沒到緊急避險的地步,你又能怎樣?
或者這樣說,這個時代,最不需要的就是英雄。
他們需要的是溫馴的牛馬,習慣忍耐的牛馬,習慣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牛馬。
什麽正當防衛,什麽緊急避險,聽聽就好。
今天你敢為眾人砸窗,明天你就敢為大家揭竿。
弘揚這種事情。不是在給他們找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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